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国际核能商务领域,浮动式核电站进出口相关方可分为四方:采购国、供货国、有关第三方、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与浮动式核电站出口相关的法律和制度问题也是围绕这四方展开。在国际核电发展史上,核工业的发展往往伴随着该领域法规的发展,在国际民用核设施应用领域,涉及第三方国家的核损害由国际公约来约束。目前,此领域的公约主要有巴黎公约及维也纳公约。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国际条约都一一包含在内,但巴黎公约不包含配备运输工具的反应堆,而维也纳公约恰恰排除了配备海运和空运工具的反应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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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王长松,申伽奇,夏继豪,赵泽龙
关键词: 浮动式核电站,反应堆,国际原子能机构
来源: 中国核电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Ⅱ辑
专业: 核科学技术,电力工业
单位: 核建高温堆控股有限公司
分类号: TM623
页码: 514-517
总页数: 4
文件大小: 35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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