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变迁视野下的公民文化——一种政治文化的思考

文化变迁视野下的公民文化——一种政治文化的思考

刘亚妮[1]2016年在《反新疆分裂斗争中的文化认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疆分裂主义已经产生了一百多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时代条件、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内社会的变迁,新疆分裂主义历经反弹、蔓延到恶性发展,近年来更是猖獗。自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特别是2013年以来,分裂主义势力内外勾连,频繁制造暴力恐怖活动,具有明显挑衅国家权威的目的,已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反对新疆分裂主义是关乎国家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反分裂斗争的实践亟需反分裂理论的有效指导。因此,进一步加深对新疆分裂主义和反分裂斗争的研究具有现实紧迫性。打击和遏制新疆分裂主义必须从其产生的根源入手,总结以往反分裂的经验教训,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新疆分裂主义产生的重要根源在于文化认同问题,文化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遵循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反新疆分裂斗争中的文化认同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多民族国家文化认同与分裂主义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对国家认同的影响,从文化根源上剖析新疆分裂主义发生发展的原因,反思一百多年来反分裂斗争很难有根本性突破的问题之所在,最后提出构建中华文化认同遏制新疆分裂主义的对策。文化认同是是一种“身份认同”,文化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没有文化认同的支撑,稳固的国家认同是难以建立的。任何存在多元文化的国家都必须建立在特定文化价值共识的基础之上,否则必将面临分裂。从文化认同的角度考察新疆分裂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有叁个层面的文化认同相互影响、密切交织,共同影响新疆分裂主义的演变:在宏观层面全球性文化变迁的冲击下,中观层面的国家主流文化认同发生变迁和危机,促使微观层面的民族亚文化认同凸显并被利用向民族分裂主义的反文化认同转化,由此催生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和运动。民族分裂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反过来又致使国家主流文化认同危机恶化,瓦解国家认同的文化根基。在这种复杂的文化认同关系中,中观层面的国家文化认同的变迁是关键环节。正是历史上中华文化认同的薄弱与不足导致新疆与内地文化长期存在差异而难以整合。新疆分裂主义极力夸大维吾尔等民族亚文化与国家主体文化之间的差异,强化其突厥特征和伊斯兰特征,力图割裂新疆与内地的密切关系,进而形成了分裂主义反文化,为“新疆独立”的政治目的提供支持。分裂势力强化分裂文化认同否定国家层面的文化认同,是国家文化认同危机的体现。国家文化认同危机是分裂主义产生的根源性因素。因此,从中观层面构建牢固的中华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抵制宏观层面全球化的冲击,消解分裂主义反文化认同的离心力,成为从源头上遏制民族分裂主义的必然目标。新疆分裂主义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通过不同的文化疏离策略,否定和排斥中华文化认同,加深了国家文化认同危机。其根本动因是,近代以来新疆地区国家认同的基础性结构支撑不足,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文化整合滞后,国家现代化进程刺激民族亚文化认同趋于强化,民族精英利用本民族文化认同进行社会动员,以及国际因素提供的“精神支持”。中国政府历来坚决反对新疆分裂主义,但是,新疆分裂主义自产生之日起始终是社会的毒瘤,目前还在发酵之中。反分裂斗争很难有根本性突破的主要原因在于:一直以来,在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文化认同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缺乏文化建设的战略性规划,这就导致国家文化认同基础薄弱,文化整合滞后,因而不能够剜除新疆分裂主义的社会文化根源。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促进新疆文化认同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反对新疆分裂主义斗争也积累了诸多经验,然而更是存在不少值得反思的教训。反分裂斗争的实践证明,必须在坚持刚性打击的同时,更要通过增强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等柔性手段,构建牢固的中华文化认同,逐渐瓦解新疆分裂主义的社会根基,最终达到根除分裂主义的目的。构建中华文化认同遏制新疆分裂主义需要各方面相互配合与支持,形成一个全面协调的长效机制。为此,必须以战略性思维统筹安排,立足于中国社会文化认同的实际,广泛吸取和借鉴世界多民族国家共同文化认同建构的经验,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针对分裂主义反文化反对国家统一的倾向,“多元一体”中华文化认同坚持以维护国家统一、“和而不同”、凝聚共识等理念为价值取向。构建中华文化认同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引领、牢固树立国家公民意识、“去极端化”、民族政策适时调整完善、对民族分裂主义强硬反对等原则,以此保证中华文化健康发展,增强凝聚力,化解离心力。从文化层面遏制新疆分裂主义,应该着重在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中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多元文化价值,通过引导各族人民形成对中华文化的正确认知,大力发展公共文化空间和文化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社会经济,建设“民族互嵌”,加强学术研究等途径培育、保障、促进和维护中华文化认同,对冲和抵制分裂主义反文化认同。

胡建华[2]2014年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文中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心内容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各层次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依法实现,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及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依法实现和享有。于此背景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不仅是我国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形式,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所面临的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在农村基层的实践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从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现实出发,运用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多学科交叉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整体上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放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围绕其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性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其路径主要有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政府推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居于领导者和主要的推动者地位,法治主要凭借政府所控制的本土政治资源根据政府的目标进行指导设计和建构。社会演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指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在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孕育和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是社会法治自然生发形成的结果。①两种路径各有特点,政府推进型认为法治国家秩序建设是一种理性的秩序建构,由于中国法治传统的缺乏,主张通过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制力推动法治国家秩序的建构,排斥社会传统资源的积极作用。而社会演进型则认为法治国家秩序的构建不是理性建构的秩序而是一种自然生发发展的秩序,其实现的基础须从社会传统中去为法治的制度性变迁和理性建构寻求基础,而不是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力推动。对此本文认为,上述两种法治国家建设路径各有优劣,应辩证的分析与看待,政府推进型路径强调法治建设是国家必须凭借国家权力进行建设的职责,不重视民间传统社会的作用和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传统文化基础,选择这样的路径,难免导致国家法治建设与民间社会自治的冲突和摩擦,增加法治建设的难度和效度。社会演进型则单纯地强调国家法治建设的自发性和自然性,轻视国家和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仅依据这条路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必将艰难而漫长。对此,怎么办?本文认为结合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路径选择的多元化,不宜走单一化的路径。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基础,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的民问传统社会发育和中国国家权力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优势的发挥,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互相结合、共同协调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路径。通过国家法治建设的路径多元化,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民众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在合力形成中共同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由此,在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路径中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与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法理分析的视角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价值理念、生发基础及其法治运行的困境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这不仅是回应目前学术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和不断深入研究的一种努力尝试,也是本文得以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与前提条件。论文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进行了探析,并将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辨析。在全面解构概念的基础上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进行深度的剖析,论文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主要表现在基层民主自治性、基层制度性、基层治理模式性及农民活动方式性等方面,这是对农村民主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的制度价值基础。同时,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有其经济、政治、文化及伦理等方面的生发基础。由于国家现有乡村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语义的模糊性导致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轨道上的运行与发展面临外部、内部困境的制约与束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困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通过其与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国家建设路径的理性安排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主要体现为;社会对国家的抵制与融合;自治权对行政权的消解与平衡;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对自下而上社会演进型路路径中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理分析,从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路径中加强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域下基于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基础上实现其对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功能与作用发挥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国家政府的主导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是个系统工程,须从宏观进路与微观的具体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建构。从宏观进路层面看,我们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首先必须建构起由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及环境等动力机制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全面系统的动力机制系统,其次需要明确由以人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法治均衡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及服务社会原则等因素共同组成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与农村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创设有机衔接、融合与高效运行的动态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机制。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微观方略中,我们认为应遵循对制度实施法治保障的一般规律,重点应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与难题,从而构建起比较全面、系统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完整框架。本文立足于学界有关农村民主管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尝试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法理分析与政府主导型路径中的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比较系统性、全面性的分析研究,这不仅是政治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而且还是法学、历史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研究关注的着力点是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实现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和谐互动关系的构建,笔者力图通过该研究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一定的智识基础。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创新性,本论文进一步完善与深化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拓展了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保障的范围研究领域,在重点突出、综合系统、全面协调的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法治化建设道路进程中,为我国各地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改革提供了普适性的可资借鉴参考的法治对策的基本思路。诚然,囿于作者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限制,论文中的有些论点与分析论述尚存在不足,个别地方也没有充分展开,这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戴玉琴[3]2006年在《村民自治中的政治文化资源开发》文中指出政治文化概念首先是由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于1956年阐发的,自此以后,政治文化研究便逐渐为政治学界所接受并成为众多学者分析政治行为的一个角度。我国学术界自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这一概念后,也已有许多人应用这种政治文化研究方法去阐释中国的政治现象。确实,就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关系来看,在社会历史和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过程中,政治文化始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变量,它不仅是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政治发展过去和现在的反映,又深刻影响和制约着政治文明自身的诸多发展,所以从政治文化的视野寻求政治文明发展的一种动力机制就尤为必要。在今天我国推行的农村村民自治研究中,也有不少学者试着从政治文化角度做出诠释,得出的结论也有诸多不同。应该说,这些研究都为村民自治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域,提出的一些观点、得出的一些结论确也能发人深省,但到底如何开发村民自治所需的政治文化资源以及村民自治所需的政治文化模式又是什么,却少有论证,在研究的理论模式上也创新不够。所以笔者认为选择几个带有典型特征的村庄为个案,从中国乡村政治实践出发,在富有创造性的实践经验中构建适应乡村土壤的政治文化内容和政治社会化模式,对于多元化的村庄提出相应针对性的建设措施更有意义。在本文研究中,笔者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与方法作为研究基础的前提下,借鉴了政治文化理论、政治心理学理论、理性选择理论、政治生态理论等现代政治学分析方法,以中国苏北乡村的实际状况为分析摹本,以开发村民自治中的政治文化资源为切入点,全面构建了一种“历史追忆-实证研究-理性设计”的分析框架。全文共分导论、正文和结论叁大块。在导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的写作思路。在正文部分,我将全文分为五章,第一章对村民自治的内涵及村民自治中政治文化资源开发的意义作了一个简要探讨;第二章对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历史变迁、当下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一个基本分析,并从政治文化的视角阐析了目前自治困境产生的文化心理原因;第叁章以苏北农村为分析个案,系统地探讨了当前苏北农村现有的政治文化基础;第四章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政治文化现状对当下村民自治运作的影响;第五章则探讨了村民自治背景下政治文化资源开发的路径及乡村政治社会化模式的构建。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

李瑞君[4]2012年在《当代新疆民族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市场经济、现代化、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的关系成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热点。相对于前现代社会国家认同的分散性、被动性、单一性、稳定性特点,现代国家认同具有互动性、竞争性、自主性、主动性、选择性的特征。现代国家认同建设的责任在于政府,以文化维系国家认同是国内社会和谐,降低统治成本,维护国家安全的最为持久和有效的武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们的物质福利需要;提供公共文化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实践证明:多民族地区开放、自由、平等的文化环境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相反,区隔、封闭、歧视性的文化环境,则容易滋生民族隔阂,阻碍各民族自身的发展。从文化的理论视野来考量转型期边疆民族地区的国家认同建设在新疆学界刚刚开始起步,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本研究将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原理为指导,运用政治学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政府责任理论、公共政策理论等,结合民族理论、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理论。拟采用理论阐释(比较与分类、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历史与逻辑)与实证分析相统一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实证调查法、比较法等,探究新疆民族地区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的互动规律;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历史成因,与现代文化相遇而临的危机及文化现代化趋势,揭示文化现代化的路径与策略。少数民族文化现代化具有必然性,其动力有两个:一是国家治理文化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二是少数民族个体在比较的文化环境中萌生的文化自觉意识。第一章描述当代新疆文化的总体概况,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点;转型期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的文化危机,分析危机的表现、对个体和社会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形成原因;当代新疆民族文化现代化的紧迫性;文化现代化进程中应当正确认识文化的世界性与民族性、文化的先进性与落后性、民族文化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等几个关系。第二章从多维视角阐释当代新疆民族传统文化现代化的理论依据和现实要求。从理论上论证了文化与政治的关系,现代文化的国家认同功能,政治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的互动关系。分析了当前我国国家认通问题出现的文化因素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问题的文化因素。第叁章运用比较法,从理论、政策与实践视角比较了文化现代化与困家认同的耦合关系。首先,阐释了政治行为与民族政策,民族政策与民族关系的互动机理。其次,以历史比较的视野分析了古代中国的困家观和国家认同特点;古代新疆民族文化与国家认同;民国时期新疆民族文化与国家认同。再次,以典型的多民族国家为例,分析了文化现代化对国家认同影响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再次,借鉴东部发达省区文化现代化的成功经验。第四章实践省思。首先,梳理了政府责任理论、公比社会理论、公民文化等相关问题,提出转型期民族地区政府责任及政府能力的转型趋向。其次,回顾建国以来国家对新疆民族地区治理文化的变迁,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重点梳理了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我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评议。第五章提出重塑国家认同的文化现代化路径:培育市场经济文化,加快进行以民生建设为核心的社会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锁化建设;推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培育参与型文化;积极推进社会关系契约化,营造自由、开放的社会文化环境;立足日常生活世界,型塑回归生活世界的国家认同教育文化。构建现代德育文化教育内容;充分发挥社会、学校等教育主体的引领作用:积极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外出流动的机会。

张西山[5]2011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文化分析》文中指出政治学者安德鲁·海伍德认为:“政治问题的争论往往归结为关于‘术语’真正意义的争辩。”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当下最流行、最热议的词汇之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成为我党新时期新阶段制度文化建设的主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一直面临着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反思和追问。这一反思和追问不仅表明这30年当中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上始终存在着不同的解读,而且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始终伴随着社会主义合法性论证的问题。人类文明的进步,本质上是制度文化变迁的过程。“中国模式”不只是物质力量、政治大国、军事强国的兴起,而且是文明中国的崛起,意味着一种新的制度文明之路在开拓。在探寻“中国模式”之谜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深层动因时,我们不能不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的文化魅力和制度活力。文化是制度之母。一个繁荣昌明的现代化,都蕴含着强大的政制文明和醇厚的精神文化源流。制度文化既是一个生长的问题,也是一个选择与创制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选择和文化源流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制度变迁有其自身的逻辑,而制度文化常常成为一种政治经济社会变革的“路径依赖”。制度文明内在地蕴涵着价值理念、制度设计、机制程序。制度文化则是制度文明建设的基本价值维度,是制度的理念、灵魂和生命,它决定民主政治制度的最终确立良序运作。政治文明的最终标准是现代政治制度的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就是要建立一个以现代核心价值理念为灵魂,以市场经济、民主政制、公民社会、先进文化、和谐理念为基本支撑的现代制度文明秩序。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研究,建构制度文化的价值理念,对于拓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视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实践和学术意义。国家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制度文化的竞争。一个国家的落后,其背后和实的根源是制度的落后和文化的守旧。总结“社会主义叁个叁十年”中国制度文化的的全部理论和实践,可以归结为制度文化模式之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就是一部上下求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也是中国制度文化现代化的过程。如何实现从传统到现代、从西方到中国的现代转换,成为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诉求和理论逻辑。九死一生的中国现代化实现了从传统向现代、从革命到改革、从计划到市场、从富强到文明、从封闭到开放、从斗争到和谐的社会转型和制度变迁。这是一个思想文化影响制度变迁、制度创新冲破观念束缚的进程,是一个突破观念藩篱和体制桎梏重围的探索之路。百年来梦寻与抗争,六十年共和国岁月,叁十载改革开放风云,奠定社会主义辉煌伟业和制度基石,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留下了丰厚的制度文化经验和教训。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程及全局看,制度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社会与时俱进、永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课题。从经典社会主义到传统社会主义、从苏联模式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演进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经验教训。近代中国历史的发展使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使中国选择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真正使中国实现制度文化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都反复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富强中国、繁荣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模式的成功进一步凸显了中国的制度文化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以雄辩的事实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就是一种具有优势和活力的中国制度模式,具有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它是一条不同于经典社会主义与传统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重大创新,代表了当代中国制度文化现代化的科学路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政治驱动型的后发现代化模式”,作为执政精英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整合和动员能力非常重要,这也是独特的制度文化遗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以雄辩的事实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中国成功之谜进一步凸显了中国的制度优势。新时期中国制度文化的转型变迁,在创新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实现了在结合中创路,在特色上挖掘,在模式上拓新,在后发中超越。这些制度文化的基本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领导是核心,解放思想是先导,改革开放是动力,改善民生是重点,制度创新是关键,社会和谐是本质,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道路是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最大政治优势。我们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建立和巩固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蕴涵着如何建立一种新的现代性来代替传统现代性的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就是中国的现代性生成过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现代性(制度)和民族性(文化)的双重变奏,就是一个“未完成的现代性”。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我们已探索和塑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政治体制、先进文化体制与和谐社会体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从制度文化的视阈看,作为旗帜、道路和理论体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传统社会主义观的模式突破,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制度设计,人类制度文明的重大创新,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意识的新觉醒。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建设体现了我党制度文化理念的与时俱进。中国模式研究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解读有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诠释学、中苏模式比较、制度经济学、国家社会理论、现代化历史、思想文化学、制度主义方法论等不同视角,本论题从中国文化传统和世界制度文明的双重视阈下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式的文化源流、制度逻辑和思想条件,发掘并吸收中外传统制度文明的智慧活水,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主要内容是:第一,从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比较的视阈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中国经验”(导论、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旗帜、道路、理念、制度、模式等不同维度和层面。它既是价值理念,又是制度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含着现代性和民族性的内在张力和外在冲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是扎根于当代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现代性与民族性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民族性与现代性的和谐统一是中国制度模式对世界制度文明的重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类追求文明进步的一条新路,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之路。第二,社会主义运动视野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或道路选择的制度文化逻辑特点及其意义(第二、叁、四章)。“中国模式”、“中国道路”的关键是发展问题,而发展问题的实质是制度创新与思想文化传统的创造性转化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普遍性和特殊性、现代性和民族性、继承性和创新性、普世性和自主性的统一,实现了西方制度文明成果与中华文化传统的有机整合,表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和政治智慧。实践理性、大同理想、民本思想、变革意识、和谐文化等是社会主义中国化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源流。中国制度文化变迁需要社会主义,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旗帜的制度文化创新的成功都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胜利。从邓小平理论到科学发展观,我们党不断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邓小乎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的一脉相承与发展。在30年空前伟大的社会变革中,中国共产党体现了可贵的制度理性和文化自觉。第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及现代性思考(第五、六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政党推动制度创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之路。“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文化建设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建设关键要保证社会制度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要解决制度公平正义问题。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我们要坚持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在实践中实现制度文化的和谐,实现制度文化传统的现代转换和制度创新,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积极建立更加健全、充满活力的制度文化体系。文化制造社会和谐,制度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市场伦理、政制文明、法治国家、公民社会、和谐理念蕴含着与时俱进、继承创新、不断超越的制度文化精神,凝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建设的现代性思考。人类制度文化变迁的规律表明,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模式。人类制度文明是包括制度和文化的统一,民族性文化和现代性制度的协调互动成为未来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的历史图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中国一定要走自己的路,坚持并创新自己的制度文明发展道路,创造更加优越和有效的制度文明。“中国模式”的成功实践证明了文化与制度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式的价值合理性和制度优越性。

孟祥瑞[6]2016年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政治文化变迁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由城镇化主导的乡村现代化趋向使村民获得自由、自主解放的同时,也带来了共同体归属感以及社会安全感的缺失,风险承受能力的削弱,传统思想世界的瓦解,权力与权利边界的重新调整。因此,城镇化进程不仅带来了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转型,也必然会引起我国乡村政治文化的变迁。但是,对于乡村政治文化的变迁方向,特别是以城镇化进程为背景的实证性研究,尚未有明确的结论也并未得到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在乡村城镇化进程中,我国的村庄呈现出了传统形态、过渡形态和社区形态叁种不同的样态,且叁种样态之间存在从传统形态到过渡形态最后演化为社区形态的演化过程。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叁个处在不同城镇化阶段的行政村落。它们分别是处于传统形态的连云港市班庄镇坡石桥村,处于过渡形态的南通市搬经镇肖马村和位于太仓市浏河镇的新型城镇社区新闸村。本文通过运用共时性横剖面比较的方法,将叁个村的乡村政治文化解构为政治社会化、政治认知、政治情感和政治价值观四个子变量,再通过乡村政治文化变迁函数建构起不同村的政治文化模式,描绘“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政治文化的变迁快照”,进而从叁个村的乡村政治文化模式比较中,探究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政治文化变迁取向。本文的核心发现是,城镇化进程,尤其是城镇化的外在表征,比如拆迁、征地等土地流转样式,时时牵动着村民们的神经。城镇化重新定义了村民的身份和角色,引起了乡村权力结构的调整,资源的重新分配,甚至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动,打破了既有社会文化价值体系与社会经济政治结构之间的稳定关系。而这种稳定关系的打破,意味着乡村异质性政治文化的移入和内生性政治文化的更新,具体表现为村民对当前政治体系的政治认知、政治情感和政治价值观的转变。这也就是说,乡村政治文化变迁在一定程度上受其倚赖的物质文化空间的影响。从纵向角度来看,乡村政治文化变迁表现为从依附型政治文化逐渐向以参与型政治文化为主导的公民文化转变;从横向角度审视,在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政治文化分化为“留守者”政治亚文化、“边缘人”政治亚文化和“村治精英”政治亚文化。这项研究也同时证实了政治文化变量以及创造和维系它们的社会化过程,在解释政治结构和过程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城镇化建设乃至转型期的各项改革,必须在掌握乡村政治文化变迁规律的基础上因势利导。

杨建宇[7]2016年在《当代中国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研究》文中指出政治生活源于人类的交互性需要。政府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规范权利义务、达致良政善治必需依赖的重要组织。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各种地区和全球性问题呈现复杂性、交织性的特征,政府仍是人类迎接挑战、抢抓机遇必须依赖的关键治理主体。“政府之恶”是困挠人类政治生活的一个持久命题,但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改革政府机构,提高政府质量,仍是实现“共同善”(common good)的务实之策。政府信任主要指公民认为政府机构具有“做正确的事”(To do right things)的善意和能力,反映了公民对政府理念、行为和绩效的认可和支持。特定政府的信任状况归根结底取决于民众对其抱有怎样的希望和失望,将政府信任保持在一定水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涉及特定政府的政治合法性,更与政治共同体内全体人民的福祉密切相关。历史和现实反复表明,政府信任危机不仅易加剧公民与政府的不合作乃至对抗,更会导致政府强制力的频繁使用,造成经济衰败和社会动荡,使政府和公民的关系陷入“负和游戏”(minus-sum game)。政府信任本质为个体态度,有具体的指向和程度的强弱。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和发生机理需要从叁个方面加以考虑:政府因素、个体因素和中介因素。政府因素主要指政府机构的能力和善意,体现出受信方的可信性;个体因素主要指民众的人格、需求和偏好等,反映了施信者的心理认知特征;中介因素主要指影响个体心理认知的信息环境,考察的是构建政府可信性、影响个体心理认知的媒介手段。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当代中国的政府信任存在明显的层级差异,即政府层级越高,得到的信任越多;政府层级越低,得到的信任越少。考虑到政府信任是一种态度,个体之间或存在差异甚至截然相反,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理解这一政治现象,即在信任的“选举市场”上,特定的上级政府较下级政府获得更多的“信任票”(高层政府多于中层政府,中层政府又多于基层政府)——无论是信任者的人数规模还是施信者的信任强度。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的负效应在于,它使民众在与基层政府博弈时,习惯性地将中层政府、高层政府作为策略性的依靠对象,极大地削弱了基层政府的合法性,加大其治理成本,影响其治理绩效;此外,随着民众同中层政府、高层政府不同形式接触的增多,也会改变对其原有的积极态度,从而最终降低对中国政府机构的整体评价;更为重要的是,级差政府信任格局不利于培养上下级政府基于认同的信任及构建合作伙伴关系,从深层次上损伤国家治理能力。理解是社会科学的重要任务之一,由于社会科学自身特点,以思维为载体的“理想模型”研究方法乃是理解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信任的产生受客体因素、中介因素和主体因素的共同影响。公民对政府是否信任或给予多少信任,虽然本质为公民个体的主观感,但这一主观感却是政府客观表现(如政府质量)、多极中介建构(如媒体宣传)和个体心理认知(如人格特征)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果将中国的政府信任层级差异作为被解释变量,则解释变量众多,同时,此解释变量与彼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也不可忽视,因而企图将社会作为物理实验室严格控制以求精确测量的努力往往归于失败。政治生活本身的特点、定量研究(或经验研究)内含的局限及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决定了模型方法在本研究中具有逻辑上的自恰性。新制度主义范式、政治沟通范式和文化-心理范式对当代中国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的成因均有一定的解释力,与其将它们视为相互竞争的观点,不如当作彼此补充的理论。中国政府信任层级差异发生模型的建构采用一种综合性的视角,对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的形成、维持和强化进行了多维度的分析,关注到了制度、文化和媒介在不同层次上的共同作用。具体来讲,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的一个重要成因在于中国政府层级结构的驱动,这一结构不仅造成了高层、中层、基层政府政治权力的客观差异,也影响着它们善意的总体呈现;此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场景下,由于中国共产党为(长期)执政党,党组织在国家管理和政治权力系统中居于中心地位,党政并未真正分开,以“党管媒介”为重要原则的中国传播管理体制使特定的上级(党委)政府和下级(党委)政府在媒体资源占有上存在明显不同,与下级政府相比,上级政府运用媒体特别是大众媒体进行政治沟通和政策合法化的能力更强,加之大众媒介的舆论监督通常较少针对同级或上级政府,多为自上而下的监督,致使基层政府的失灵状况更容易被民众所感知。在媒体营造的象征性现实中,上级政府往往具备较高能力和道德上的完美,下级政府则能力相对较低并存在道德上的瑕庇,导致个体对高层、中层、基层政府的善意和能力感知出现分化。理解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生成原因,必须注意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的客观性、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的建构性和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的认知性的区别和联系;最后,因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集中体现的大一统、人治思维等意识在当代仍有广泛影响,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国人对高层、中层、基层政府的态度、情感和评价。由于特定的上级政府较下级政府通常更具权威性,从而形成有利于上级政府的独特的民族心理模式。学术关怀和政治决策者需要将关注的焦点从追求高政府信任转移到提高政府质量上来。如果从规范意义上的政府目的来考量,政府信任的良性结构应体现叁个明显特征:首先,在特定政治共同体内,政府应以统一而非各自为政的方式提供服务,各级各类政府组织均应具有较高的可信性,显示必要的治理善意和治理能力,以统一、联合、整体的方式作为信任客体在政府信任关系中出现,政府信任图景应是一致的,而不应表现为横向或纵向间政府信任的分散、孤立和破碎;其次,应是包含理性怀疑的明智信任。以信任和不信任双因素观衡量,同政府信任一样,政府不信任具有独特价值,因为政府不信任调整着政府信任的分配,决定着政府信任的指向和边界,可以防范政府背叛的风险,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构件;最后,政府信任受多重因素影响,有复杂的生成机理,但民主的政府理念和优良的政府质量应为健康政府信任的主要驱动。着眼未来,政府应在重塑组织、文化和采纳新兴技术的基础上,对公民需求和偏好发生的巨大变化作出更好回应。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良政善治的构建及“共同善”的实现,需要有力的政治权力,也需要对政治权力作出必要限制,这对处在转型之中的发展中国家尤具现实意义。自上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的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公民、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重塑,作为一个显着的变化,政治权力开始受到限制和规范,公民权利得到人们前所未有的珍视,政府行为遭到更加严苛的评判,政府运行的国内国际环境已大为不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今天的政府信任成为问题,并不表明和昨天相比政府做得更差,而是新时代的公民对政府的要求更高,关于“好政府”的标准正发生变化。重塑中国的政府信任需要采取综合性的策略“再造政府”,一是优化政府层级管理。减少政府层级,改善县域治理;厘清权力责任,规范央地关系;培育合作文化,建设整体政府;二是促进政治问责。在强化执政党和政府自上而下同体问责的基础上,重视各类异体问责,促进公民政治参与,加强政治问责立法;叁是改善政治传播。确立重视沟通的新型行政文化,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增强政府透明度。着眼未来,中国应结合复杂性时代的特殊场景,努力践行整体性治理理念,积极提供灵活、更具弹性和人性化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加强顶层设计和技术支撑,构建信任合作型府际关系,切实增强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质量。政府信任是一种至关重要却极其脆弱的资产,在全球化时代,政府信任的赢得是个漫长征途,没有捷径可走,从规范意义上来讲,政府信任的产生应主要来源于民主的政府理念和良好的政府质量的驱动。中国的政府质量近年来已得到显着提高,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仍任重道远,这需要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对强国家、民主和法治作出巧妙平衡,并结合文化传统、发展阶段、优先选项进行妥善安排。中国需要向全球的优秀实践者学习,也需要结合国情,实事求是地开展自主性的创新性实践。在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过程中,政治决策者的激情和眼光自然必不可少,而源自公民的鼓励和压力亦相当重要。

孙可敬[8]2016年在《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现代化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的叁农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现代化不仅是城市的现代化,它更是农村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能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不仅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现代化,其核心在于农民的现代化。我国的城镇化也不仅仅是物的城镇化,它正在向以人为本的人的城镇化转型。作为我国农村社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转型的主体,农民已然或主动或被动的卷入城镇化和现代化之中。农业、农村、农民的叁农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解决的前提和基础在于扭转农民传统的思维方式,使其传统的臣民意识、乡土意识逐渐向公民意识转型。农村的发展、农业的转型以及农民幸福梦想的实现,均与农民公民意识的形成和培育有极大的关联性。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不仅具有农民内在需求的人本意蕴:它有利于我国惠农社会工程的成功实施、我国农民社会权益诉求的合理表达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培育:同时它也具有社会发展的时代价值:它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文章以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研究背景,以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理论指导,以公民身份理论和公共领域理论为知识借鉴,以农民公民意识形成的历史梳理为基础,从我国改革开放后农民公民意识形成的“实然”现状为研究起点,以农民公民意识培育模式的建构为目标,沿着“理论基础-知识借鉴--历史梳理-现状剖析-制约因素探究-培育体系建构”的逻辑思路而展开,研究内容概括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和历史前提。在界定农民、公民、公民意识、农民公民意识等相关概念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价值,通过对其价值诉求和价值目标的探求以明晰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以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为主体、以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对立统一为前提、以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为核心和以人的解放为目标的公民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包含的公民国家价值观、公民社会价值观和公民道德价值观等研究作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的理论基础。通过梳理鸦片战争以来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历史演变,即1840-1949年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萌生期所形成的农民民族意识、自强意识、革命意识、自由民主意识和爱国意识,1949-1978年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迂回期所形成的国家认同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以及1978年以后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发展期所形成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和自由意识等叁个阶段,作为新时期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形成和培育研究的历史和现实的借鉴。第二部分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实证分析内容,它主要研究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现状、问题及制约因素。通过对河南省部分农村进行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等形式以把握农民公民意识形成与培育现状。通过对调查资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研究,发现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现状呈现不平衡性:即农民爱国意识较强但基层公正意识偏低、农民自由意识逐渐增强但家庭责任意识相对较弱、农民民主意识渐增但法治意识较低、农民平等意识提升但自强意识呈现分化、农民友善意识提升但公共意识淡薄、农民文明意识增强但诚信意识欠缺的现象;同时,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在培育过程中存在培育内容片面、培育方法单一、培育环境失衡、培育路径受阻、培育主体模糊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剖析得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形成和培育受到国家层面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户籍制度以及我国叁农领域法治建设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同时它也受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健全、乡村治理结构不合理、农村公民社会的不完善以及农村公民文化结构失衡等社会层面因素的制约;另外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农民组织能力较弱以及农民家庭社会化功能弱化等个人层面的因素的制约,这部分研究为进一步建构我国公民意识培育体系奠定实证基础。第叁部分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体系的思考,它主要包括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原则、培育内容、培育方法、培育路径、培育环境和培育主体等研究内容。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体系在培育原则上坚持价值利益诉求、优秀传统文化积淀、时代精神培育与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相结合;在培育内容上不仅包含公共层面的民主意识、公正意识、自由意识、平等意识、法治意识和公共意识,同时也涵盖了个人层面的爱国意识、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友善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强意识等内容;在培育方法上,将社会活动育人法、社会组织育人法、大众传媒育人法、学校育人法和家庭育人法相结合;在培育环境上,将现代地方环境的建设和历史环境的传承、生活环境的投入和工作环境的付出、经济环境的追求和文化教育环境的塑造以及现实环境的可视性和虚拟环境的接受性相结合;在培育路径上,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完善、农村公民文化和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来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基础;在培育主体上,从农民内在自觉生成、社会组织内外沟通以及国家宏观顶层设计的微观、中观、宏观的多向路径来探求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主体的叁位一体模式。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多方合作的过程,具有培育时间的长期性和培育过程的艰巨性特点,由此,通过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模式的建构和实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将会从肯定阶段、否定阶段而过渡到新的肯定阶段,在培育内容上做到开拓创新,在培育方法上做到与时俱进,进而实现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质的飞跃。

吕镇坤[9]2017年在《文化资本视野下政治制度治理绩效研究》文中指出一直以来,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都被人们看成是影响国家治理绩效的主要因素,然而许多人都忽视了文化这个隐性因素的影响。直到20世纪80年代布迪厄提出文化资本的概念,文化资本对治理绩效的影响才受到学者与政治家们的关注。然而文化资本是怎么影响政治制度治理绩效的?在文化资本与政治制度治理绩效之间的相关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基于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叁大假设:一、相同政治制度的国家,由于文化资本的不同会对治理绩效产生相关性的影响;二、对于不同政治制度的国家,文化资本将在它们的政治体制上体现出差异性并导致治理绩效的不同;叁、一个民族国家的政治制度治理绩效的发展与演变与其文化资本的变迁具有相关性与逻辑性。针对上述的叁大命题假设,本文采用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与定量分析进行实证研究。在治理绩效与文化资本的指标选取上,充分参考与借鉴了当前较为权威的研究机构,包括世界银行数据库(WGI)、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华东政法大学国家治理指数(NGI)等官方研究机构和自由之家、大赦国际等西方民间独立机构,以及一些针对某项治理指标的研究报告,如全球创新指数(GII)、国家犯罪率报告等。在确定研究的治理指标后,本文选取了美国与墨西哥、英国与意大利两组政治制度相同的国家样本以及朝鲜与韩国、中国与新加坡两组政治制度不同的国家样本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对照不同制度国家文化资本与治理绩效之间的差异与联系分析文化资本与政治制度治理绩效之间的相关性与影响逻辑。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在相同政治制度的国家,文化资本会对国家的治理绩效产生相关性的影响,而对于不同政治制度的国家,文化资本的差异会对它们政治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起到不同的影响并最终体现在对治理绩效的影响上。之后本文以中国与新加坡两个亚洲内生性与外生性政治文化典型国家的文化资本变迁脉络为起点,对文化资本变迁与政治制度治理绩效之间的相关性进行论证,最终论证出以下结论:一个国家的文化变迁会影响着这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进而影响这个国家的治理绩效与社会发展。最后,本文结合所得出的文化资本与政治制度治理绩效的相关结论,针对中国特色治理现代化道路建设提出一些建议与意见,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叁个方面通过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规范政府管理行为、培养个人文化资本,为中国的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方案。

曲丽涛[10]2011年在《当代中国公民意识发育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现代化是近百年来中西方社会发展脉络和世界秩序变动的最深刻内涵,而精神层面的变革又是现代化过程中最内蕴的变革。公民意识作为现代社会中基本的精神蕴涵,其对于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这种功能不仅仅局限于它对我国传统臣民意识的否定和超越,而且还体现在它对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精神揭示和观念引导上。在政治领域,公民意识既是民主政治确立和发展的思想先导,也是民主政治有效运行的心理基础,更是维护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在经济领域,公民意识既通过颂扬人的主体性而满足了市场经济对于市场主体独立性的要求,也通过契约精神的彰显而有助于市场经济中契约关系的确立,更通过对社会法治化的引导与推动而保证了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而在文化领域,公民意识则是人的观念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它不仅使现代人更加崇尚自由、平等、民主、理性、宽容等精神,而且还培养了现代人对于公共性价值深刻的体认与关怀。现代社会中公民意识的要义更在于它的政治内涵,其侧重于公民在人格上的独立性与平等性,在权利义务上的对等性与统一性以及在公共政治参与中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意识就是现代社会成员对于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的自觉反映,其主要体现了公民对于自身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地位、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共政治参与的感受、认知和评价。公民意识以公民主体身份为前提和基础,公民主体身份表达了公民之间独立、自由、平等的社会关系,即公民在人格上是独立的,在身份上是平等的,而在权利和义务方面则是对等的。公民意识主要反映的是公民和国家的关系,它意味着公民与国家间存在着彼此尊重和相互制约的权责体系。公民意识是以公民的公共政治参与为其基本表征,现代社会中公民角色的重要特征就在于每位公民都能平等而自由地参与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过程。因而从结构内容上来说,公民意识主要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公民意识的核心是公民主体意识的觉醒,公民角色的价值蕴含就在于其对人主体性颂扬,它要实现传统依附性人格的现代性转变,塑造公民的主体性人格,并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是人的主体意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权利是对人的主体地位的现实性肯定,更是人的主体性价值的本质体现。而责任意识则是权利意识的内在规定,权利本身就包含着责任的要素,任何一种行为既要遵循权利法则,同时就要遵循责任法则,因而从来就不存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主体权利。参与意识则是公民意识实现的内在要求,公民只有通过参与公共政治生活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展现公民角色的价值,从而最终确立公民在政治上的主体地位。公民意识是在西方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孕育出来的文化产物,也是特殊历史背景下政治、经济与社会之间互动作用的结果,因而从西方公民意识形成的历史轨迹来看,公民意识的发育有其必要的经济机制、社会机制和政治机制。从经济机制来说,市场经济引导了公民意识的最初发育。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以其巨大的渗透力彻底实现了对传统自然经济的瓦解和超越,它要求社会成员摆脱根植于自然经济中的地缘界限、血缘伦理和等级依附,而以独立和平等的身份参与到市场交换体系中。因而市场主体间的自由和平等是市场经济的集中体现,更是市场经济在法权关系上的必然要求,而这不仅构成个体独立性的现实基础并使个人产生主体的意识,而且市场经济中法权关系意志形态化的结果就是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凝结。同时作为一种普遍交换的体系,市场经济是以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为重要标志,社会分工的复杂化必然导致市场主体之间的依存关系越来越紧密,而这也使个人摆脱了自然经济条件下那种寓于群体内的封闭式生存格局并逐步形成积极参与的意识。从社会机制来说,市民社会构成了公民意识发育的社会基础。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市民社会是以个体独立性为核心,并以独立个体间的自主交往或结合为基本的社会关系,它与传统社会中带有依附性、等级性和同质性的个体结合形式有着本质的区别,可以说,正是市民社会的产生真正实现了人类社会从“身份”到“契约”的革命性转变。市民社会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而逐步实现了与政治国家相分化的要求,并同时确立了与公共政治领域相对立的社会自治领域,其中包括家庭私人领域、社会中“需要的体系”以及文化公共领域。家庭私人领域作为市民社会生活的开始,它推动着个体公民意识的最初启蒙,社会中“需要的体系”作为市民社会生活的核心,它使公民意识获得了形式化的普及,而文化公共领域作为市民社会生活的最高层次,它则实现了公民意识的实质性升华。从政治机制来说,现代民主政治是公民意识发育的制度保障。现代民主政治对于传统政治体系的颠覆是市民社会发展的结果,市民社会产生最大的政治意义就在于其真正实现了与政治国家的相互分化和相互独立,并在两者互动与博弈的过程中推动着社会政治结构的分化和功能的专业化、政治权威的理性化与合法化、政治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政治运作的制度化与法治化以及政治参与的普遍化与高效化。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市民社会是孕育现代民主政治的摇篮。而对于公民意识的发育来说,现代民主政治既为公民主体地位的确立提供着健全的制度保障,也通过民主制度的教育功能而塑造着良好的公民性格,更通过制度化的政治参与而为公民意识的发育提供着必要的政治实践。纵观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公民意识的发育可谓是步履维艰。在传统社会下,个体独立性明显先天不足,漫长的专制制度、悠久的小农经济以及严格的宗法族制塑造了中国民众根深蒂固的臣民意识,个人缺乏政治主体的内在自觉。而在近代文化启蒙的过程中,由于先天缺乏现代性文化根植的土壤以及中西方政治文化内在价值系统的巨大差异,从西方引进的思想观念很难深入到中国的文化价值体系中。因而当人们向西方寻求真理,接受有关平等、自由、民主、权利、义务等观念时,主要是接受了这些观念的表层含义,而忽略了这些观念背后的内在价值准则和理论根源。而且在当时救亡压倒启蒙的历史背景下,个人的解放和主体内在的自觉也在救亡图存和振兴民族的浪潮冲击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消解而暗含局限性。建国以后,我国建立起高度集中的政治和经济体制,“总体性”的社会安排使国家垄断了所有的社会资源和空间,绝对而全面的集中控制严重窒息了社会自主机制和私人生活的空间,它使得国家之外不存在任何资源的流动以及社会自主的领域和力量,独立的个人以及个人间自主的社会交往也根本无法实现,公民意识也就更无从谈起。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逐步放松了对社会和个人的管制,一定程度的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多元化使公民开始了解到自身本该具有的一些权利和责任,公民意识也有所觉醒。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受到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我国公民意识真正形成的主体范围还很有限,公民意识整体上还处于薄弱状态。公民虽然都知道需要民主政治,但其适应民主政治的心理并不成熟,这主要表现在公民的政治认知能力还比较低,民众对于国家政治体系的架构、政治游戏的规则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还缺乏必要的认识;公民对于开明专制还有所期待,并存在着对精英主义的盲目崇拜以及畏惧和逃避政治的心理;公民的法治意识还不强,伦理的规范作用在日常行为中远远大于法律,宪法在公民心目中地位低下;公民的政治效能感不强,公民重政治输出但却忽视政治输入,政治参与的意识还不高,从而整体上呈现出一种权威性人格。而究其原因,当前小农经济及小农意识仍然很顽固,传统政治文化依然是难以冲破的文化樊篱,市民社会发展滞后导致公民意识发育缺乏必要的社会根基,而民主制度供给不足则引发公民角色体验的缺失。因而面对这些困难与挑战,我们应该从社会整体上去审视,并把公民意识的培育看作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它只有通过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完成。具体而言,公民意识的发育既需要公民个人的自发启蒙,也需要国家有针对性的培养与引导,更需要社会整体氛围的熏陶与感染。公民意识培育的模式既需要借鉴西方那种自发生成模式,同样也需要国家和社会有计划的建构生成模式。市民社会的建构可以为公民意识的发育提供坚实的社会根基,系统的公民教育可以为公民意识的发育提供专业化的培养和训练,政治社会化可以为公民意识的普及与传播提供多样化的形式和渠道,有序的政治参与则可以为公民意识的发育提供必要的政治实践。可以说,我国公民意识的发育必将是多种力量、不同模式以及多元路径共同作用的结果。

参考文献:

[1]. 反新疆分裂斗争中的文化认同研究[D]. 刘亚妮. 兰州大学. 2016

[2].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D]. 胡建华. 华中师范大学. 2014

[3]. 村民自治中的政治文化资源开发[D]. 戴玉琴. 苏州大学. 2006

[4]. 当代新疆民族文化现代化与国家认同研究[D]. 李瑞君. 中央民族大学. 2012

[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文化分析[D]. 张西山. 湖南师范大学. 2011

[6]. 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政治文化变迁研究[D]. 孟祥瑞. 苏州大学. 2016

[7]. 当代中国政府信任层级差异研究[D]. 杨建宇. 山东大学. 2016

[8].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D]. 孙可敬. 郑州大学. 2016

[9]. 文化资本视野下政治制度治理绩效研究[D]. 吕镇坤. 江西财经大学. 2017

[10]. 当代中国公民意识发育问题研究[D]. 曲丽涛. 山东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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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变迁视野下的公民文化——一种政治文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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