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民事执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民事,执行人,法律,检察机关,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虚假。
民事执行论文文献综述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单重庆[1](2019)在《民事执行变更、追加当事人程序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变更、追加当事人是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对于提高执行效率、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法律规定,最早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2-25)
黄惠娜,林晓龙[2](2019)在《关于民事执行中的分段集约执行内涵与对策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分段集约执行本身具有诸多优点,能够有效改善之前民事执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从而大幅提高民事执行质量与效率。不过就目前来看,分段集约执行改革本身还存在一定缺陷,从而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事执行困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和民事执行改革的深化。因此,研究其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加以应对,是促进法院民事执行顺利、高效实现的关键。本文简单介绍分段集约执行,分析其在改革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应的对策展开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5期)
程功舜[3](2019)在《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新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民事纠纷案件数量的增多,我国民事执行难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目前,不完善的民事执行规范体系、不健全的民事执行制度以及民事执行人员队伍建设的弱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都在制约着民事执行工作的进展。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问题,必须完善民事执行法律规范体系,优化执行主体模式,加强执行人员队伍建设,拓宽被执行财产发现渠道,强化执行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外部联动机制,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本文来源于《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吴贻伙[4](2019)在《近四年受理刑事民事执行监督案15.6万余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吴贻伙)11月27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叁次会议专题听取该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作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2016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5.2万件,受理各类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39件。据了解(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2-01)
孙利娟[5](2019)在《论我国民事执行和解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执行和解在程序上可以产生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法律效力,在实体上产生消灭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我国民事和解协议存在效力不确定、救济途径缺失等问题,对执行和解协议赋予实体法上执行力,增加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救济渠道,既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权益的保护,也增加了申请执行人的救济渠道,能更好地发挥出和解协议协调当事人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功能。(本文来源于《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11期)
严进芳[6](2019)在《城东首个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签订》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实习记者 严进芳)日前,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城东区人民法院签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城东区检法两院签订的首个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协作机制,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职能作用,通过与人民法院相互协(本文来源于《西宁晚报》期刊2019-11-13)
邢会丽[7](2019)在《论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退赔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竞合》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责令退赔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竞合问题是刑民交叉案件中比较棘手的问题,如何处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责令退赔与民事执行程序的竞合源于责任的竞合。在责任竞合下,被害人应当具有选择权,但由于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执行顺序是责令退赔优先于民事债务,因此,在不存在其他责任主体的情况下,选择责令退赔是当事人和法院的一种理性选择。但考虑到责令退赔的本质仍是民事救济,其本身并不具有排除其他民事救济的优先性,在存在其他民事责任承担主体的情形下,若根据存在刑事责令退赔判决直接终止民事执行程序,对被害人的保护不利,也不符合责令退赔的制度目的,此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若民事执行依据并无撤销原因,应当赋予被害人程序选择权。(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21期)
张云霞,王珍[8](2019)在《基层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现状及发展对策——以海淀检察院近叁年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为调研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执行难"是近年来法院工作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凭人民法院自身努力难以实现,必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多头并举,综合治理,循序渐进,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就。~①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对法院的执行(本文来源于《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期刊2019-11-07)
李家全,王盛[9](2019)在《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构建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我国在第二次修正《民事诉讼法》时,引入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立法者期待该制度的运用能有效地解决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存在的人为因素导致"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相对于我国法治进程推进而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属于"新生儿"~①,从引入该制度至今虽然已经有一些适用该制(本文来源于《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期刊2019-11-07)
霍辉生,李如君,陈兵[10](2019)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检视与完善——基于实践、问题与规范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①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人民群众(本文来源于《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期刊2019-11-07)
民事执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分段集约执行本身具有诸多优点,能够有效改善之前民事执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从而大幅提高民事执行质量与效率。不过就目前来看,分段集约执行改革本身还存在一定缺陷,从而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事执行困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和民事执行改革的深化。因此,研究其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加以应对,是促进法院民事执行顺利、高效实现的关键。本文简单介绍分段集约执行,分析其在改革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应的对策展开探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事执行论文参考文献
[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单重庆.民事执行变更、追加当事人程序探讨[N].人民法院报.2019
[2].黄惠娜,林晓龙.关于民事执行中的分段集约执行内涵与对策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9
[3].程功舜.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新思考[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9
[4].吴贻伙.近四年受理刑事民事执行监督案15.6万余件[N].检察日报.2019
[5].孙利娟.论我国民事执行和解效力[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6].严进芳.城东首个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签订[N].西宁晚报.2019
[7].邢会丽.论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退赔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竞合[J].法律适用.2019
[8].张云霞,王珍.基层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现状及发展对策——以海淀检察院近叁年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为调研样本[C].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19
[9].李家全,王盛.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构建探析[C].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19
[10].霍辉生,李如君,陈兵.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检视与完善——基于实践、问题与规范的视角[C].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五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