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访治理工作建议

重复访治理工作建议

问:如何加强信访秩序维护,对重复访进行重点治理
  1. 答: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19页的工作报告中,介绍成绩时只有两页,其他的是谈部署2016年的工作。
    解决信访问题关键在落实。今年要更加注重对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舒晓琴指出,今年对积案比较集中的地方实行挂牌督办;对重要信访事项实行“一案一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行律师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目前,正在研究聘请律师参与国家信访局接访、督查等业务工作的办法。
    对于破解“三跨三分离”症结,舒晓琴明确,“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由事发地或有权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和化解,必要时主动商有关地方和部门配合;信访人户籍地、常住地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承担协办责任。
问:对重复信访人如何处理
  1. 答:重复信访是同一信访人在一定时期两次以上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行为。分为不予处理的重复信访和不再受理的重复信访。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因此信访人在60日内向正在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应视为不予受理重复信访。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第十六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2. 答:对重复信访人,要耐心劝导,讲清楚,让他们能理解,尽量让他们满意。
  3. 答:即使这样也应该了解事情的本质,毕竟能信访的人,我觉得更多的应该劝服他,让他能够理性的面对所有的问题。
  4. 答:我觉得,不予受理,或者加以说明、教育。
问:多次到国家信访局重复登记怎么处理
  1. 答:法律分析:处理上访案件中对无理访、重复访的定性及建议。针对信访工作中频频出现的重复访、无理访现象,中共中央办公厅发22号文规定,对重复访、无理访实行“不交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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