转让权论文_李静一

导读:本文包含了转让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农地,宅基地,不完全,使用权,劳动力,城乡,收入差距。

转让权论文文献综述

李静一[1](2016)在《跨国多方联合研发中的知识产权二次转让权与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多方的联合研发是发展中国家在短时间内提高科技能力、增强竞争实力、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由于高新技术科技含量高,竞争性强,所以其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转让和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深入分析国际多方联合研发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及产权转让的权益保护,提出二次产权转让权和权益保护规制,为我国参与国际联合研发的科研单位和企业确保自身利益提出相应对策。(本文来源于《科学管理研究》期刊2016年05期)

谢冬水,周灵灵[2](2016)在《农地转让权权能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基于劳动力转移中介机制的经验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完整的农地转让权是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基础。该文通过构建带有农地转让权的城乡二元经济模型,利用1999-2012年的省级面板数据,探讨了农地转让权权能不足、劳动力转移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了其他潜在的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多种因素以及有效解决内生性问题之后,发现农地转让权权能不足显着扩大了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而劳动力流动则具有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该文认为,劳动力转移是联系农地转让权权能不足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中介机制,农地转让权权能不足通过抑制劳动力转移这一中介机制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因此,要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个重要的方法是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转让权,促进农村劳动力顺利向城市转移定居。(本文来源于《上海经济研究》期刊2016年06期)

杨桂丽[3](2015)在《我市将规范煤炭企业股权或合伙份额等财产转让权及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税收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杨桂丽报道:近日,我市印发关于规范煤炭企业股权或合伙份额等财产转让权及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税收管理的意见。 意见要求,对企业和个人转让采矿权和探矿权及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并办理所有者变更手续的,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对以股权转让(本文来源于《鄂尔多斯日报》期刊2015-07-27)

丁琳琳,吴群[4](2015)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及征地制度改革:基于土地转让权视角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制度变迁视角审视我国征地制度,从理论上探讨现有征地制度安排下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受损情况。并基于土地转让权视角,探寻农民共享土地征收增值收益的理论依据。最后,通过典型地区土地收益共享模式的探索及经验总结,提出征地改革方向。研究表明:(1)现行征地制度框架下,失地农民无法参与农地非农化的土地增值收益再分配,对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红利共享较少。(2)国家对征地制度的垄断控制,使得政府攫取了农地非农化的自然增值收益,以及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等带来的增值收益;而农民对增值收益的共享程度较弱,权益受损较重。(3)南海、昆山、龙华的创新实践,赋予农民/集体部分或完整的农地非农化转让权,显化了农民土地权利价值,提升了农民共享增值收益程度,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4)征地制度未来的改革,需确立"农地转用"的市场转让权,缩小征地范围,按"市价补偿"等,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农地非农化方式。(本文来源于《中国土地资源开发整治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期刊2015-07-25)

刘亭[5](2014)在《关键是落实农地转让权(之二)》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下中国的"叁农"困境,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但破解的路数,似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所谓的"左派",是坚决地维护公有制的纯洁、农民现有利益的固化,凡反对之,一概被扣上意识形态的帽子,必声讨杀伐而后快。所谓的"右派",是坚决地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化,所有的农村改革和发展必以此为前提,否则都是"扯淡"、"无用功"。日前我有幸参加纪念莫干山会议30周年的中青年改革开放论坛,谈了自己赞赏的中庸之策——即不触动农村集(本文来源于《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期刊2014年39期)

李乐[6](2014)在《国土资源部“探讨”农村宅基地抵押转让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关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尚未由国务院最终批准,但是,作为全国土地管理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对农村宅基地领域的改革做出原则性的部署。在2014年将要开展的工作中,“宅基地管理办法”位列其中。     截至目前,中国尚未有全国性的关于农(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4-04-21)

张惠强[7](2014)在《合法转让权的发育路径——成都集体建设用地自主流转案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的土地制度规定了工商业发展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要进入市场必须经过国家征用。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严重依赖于土地收入及其抵押融资功能。与此同时,农户与村集体却不能合法地将他们的土地转为工商业用途。这一土地制度带来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成都市在完成农村土地、房屋及各类资源的确权颁证基础上,积极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包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论文通过对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自主流转的叁个案例的比较分析,探究其与政府主导的土地整理模式之间的区别,进而辨析政府经营土地做法与集体建设用地自主流转之间的制度约束的变迁。在此基础上,试图概括集体建设用地合法转让权的发育路径,讨论这些做法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来源于《公共行政评论》期刊2014年02期)

谢冬水[8](2014)在《农地转让权不完全与农村劳动力非永久迁移》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建立劳动力迁移决策模型,从理论和数值模拟两方面探讨农地转让权不完全对农村劳动力非永久迁移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理论分析结果表明,不完全的农地转让权限制了农民的信贷融资能力,抑制了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这不仅导致农村劳动力在向城市迁移过程中无法将土地财产转移到城市,还增加了迁移的机会成本,从而导致迁移劳动力因缺乏资金支持而难以在城市永久定居,只能以付出简单劳动力的方式进行非永久迁移。数值模拟结果表明,在不完全的农地转让权作用下,农村劳动力倾向于非永久迁移,而改善土地转让权则有助于推动劳动力永久迁移。(本文来源于《财贸研究》期刊2014年01期)

谢冬水[9](2014)在《农地转让权、劳动力迁移与城乡收入差距》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建立反映农地转让权作用机制的城乡二元结构转变模型,分析了农地转让权不完全对农村劳动力迁移和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模型的分析表明,不完全的农地转让权抑制了土地的资产属性和流动性,导致迁移劳动力无法将其在农村的土地财产转移到城市以用于承担城市的生活成本,因而使得他们难以在城市永久定居,只能选择出卖简单的劳动力在城市进行非永久迁移。这一定程度上又导致了迁移劳动力在城市的贫困,加剧城乡收入差距。通过参数校准和数值模拟,我们发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不完全的农地转让权对劳动力迁移和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显着影响,改善农地转让权有利于推动劳动力永久迁移并能显着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问题》期刊2014年01期)

朱治发[10](2013)在《浅析破产法上待履行合同之转让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据我国《破产法》第18条的规定,破产管理人享有对破产程序中待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权和解除权,但我国并未规定破产管理人是否享有类似于《美国破产法》上待履行合同的转让权。基于实现破产法保障破产财产最大化和提高破产执行效率,从而公平清理破产程序中债权债务的立法目的,我国可以适当的规定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的转让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3年05期)

转让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完整的农地转让权是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基础。该文通过构建带有农地转让权的城乡二元经济模型,利用1999-2012年的省级面板数据,探讨了农地转让权权能不足、劳动力转移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了其他潜在的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多种因素以及有效解决内生性问题之后,发现农地转让权权能不足显着扩大了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而劳动力流动则具有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该文认为,劳动力转移是联系农地转让权权能不足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中介机制,农地转让权权能不足通过抑制劳动力转移这一中介机制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因此,要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个重要的方法是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转让权,促进农村劳动力顺利向城市转移定居。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转让权论文参考文献

[1].李静一.跨国多方联合研发中的知识产权二次转让权与保护[J].科学管理研究.2016

[2].谢冬水,周灵灵.农地转让权权能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基于劳动力转移中介机制的经验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16

[3].杨桂丽.我市将规范煤炭企业股权或合伙份额等财产转让权及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税收管理[N].鄂尔多斯日报.2015

[4].丁琳琳,吴群.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及征地制度改革:基于土地转让权视角的分析[C].中国土地资源开发整治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2015

[5].刘亭.关键是落实农地转让权(之二)[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

[6].李乐.国土资源部“探讨”农村宅基地抵押转让权[N].中国经营报.2014

[7].张惠强.合法转让权的发育路径——成都集体建设用地自主流转案例分析[J].公共行政评论.2014

[8].谢冬水.农地转让权不完全与农村劳动力非永久迁移[J].财贸研究.2014

[9].谢冬水.农地转让权、劳动力迁移与城乡收入差距[J].中国经济问题.2014

[10].朱治发.浅析破产法上待履行合同之转让权[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

论文知识图

至今农地转让权改革的动态变...2005年各省农地产权度量图~2012年我国有效勘查、开采许可证变...资金结算流图  ⑤剩余发电权的处理年探矿权和采矿权<b让数f变化...水权转让价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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