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转让股权 收益应缴所得税(论文文献综述)
臧福钰[1](2021)在《企业重组中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
齐云凤[2](2021)在《公司股权设立家族信托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财富的保障和传承从古至今都不是一个平稳有序的过程,面对这一难题,信托制度孕育而生。信托制度是一项具有稳定性、灵活性、安全性的优秀财产制度,可以集财产管理、风险规避、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身。随着信托业的发展,投资类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和资产管理类业务渐渐取代融资类业务,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在家族信托如火如荼的开展时,股权作为财产权在价值、规模上具有天然优势,受到各金融机构的青睐。股权家族信托在我国境内尚处初始阶段,尽管有很大的市场,但是目前境内开展股权家族信托还是有一些制度障碍,制度的构建明显滞后于信托项目的创新发展,且尚未有明确、特定的制度对股权家族信托进行规范,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其发展。设立股权家族信托在操作中的难点,主要有股权家族信托在法律适用上的难点、受托人的法律责任、信托财产所有权的问题、信托的登记问题、股权家族信托产生的征税问题等。在境内设立与发展股权家族信托虽困难重重,但还是在法律、经济和组织上具有可行性。在法律上,我国有《信托法》、《民法典》、《公司法》等为公司股权设立家族信托提供依据和保障;在经济上,中国的经济一直是“行稳致远”,平安银行私人银行和福布斯中国发布了一份《2020中国家族办公室白皮书》,该白皮书显示中国富豪的总财富量已经达到了14.1万亿人民币,而一年前同时期的总财富值为9.1万亿人民币;在组织上,全国68家信托公司中,已有36家开展了家族信托业务,头部信托公司也都发行了股权家族信托产品,并且家族信托办公室也在兴起,私人银行、第三方财富机构等纷纷开始开辟股权家族信托这片“蓝海”。对于构建我国公司股权信托的路径,本文分析了公司股权设立信托的两种路径架构,即“资金+SPV”模式和“股权+SPV”模式,虽然目前国内的股权家族信托用的都是“资金+SPV”模式,但是“股权+SPV”模式有着其自身的优势,如果没有制度阻碍,会是一种被普遍采用的结构。信托中的财产登记制度一直都是我国发展股权家族信托亟待解决的难题,目前我国的股权作为财产权由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时,是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登记,使得财产权形式的信托财产归属不明确。因此,急需建立一个新的非交易性股权过户登记制度,或者完善当前的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职能,使其承担财产权登记任务。本文认为信托财产的登记可以采用“信托财产分散登记模式”或“信托财产统一等级模式”。目前的税收制度对股权家族信托的发展也有阻碍,委托人将公司股权设立家族信托的用意,是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家族的稳定传承,信托项目清算后,公司的股权一般原状分配给委托人或受益人,受托人并不最终持有该股权,设立该信托的意图也不是转让企业股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会增收转让股权的税费,这会造成此类信托设立的成本增加。当一个信托设立时,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财产,这有利于对委托人及受益人信息的保护,但是也存在受托人损害到委托人及受益人利益的可能性,这就要求受托人对信托项目中的信息严格谨慎的披露,减少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在当前信托业严监管、速转型的环境下,回归家族信托本源业务是大势所趋,但是目前股权家族信托出现“叫好不叫座”、“利润薄”的局面,使得客户需求虽旺盛,产品规模难扩大。因此,解决股权设立家族信托的“痛点”,完善信托计划设立的路径,是具有理论意义与实务价值的举措。
董玲玲[3](2021)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世界各国为了更好的保障国家税收主权不被侵害,避免税基遭到侵蚀,纷纷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反避税管理。我们国内的反避税工作基本局限于企业所得税领域,而个人所得税的反避税工作几乎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生效)首次增加了反避税条款,第八条规定个人实施转让定价、受控外国公司和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避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纳税调整,这意味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工作迎来了具有重大意义的新篇章。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反避税规则还不够细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能完善,因此个税反避税机制的建设和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个税反避税工作的实践和探索之路仍将充满挑战。为了更加有效地约束和规制自然人的避税行为,防止税款流失,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个税反避税的完善规则体系,也是我国未来进行个税改革的主要方向。全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是绪论,主要论述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主要创新点等内容。第二章是基本理论分析,主要介绍基本概念定义和理论依据。第三章是我国个人所得税避税与反避税现状及问题分析,主要是通过分析个人所得税避税行为的分析,包括避税的原因、手段、影响等方面,重点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的必要性以及处理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方式和机制建设等问题,探寻我国现行个人所得反避税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对原因进行剖析。第四章主要是个人所得税领域的典型案例,包括滥用地方财政收入返还政策避税案例和深圳地税跨境追缴个人所得税案,两个案例都会给我们的个税反避税工作带来很多启发。第五章是国外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经验与借鉴,通过研究和分析外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为完善我国个税反避税机制,防止税款流失打好制度基础。第六章针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完善自然人征管配套体系、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获取方式、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优化纳税环境、完善立法体系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第七章是结论与展望部分。
常莉[4](2021)在《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税收筹划研究 ——以云南旅游收购文旅科技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大多数企业为了让企业的资本结构更恰当,优良的资源能够得到更好地整合利用,从而发展壮大企业自身的规模,都会选择以重组的方式来达到目的。通过企业重组,企业可以结合自己的发展战略,加强优质资源的整合,使资源分配和业务布局更加合理,从而提高公司的发展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根据国泰安数据库的统计,2019年上市公司企业重组共15557例,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37%,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实现企业的发展扩张,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进行企业重组。企业重组可以采取的形式有很多种,41184项重组交易事项统计数据显示,其中采用股权收购交易方式进行的重组交易事项超过了64%,选择公司资产收购的交易只达到了19.25%,数据说明,股权收购比较受上市公司的青睐,在其企业重组过程中更倾向于选择股权收购方式。在影响重组是否成功的众多因素中,税收因素与重组的每一环节都密不可分,其对重组的影响是极大的。近年来,我国不断地完善股权收购方面的税收法律法规,在重组过程中如果能利用好税收政策进行好相关环节的税收筹划,则能大大减轻重组双方的成本和相关的税务风险。在市场环境的超大压力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重组活动的税收筹划,其焦点在于怎样充分利用好税收政策,结合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制定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本文的第一部分内容绪论部分简要地说明了选择本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并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梳理归纳了国内外专家学者与股权收购税收筹划有关的研究成果,在对税收筹划相关理论基础和概念的基本理解上,通过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具体分析实际的案例,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归纳研究方法对我国现阶段颁布的各项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结合税收政策,以各税收相关环节为主体进行业务重组,归纳总结税收筹划方法。并提出筹划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管控研究。
段晓红,皮元[5](2021)在《对赌协议现金补偿所得课税:形式与实质之争及其弥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关于对赌协议现金补偿所得应否及如何课税,我国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征纳双方存在争议,税务机关之间也存在分歧。对此,需要从形式与实质两个方面出发,以分步交易规则为分析工具,探寻现金补偿之实质:补偿交易并不属于独立的交易,而是对赌交易的一个步骤,现金补偿之实质是对股权转让估值之修正。因此,对赌协议现金补偿所得课税应当在股权转让环节预缴所得税,股权出让方支付现金补偿后应调减股权转让所得,同时调减受让方股权计税基础并进行清缴汇算。
张琦[6](2020)在《奇虎360借壳上市的税务风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企业只有做大做强才能获得持久不息的生存发展,而其需要充足有力的资金作为支撑,企业通常以登陆资本市场的途径获得大额资金支持。然而,IPO上市制度的高门槛、严要求使得不少中国企业选择较为简便的借壳上市渠道。借壳上市属于企业并购重组的范畴,择壳控股的股权转让、净壳剥离的资产出售、入壳注优的资产置换等交易,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的涉税处理。本文以奇虎360借壳上市的税务风险为研究主题,运用案例分析法,展开案情介绍与案例分析这两大部分的论述。基于择壳、净壳、入壳的税务风险分析,梳理各个环节的税务风险点。主要包括择壳的税务合规风险,净壳的资产划转是否联合转让的增值税风险和股权置换的印花税风险,入壳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所得税风险和吸收合并的增值税及所得税优惠风险等。结合360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与案例启示,对其他中概股企业借壳回归A股市场提出相应的涉税风险应对之策。其增强涉税风险控制的措施大致含盖:强化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审慎性调查;善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加强与政府、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运用税收政策。以此来降低借壳双方的税务风险,提升借壳上市的成功率。
陈姣[7](2020)在《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这块“蛋糕”越做越大,但与之而来的是经济的增长与贫富差距的扩大。个人所得税是重要的调节工具,能起到增加组织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而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和难点始终是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根据二八原则,税务机关只有管理好了20%的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调节阀”的作用才能得到真正的发挥。本文从S市近几年对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实践入手,通过案例分析法和观察法去收集S市税收征管的数据,阐述S市在高收入群体个税征管方面的管理实践及存在问题。结合公平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纳税遵从理论,分析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征管瓶颈如个税“调节阀”功能未充分发挥、个税征管结果偏离定位、存在较大规模税收流失等问题。结合S市统计年鉴的官方数据及金税三期系统的数据,根据税收流失模型预估出S市近几年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流失的规模,并运用公共管理的视角从征管主体专业化程度较低、征管机制存在漏洞、信息收集机制不完善、惩罚监督机制不健全四个方面去分析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成因。提出优化S市高收入群体征管的建议:科学的划定高收入群体的范围,完善征管制度,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自然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结合大企业管理、通过新个税法的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为高收入群体在S市扎根创造更好条件,提升纳税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趋势是“调高、扩中、提低”。本文尝试在新个税法改革的背景下研究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难点问题,试图在税收征管的实践上进一步加强S市对于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提升高收入群体的个税征管效率,减少高收入群体的税收流失,促进税收公平。
戴嘉锋[8](2020)在《股权代持中的所得税问题探析——论实质课税原则在股权代持中的适用与完善》文中研究说明如今股权代持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对于股权代持中的税务问题却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下,因税务机关无法"穿透"代持结构,仅能根据法律形式进行课征,由此可能会引发重复征税、多征税及损害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利益等问题。因此,在股权代持征税中引入实质课税原则,通过经济实质来决定纳税主体,并设置股权代持税务登记备案制度来简化股权代持中的税收执法,防堵以虚构股权代持关系进行避税的税收漏洞。
鞠杨波[9](2020)在《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税法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5年以前,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分为流通股和不可流通股两类。股改以来,股改限售股市场数量逐年减少,限售股主要类型随着市场发展不断变化。《个人所得税法》也刚刚修改不久,但是再无针对限售股个税新的法律规定发布。当前陈旧的税法规定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资本市场实践,并且暴露了许多税法问题。因此,目前限售股减持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较大的避税空间。法律规定的的疏漏成为了避税空间产生的重要原因。我们应当首先总结存在的具体漏洞和问题,主要包括:理论建构上限售股的定性问题,实务案例中征纳双方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并且长期不能解决。实践层面上各地为了扩大招商引资规模,通过鹰潭模式给予个人股东财政奖励,返还已交税款,基于变相税收优惠,吸引限售股个人股东到当地减持,显然违反了税收法定原则;高送转作为常用避税模式,来源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一个小漏洞,企业代持限售股作为资本市场的常规操作,税务机关如何采取实质课税原则进行认定?以及税率及核定征收问题都值得理论界对此反复思考。基于目前的我国股票/股权转让税法规定的零散,笔者认为从问题为导向更便于解决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法问题。当然,最终目的是实现税收征管程序合法性、结果正义性和社会秩序的和谐化。因此针对限售股减持个税问题进行分析时,将其尽可能纳入到税法的构成要件当中来,包括实体要件、程序要件和税收征管三个维度,以达到系统分析的目的。
谢子轶[10](2020)在《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社会变革加剧,市场中的各个经济主体都面临着经济下行所带来的压力。在此背景下,2018、2019连续两年我国股权投资市场的交易规模与交易数额均呈现下降趋势。固然从宏观经济角度而言,我国经济整体向好趋势没有变,但目前的经济形式仍较为严峻。另外,2019年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其中涉及自然人股权转让相关内容的修订,也使得自然人股权转让再次引起大众关注。在此背景下针对自然人股权转让进行研究,适时且必要。本文首先梳理了股权转让相关税法条例以及政策,回顾了我国关于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条例的变化历程,详细展示了历年改革内容;其次,以67号公告为依据,结合税务机关实际征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将发现的问题分成立法与征管两个层面分门别类地进行阐述,如在立法层面,存在股权转让收入核困难、可扣除范围有待扩大、缺少特殊性税务处理等问题;在征管层面则存在股权转让行为以及价格监管不力,缺乏专业化人才队伍、自然人约束处罚机制空缺、代扣代缴制度执行不力等不足。在理论叙述的基础下,辅之以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最后,结合自然人股权转让的特殊属性——隐蔽性、偶发性以及转让定价的主观性等特点,针对个人所得税立法和征管两个方面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研究自然人股权转让这一课题,一是希望为现行征管制度建言献策,在保证税源尽少流失的前提下,探索出更好的征管模式,让征纳双方可以高效且低成本地完成税款征缴;二是希望在一完成的同时,尽可能地提高纳税人的市场活跃度与市场信心,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助力。
二、股东转让股权 收益应缴所得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股东转让股权 收益应缴所得税(论文提纲范文)
(2)公司股权设立家族信托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一、公司股权家族信托的概述及优势 |
(一)股权家族信托概述 |
(二)股权家族信托优势 |
1.股权家族信托制度的风险隔离优势 |
2.股权家族信托的保密性优势 |
3.股权家族信托将公司财产设立信托优势 |
4.股权家族信托灵活管理企业优势 |
(三)公司股权设立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
1.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
二、公司股权家族信托的发展现状及发展优势 |
(一)公司股权家族信托的发展现状 |
(二)公司股权家族信托发展优势 |
1.法律优势 |
2.经济优势 |
3.组织优势 |
三、公司股权设立家族信托法律制度的障碍 |
(一)股权家族信托认定股东资格问题 |
(二)股权家族信托中的信托财产所有权问题 |
(三)股权家族信托的登记制度问题 |
(四)股权家族信托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 |
四、完善公司股权家族信托的路径 |
(一)完善股权家族信托的结构 |
1.“资金+SPV”模式 |
2.“股权+SPV”模式 |
(二)完善股权信托登记制度 |
1.信托财产分散登记模式 |
2.信托财产统一登记模式 |
(三)完善股权家族信托税制 |
1.以存量股权设立家族信托的税收分析 |
2.以资金对控股公司增资设立家族信托的税收分析 |
(四)完善受托人的披露义务 |
1.受托人的主动披露义务 |
2.受托人的被动披露义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对于反避税立法及制度建设研究 |
1.2.2 反避税政策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避税 |
2.1.2 反避税 |
2.1.3 个人所得税反避税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税收竞争理论 |
2.2.3 税收遵从理论 |
小结 |
第3章 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现状分析 |
3.1 个人所得税避税情况 |
3.1.1 个人所得避税的原因 |
3.1.2 个人所得税避税的主要手段 |
3.1.3 个人所得税避税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
3.2 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现状和问题分析 |
3.2.1 我国的反避税政策体系 |
3.2.2 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政策 |
3.2.3 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现状 |
3.2.4 我国个税反避税机制存在的问题 |
小结 |
第4章 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案例分析 |
4.1 滥用地方财政收入返还政策避税 |
4.1.1 案情介绍 |
4.1.2 案例启示 |
4.2 深圳跨境追缴1368 万个税案 |
4.2.1 案情介绍 |
4.2.2 案例分析及启示 |
小结 |
第5章 国外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经验与借鉴 |
5.1 国外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经验 |
5.1.1 美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做法 |
5.1.2 日本个人所得税反避税做法 |
5.2 借鉴与启示 |
5.2.1 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
5.2.2 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税制体系 |
5.2.3 加大国际间的反避税协作力度 |
小结 |
第6章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机制的探讨 |
6.1 完善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立法体系 |
6.1.1 加快数字经济的立法进程 |
6.1.2 将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条款系统化 |
6.1.3 与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的反避税工作相结合 |
6.1.4 完善征管法配套条款 |
6.2 加强反避税信息化建设,拓宽个人所得信息获取渠道 |
6.2.1 做好CRS数据利用,完善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 |
6.2.2 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
6.2.3 大数据助力征管体系不断完善 |
6.2.4 “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
6.3 优化纳税环境,提高纳税遵从度 |
6.3.1 加强反避税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
6.3.2 优化宣传模式,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法宣传 |
6.3.3 建立公平的税收环境 |
6.4 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配套体系 |
6.4.1 增设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管理机构 |
6.4.2 充分发挥税务代理等中介结构的作用 |
6.4.3 建立大数据库,完善自然人征管信息 |
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税收筹划研究 ——以云南旅游收购文旅科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文献述评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上市公司 |
二、企业重组 |
三、股权收购 |
四、税收筹划 |
第二节 相关理论 |
一、税收协同效应理论 |
二、有效税收筹划理论 |
三、税收风险管理理论 |
第二章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发展情况及相关税收政策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发展情况 |
第二节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相关税收政策 |
一、企业所得税 |
二、个人所得税 |
三、其他税种 |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的法规政策 |
第三章 案例分析——云南旅游收购文旅科技案例 |
第一节 重组背景及目的 |
一、重组背景 |
二、公司概况 |
三、重组目的 |
第二节 重组过程 |
第三节 税收筹划 |
一、目标企业选择的税收筹划 |
二、支付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
三、融资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
四、重组配套协议的税收筹划 |
第四节 案例总结 |
第四章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税收筹划基本思路及方法 |
第一节 目标企业选择筹划 |
一、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选择目标企业 |
二、根据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目标企业 |
三、根据财务状况选择目标企业 |
第二节 支付方式选择筹划 |
一、股权支付方式 |
二、非股权支付 |
三、综合支付方式 |
第三节 融资方式选择筹划 |
一、债务融资的税收筹划 |
二、权益融资的税收筹划 |
第四节 企业股权收购配套协议筹划 |
一、现金补偿 |
二、股份补偿 |
三、混合补偿 |
第五章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税收筹划风险管控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税收筹划风险 |
一、政策风险 |
二、经营风险 |
三、操作风险 |
第二节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税收筹划风险管控 |
一、企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
二、设立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
三、充分尽职调查,增加风险管控 |
四、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5)对赌协议现金补偿所得课税:形式与实质之争及其弥合(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对赌协议现金补偿之形式 |
1. 征管争议之形式: |
2. 对赌协议履行之形式: |
3. 股权转让所得之形式: |
4. 补偿之形式: |
三、对赌协议现金补偿之实质 |
1. 征管争议之实质: |
2. 对赌协议履行之实质: |
3. 股权转让所得之实质: |
4. 补偿之实质: |
四、对赌协议现金补偿所得课税争议之弥合 |
1. 股权转让所得应预缴所得税。 |
2. 补偿应调减股权转让所得。 |
3. 修正估值的同时应修正股权计税基础。 |
(6)奇虎360借壳上市的税务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案例 |
1 案例背景 |
2 基本案情 |
2.1 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
2.2 借壳上市的目的 |
2.3 借壳上市的方案 |
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 |
2 理论基础 |
2.1 借壳上市 |
2.2 税务风险 |
2.3 税收协同效应理论 |
3 奇虎360借壳上市案例分析 |
3.1 交易模式分析 |
3.2 税务风险分析 |
3.3 其他相关风险分析 |
4 借壳上市税务风险应对之策 |
4.1 奇虎360的税务风险防范 |
4.2 奇虎360借壳上市案例结论 |
4.3 加强税务风险控制的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尼系数 |
2.2 高收入群体相关概念 |
2.3 基本理论 |
3 S市高收入群体特性及征管现状 |
3.1 S市高收入群体的收入结构及特性 |
3.2 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 |
4 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
4.1 个税“调节阀”功能未充分发挥 |
4.2 个税征管结果偏离定位 |
4.3 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存在较大规模的流失 |
5 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产生的原因 |
5.1 征管主体专业化程度较低 |
5.2 征管机制存在漏洞 |
5.3 信息收集机制不完善 |
5.4 惩罚监督机制不健全 |
6 优化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
6.1 确定S市高收入群体范围 |
6.2 完善对高收入群体征管制度 |
6.3 健全高收入群体税收法律法规 |
6.4 配套高收入群体数据管理系统 |
6.5 提高高收入群体税收遵从度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股权代持中的所得税问题探析——论实质课税原则在股权代持中的适用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股权代持中的所得税问题 |
(一)重复征税与多征税的问题 |
(二)税负差异的问题 |
二、实质课税原则的引入 |
(一)实质课税原则的概念与源起 |
(二)实质课税原则在隐名股东显名中的运用———形式移转不征税 |
(三)实质课税原则在向隐名股东移转投资收益中的运用 |
三、在股权代持中运用实质课税原则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
(一)在股权代持中运用实质课税原则存在的问题 |
(二)对虚构代持协议的解决之道———股权代持税收备案登记 |
(9)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税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引入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的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限售股征税立法沿袭与理论认知 |
第一节 限售股的基本理论 |
一、限售股的含义 |
二、限售股的分类 |
第二节 限售股征税规则及认知 |
一、限售股个税立法沿袭 |
二、限售股属性分析 |
三、个人转让证券所得的相关税法规定 |
第二章 限售股个税问题梳理 |
第一节 纳税主体认定规则缺陷—股权代持下的双重征税 |
一、案例 |
二、39号文之解读 |
第二节 高送转避税模式 |
一、操作方式 |
二、高送转模式背后的税法问题 |
第三节 异地减持—鹰潭模式 |
一、鹰潭模式简介 |
二、鹰潭模式的原因 |
三、鹰潭模式的弊端 |
第四节 其他问题 |
一、比例税率 |
二、15%核定征收率存在避税空间 |
第三章 域外股票资本利得税税制 |
第一节 股票资本利得税的基本理论 |
一、股票资本利得 |
二、股票资本利得税的特点 |
第二节 各国证券市场资本利得税制 |
一、课税方式 |
二、股票资本利得税的普遍规定 |
第三节 资本利得税对我国的启示 |
一、我国证券市场税收体系不健全 |
二、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税规定粗糙 |
第四章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问题完善建议 |
第一节 限售股企业代持解决路径 |
一、征税对象—扩大39号文的适用范围 |
二、适用实质课税原则—明确纳税主体 |
第二节 征税对象的完善 |
一、送转股性质的再认定 |
二、扩大限售股范围 |
第三节 鹰潭模式的解决途径 |
一、微观层面—税收税源一致性 |
二、宏观层面-取消税收优惠 |
第四节 其他问题的解决 |
一、税率设计 |
二、核定征收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主要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文章结构与研究思路 |
第三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国内外文献述评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之处 |
二、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自然人股权转让理论分析 |
第一节 股权转让相关概念 |
一、自然人 |
二、股权转让 |
三、对赌协议 |
第二节 自然人股权转让特点 |
一、转让信息具有隐蔽性 |
二、股权转让行为具有偶发性 |
三、应纳税额具有不确定性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税收遵从理论 |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三章 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梳理及成效 |
第一节 税收政策梳理 |
一、基础阶段 |
二、探索阶段 |
三、成熟发展阶段 |
第二节 税收政策变动特点与成效 |
一、税收政策变动特点 |
二、税收政策改革成效 |
第四章 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现状及分析 |
第一节 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现状 |
第二节 税收立法方面的问题 |
一、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核定困难 |
二、纳税时间有待明确 |
三、可扣除费用范围过小 |
四、盈利补偿或对赌条款税收征管模糊 |
五、缺少特殊性税务处理 |
第三节 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 |
一、股权转让行为和价格难以监控 |
二、专业化税收征管人才队伍缺乏 |
三、缺乏自然人纳税约束处罚机制 |
四、税收代扣代缴制度执行不力 |
第五章 案例分析 |
第一节 西藏JX传媒与S影业的对赌协议 |
一、案情简介 |
二、涉税处理分析 |
三、案例启示 |
第二节 WH煤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案例分析 |
一、案情简介 |
二、案件各方观点 |
三、案例启示 |
第六章 完善我国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
第一节 税收立法方面 |
一、准确核定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 |
二、梳理自然人股权转让特殊税收政策 |
三、适当扩大扣除费用范围 |
四、盈利补偿与对赌条款征退税统一 |
第二节 税收征管方面 |
一、加强股权转让涉税信息管理 |
二、开展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 |
三、发挥第三方中介的作用 |
四、建设税务人才培养基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股东转让股权 收益应缴所得税(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重组中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问题研究[D]. 臧福钰. 辽宁大学, 2021
- [2]公司股权设立家族信托的法律问题研究[D]. 齐云凤.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问题研究[D]. 董玲玲.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4]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税收筹划研究 ——以云南旅游收购文旅科技为例[D]. 常莉.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5]对赌协议现金补偿所得课税:形式与实质之争及其弥合[J]. 段晓红,皮元. 财会月刊, 2021(03)
- [6]奇虎360借壳上市的税务风险研究[D]. 张琦. 暨南大学, 2020(04)
- [7]S市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D]. 陈姣. 暨南大学, 2020(07)
- [8]股权代持中的所得税问题探析——论实质课税原则在股权代持中的适用与完善[J]. 戴嘉锋.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20(03)
- [9]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税法问题研究[D]. 鞠杨波.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10]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研究[D]. 谢子轶. 安徽财经大学,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