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戏曲“魂”、“梦”现象的文化阐释

中国古代戏曲“魂”、“梦”现象的文化阐释

刘福燕[1]2003年在《中国古代戏曲“魂”、“梦”现象的文化阐释》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倡导的历史与美学的观点为指导,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方法,并适当地吸收了一些当代批评理论,将中国古代魂梦戏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主要从创作主体的角度分析它在寄托作家情感、表现时代精神、反映民族心理等方面的独特功效,以期有助于对魂梦戏的正确认识和公正评价。 鬼魂与梦境作为艺术构件进入戏曲创作,与它们深厚的文化根底和文学传统是分不开的,它们的介入,不仅极大地拓展了戏曲的表现领域,而且展示了独具民族特色的理想主义美学风格,由于适应了民族的普遍心理和审美理想,魂梦戏曲显示出长久的生命力。

王利娜[2]2016年在《元杂剧中的涉鬼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鬼文化在中国有着深厚的积淀,我国古代的文学创作受其影响颇深。鬼魂形象在文学作品中似乎从未间断过,纵观中国整个古代文学史自上古神话、先秦诸子散文、汉代辞赋、六朝志怪到唐之传奇、宋话本、元杂剧、明清神魔小说,鬼文化贯穿始终。戏曲作为其中一种重要的文学形式也深受其影响。元杂剧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和戏曲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在现存的162种元杂剧中有17种涉及到鬼魂,而前人对此对象进行系统研究的还比较少。因此,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更深刻全面的认识元杂剧中的涉鬼戏。论文在结构安排上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研究了元杂剧涉鬼戏形成的原因。元杂剧涉鬼戏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我国历史上鬼魂观念的发生、发展和在其影响下形成的的我国古代文学创作中的“鬼话”传统,为元杂剧涉鬼戏的产生奠定了深厚的基础。与此同时元代社会中宗教的蓬勃发展和元代特殊的社会环境下造成的文人心态的变化也对元杂剧涉鬼戏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第二章主要研究了元杂剧涉鬼戏中的鬼魂形象。鬼魂形象根据题材分为了冤鬼、英魂、情鬼和宗教题材里的鬼魂形象四类。在此分类的基础上鬼魂形象也透过其虚幻的外壳传达出了复仇和至情的情感内涵。第叁章主要研究了元杂剧涉鬼戏的叙事特点。元杂剧涉鬼戏在其显层的双构性和单构性的独特情节结构下蕴含了深层的追求公平、建功立业和追求爱情的情感要旨。第四章主要研究了元杂剧涉鬼戏中的民俗事象。元杂剧作为俗文学的一种,它的内容自然离不开下层民众。涉鬼戏中蕴含了非常完整的元代丧葬习俗和丰富语言民俗、精神民俗,对这些民俗进行归纳总结,从不同的视角更系统深入的了解元杂剧涉鬼戏的总体概貌和特征。

庄清华[3]2007年在《论古典戏曲中的梦境描写》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中国古典戏曲中的梦境描写为研究对象。为了便于研究的开展,本文将众多的涉梦戏分成灵验梦与虚幻梦两大类。对于“灵验梦”,本文主要分析度脱戏中的“助案梦”和婚恋戏中的“姻缘梦”。这类梦,对于剧中人来说,是不容置疑的真切,梦的内容与剧中人生交融同一,梦作为一个关键的“点”融入整个剧情发展的“线”中。对于“虚幻梦”,本文主要分析神人度脱梦、文人感悟梦,以及婚恋戏中的“痴梦”等。在这类梦中,梦的内容与剧中人生是面与面的关系,就像一面镜子,或照出“人生”的虚幻,或照出梦者的内心世界和情感,与剧中人生是对立、比照的关系。笔者希望,这样分类不但有助于了解梦境描写的文化意义、审美价值,还有助于人们理解戏曲多“梦”的本质原因。在以上分类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文化背景和戏剧本质两方面分析戏曲多“梦”的原因:在文化背景方面,梳理了中国文化中的崇梦心理,并分析了古典文学中比兴思维方式对戏曲创作的影响;在戏剧本质方面,分别从“梦与戏同”和“有容乃大”两方面进行讨论。其中,前半部分分析了梦与戏在“虚实问题”和“表现形态”上的同一;后半部分从戏曲特有的自由时空结构及戏曲审美习惯上对奇幻情节的宽容和喜爱两个方面,探讨戏曲如何为“梦的展示”提供重要条件。

尹天然川[4]2016年在《汪柱及其戏曲作品研究》文中指出清代,安徽籍戏曲家人数众多,着作颇伙。清中期,戏曲呈现出明显的文人主体化特征,文人曲家不再关注用作品吸引市民阶层,情节关目和舞台效果不再是文人曲家的追求,他们开始转向自觉传达自身的主体精神和主体需求,戏曲越来越向诗文化发展,渐成“诗曲一体”。安徽籍戏曲家也在这一时期大量涌现,创作出相当数量的文人剧。汪柱是原籍安徽歙县,寄籍江苏,是清乾隆年间的重要戏曲家。汪柱一字石坡,又字铁林,号“洞圆山客”,他的祖先在唐代立下安定战乱之功,被封为越国公,即今安徽歙县。汪柱对传奇、杂剧和散曲的戏曲体裁都有涉猎,着有《砥石斋二种曲》,乾隆年间松月轩刊版,保存完好,并附刻《赏心幽品》、《破牢愁》、《妻梅子鹤》及散曲《秋日遣兴》[正宫端正好]一套。汪柱的作品是乾隆时期文人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清代安徽籍戏曲作家,学界对汪氏的创作全貌迄今尚未有专文介绍和论述,学界对他的关注几乎是空白。本文以汪柱作为研究对象,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详细地梳理了其生平家世情况,对其《砥石斋二种曲》作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最终总结出汪柱的戏曲创作特色。论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汪柱的生平和家世。从《砥石斋二种曲》所附刻的叁篇序和一篇跋中找到了能厘清汪柱生平的重要线索。汪柱祖先唐朝时在徽州治乱有功,被封为越国公。汪石坡八岁时跟随吴佺学习诗书,十五岁开始做诗,特别爱好诗书学问。汪柱的父亲汪筠原为袁浦的名士,写过《浣心文集》。但是科举之路一直不顺,最后捐粟作了一个正九品的芝麻官。为了孩子们能够在更好的环境下成长,汪筠多与名士交游,所以后来汪柱又陆续追随诸城刘督学、玉盟陈道长学习科举与八股文。汪柱从小就受这些名士风格的影响,与诗书为伴,以科举为人生目标,汪柱的才华也颇受他们的赏识。因为成绩名列前茅,被提拔为县学生员。1765年,二十岁的汪柱在江苏常州参加了会试,这本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因为有人举荐了他为房首,但因为二场挂误,汪柱没能中举。在此之后,汪柱的科举之路一直不顺。父亲在汪柱第一次科考后不久就与世长辞,家庭发生巨变之后,汪柱开始了他的戏曲创作生涯。1783年汪柱中举时应为四十岁出头,那么汪柱的生年可能是在1740-1743年之间。本章还对汪柱的祖先,徽民之神汪华做了简要探究。第二章对汪柱的《砥石斋二种曲》做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两部传奇《梦里缘》和《诗扇记》都是才子佳人剧,讲述才子与佳人如何克服困难,历尽艰辛,终成眷属。无论是《梦里缘》里的周化,还是《诗扇记》中的庞英,他们不仅有着理想人格,还有着令汪柱艳羡的人生际遇。他们满腹经纶,风流倜傥,即使遇到艰难的处境,也总有良朋义侠鼎力相助,有诗才兼备的佳人爱慕,最终总有“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的美满结局。汪柱通过才子佳人剧想表达的并非是对“情”的推崇,相反,他是在为自己描绘一个理想化的人生蓝图,以消解内心壮志难酬,怀才不遇的苦闷。本章还对《梦里缘》中良朋的角色功能,《诗扇记》传奇本事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第叁章主要分析了汪柱其它的戏曲作品。包括《赏心幽品》四种、《破牢愁》、《妻梅子鹤》及散曲《秋日遣兴》一首。《赏心幽品》四种中,他以屈原、陶渊明、苏轼等古人为精神领袖,学习他们如何能够在逆境中坚守自己的内心。汪柱将四君子和四位名人志士结合起来,借以抒发自己郁郁不得志,却依旧踌躇满志的心境。他以屈原的志存高远、陶渊明的怡然自得和苏东坡的超然自适疏解自己的壮志难酬,以梅兰竹菊的谦谦君子之风自勉。在《破牢愁》中,汪柱对知识分子的不谙世故进行自嘲和自解。本章还对汪柱杂剧创作时间进行了研究。

乔静[5]2010年在《明传奇中涉梦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梦是人类正常的生理现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人类日常生活的一种延续。梦对人们来说,具有神秘性、虚幻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应用于文学创作中,就形成了一部部经典的文学作品。梦从戏曲产生起,就一直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明传奇中涉梦戏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是很可观的,而且其内容题材非常广泛,几乎涉及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从侧面折射出明代的社会现实。所以,在对明传奇的研究过程中,将其中的涉梦内容单独罗列出来进行具体分析,无论对明传奇研究还是对整个戏曲史研究都是有着重要意义的。据统计,明传奇中涉梦戏约占现存明传奇剧作总数的四分之一。通过对其中的梦境简单概述总结之后,我们可以了解到以下内容,那就是明传奇涉梦戏无论是在内容题材还是涉及的剧作家都是非常广泛的。而通过梦境的内容,我们也可以将梦分为几类:即预示吉凶型、鬼魂托梦型、因情成梦型,以及神仙度脱型,这些类型在不同题材的涉梦戏中都有着不同的表现,在剧作中发挥着各种各样的作用。依据戏曲题材传统的分类方式,可以将明传奇涉梦戏分为爱情剧、神仙道化剧、历史剧、公案剧及其它。爱情剧是几种类型的涉梦戏中数目最多的,其内容与明代当时主“情”思潮的高涨相印证;神仙道化剧中涉梦戏继续着元代的繁盛,而且有了不同的特点,剧作家在其中表达了“人生如梦”的虚无思想,表现出他们对于现实无奈、理想幻灭的情绪;历史剧也是明传奇涉梦戏中数目较多的一类,其中多是神灵托梦对历史人物之后建功立业的预示或进行帮助,将历史人物的功绩更加神化,更加具有神秘色彩。公案剧涉梦戏只有一部,当然公案剧数目的稀少有着种种原因,如统治者的粗暴干涉、时代思潮的发展等。梦作为明传奇涉梦戏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艺术构件,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剧作家运用梦在剧作中对剧中人物形象更为全面的塑造,为我们更为真实地展示出人物内心世界;梦在涉梦戏中的作用还体现在对故事情节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故事内容;剧作家还通过对梦境的描述,反映出真实的社会现实,这对剧作的主题挖掘有着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剧作家还运用梦的隐秘特性,抒写自己较为隐晦的感情,以此来寄托自己的人生理想。明传奇涉梦戏中梦所体现出来的艺术特征,具体说来,就是引梦入戏可以虚拟时空,与写实描写相互交映,构成虚实相生的艺术境界;同时,通过不同于现实场景的梦境描写,增加了戏剧的神秘色彩,这种神秘体现在舞台表演中,就表现为“陌生化”的艺术效果,满足了观众的审美心理,而且演员的舞蹈动作、服饰等都会有不同的变化,使舞台效果奇幻绚丽;而在“梦”中剧作家所寄托人生理想,更是理想主义美学风格的一种展示。

郭志斌[6]2010年在《明传奇书生形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明传奇为生旦体制的戏曲艺术形式,拥有大量书生形象,其形态多样、内涵丰富、艺术特征鲜明,但长期以来没有得到研究者足够的重视,至今尚未有一个整体的解读和评价。本人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明代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试图对这一形象群体进行全面解读,以做出整体的、深入的分析,使读者充分认识到他们的思想内涵和艺术魅力。首先,论文在已有的传奇分类基础上,结合书生形象的典型特征,将明传奇书生形象分为忠孝节义、仙佛神道、专于情爱和其他等四类,在此基础上又进行细化,对每一类型的书生形象做了详细的描述,以求作出全面、详尽的解读。其次,本论文从明代的政治、制度、社会、文化等层面入手,较深入地剖析了明传奇书生形象的思想内涵。传统道德观念与思想解放思潮的冲突与较量,使明传奇作家们一方面有勇气突破封建传统,利用笔下的书生形象热情地颂扬自由神圣的爱情,另一方面又难以彻底摆脱传统地束缚,利用传奇故事及人物形象来宣扬陈腐说教。同时,明代儒释道文化的交流与冲突,影响着文人们的思想,也在他们笔下的书生形象身上得到反映。总之,通过明传奇书生形象,我们能够看到时代的变化、思想的较量、文化的冲突,他们需要更多地关注,更深入地研究。最后,本论文突破以往书生形象类型化的偏见,通过细致的文本解读,展示了明传奇书生形象的艺术的丰富性与写作手法的多样性,他们既有着鲜明的类型化特征,又有着丰富的个性化特征,许多堪称真正典型化的人物形象。

邵颖涛[7]2010年在《冥界与唐代叙事文学研究》文中指出冥界是凡人死后灵魂所栖息居住的地方,这一奇异空间往往与人世相对,存在于世人的遐想世界之中。唐代叙事作品将凡人置入此空间并铺展一段段奇特的冥界旅行,尽显奇幻想象及有意为文之特征。本文研究唐代游历冥界(入冥)叙事作品,并剖析作品所反映的唐代冥界观念及相关文化现象,这对于唐代叙事文学研究和世俗信仰皆具有重要意义。全文除绪论外,共分六章。第一章梳理先秦到唐代“冥界”观念之渊源与流变。“冥界”、“他界”等词语的传播反映了传统冥界观念与佛教文化之密切关系,折射出中国冥界观念发展的特殊性。汉魏六朝至唐代的冥界观念受佛教、道教文化及民间信仰的影响,包含死后为神、死后为鬼两种观念,形成华夏民族特有的死亡观念。冥界观念在唐代臻至成熟,佛教固有的地狱观念与中土冥界观念形成合流之势,融合儒、道、释叁家文化因子。第二章主要从唐代各时期、各作者群体来研究游历冥界叙事作品。唐代入冥叙事作品反映出日渐成熟的冥界观念,其故事题材、文学艺术、思想深度等皆取得一定成就,成为一种固定的书写模式而广泛渗入文人作品、宗教典籍中。唐代前期作品因袭佛教之风甚重,中唐自创风尚弥显,晚唐盛行命定之说而出现大量冥府掌命之作;唐代僧侣创作的入冥叙事作品集中于盛唐前后,大多转载和抄录前人作品,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文献价值;王梵志等人的白话诗作也涉及地狱等意象,是解析唐代民间信仰的重要资料。第叁章考辨入冥叙事作品的来源并及辑佚部分作品。唐代入冥题材叙事作品来源于坊间传闻、传抄他书或出自作家的文学编造。由于这些作品常被反复传抄并增改变易,所以厘清源流、考察故事变易所反映的作者意旨与创作心态颇为重要。本章还对部分作品加以考释,辑佚《金刚般若经灵验记》与《冥报拾遗》部分篇章,并对前人所补遗的《冥报记》加以订误。第四章分析唐代叙事文学中的冥界想象。文学作品所描绘的冥界来源于现实社会中的世俗信仰,但更为逼真、翔实,充分展示了作家丰富的想象力。本章藉冥界人物形象、冥界处所、冥凡沟通渠道等方面探讨文学作品所想象的冥界空间。唐人所塑造的冥界人物形象酝酿出诸多变化,出现地藏菩萨、华山府君、地府十王、城隍神、判官等多种复杂的人物形象,尤其是华岳府君形象凸显唐人的创造力;唐人遐想出的种种奇特冥界空间及冥凡沟通渠道与方式皆具有独到之处,映射唐人观念及为文之巧妙用心。第五章主要从宗教视域阐释入冥叙事作品中的文化现象。探讨凡人入冥所经历的审判现象与宗教体验,诠释入冥叙事作品中的救赎与功德观念、诵经返阳现象,重点解析《金刚经》、《法华经》在唐代叙事作品中的作用及传承影响;分析唐代入冥叙事作品中描写的纸钱习俗并归纳冥界饮食、通冥与借尸还魂等文化现象的演变及特征。第六章探讨唐代入冥叙事作品的超越及其影响。唐代叙事作品描绘了丰富多彩的冥界形态,完善了凡人游冥经历,体现了艺术手法的圆熟精湛;此类叙事作品基本确定以冥神为中心的冥府体制,标志中国冥界观念的成熟;唐代入冥叙事作品在故事素材、情节模式、文化现象、冥界观念等方面都对后代作品产生影响,这可从判官形象演变及《子不语》、《续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等作品觇视其深远影响。

李琼瓒[8]2011年在《古典戏曲“女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古典戏曲中出现了大量的梦境描写,其中的“女梦”是一个独具特色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元杂剧中涉及“女梦”的作品有16部,明传奇中涉及“女梦”的作品有9部。根据“女梦”内容的不同,可将其分为“闺阁情思梦”、“仙人度脱梦”和“魂魄警示梦”叁种类型。“女梦”在戏曲剧本和戏曲舞台上有着独特的功能,即“结构功能、意境功能和舞美功能”。在结构上,“女梦”对推动情节的发展、塑造人物性格以及深化主题思想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意境上,“女梦”具有虚实相生的诗意美和时空交错的张力美;在舞美上,舞台灯光、舞台美术和舞台表演赋予“女梦”无可比拟的魅力。作为文化视野下的“女梦”,其所包涵的文化意蕴尤为深刻。女性在其特有的生活状态和情感状态之下,现实生活中承载着男性的压迫,梦境中则呈现着无孔不入的男权意识。

段玉婷[9]2014年在《《元曲选》《元曲选外编》之梦文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梦”这一概念从古至今一直被文学创作者们熟练运用于各种文学体裁的创作中,为我国的传统文化增色不少,时至今日,梦文化已然成为我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章将《元曲选》、《元曲选外编》中的梦做为研究对象,对其中蕴含的梦文化进行深层解读。文章共分为叁章。第一章概述《元曲选》、《元曲选外编》中各类梦,在对具体的做梦情节进行分类汇总时将做梦者的入梦方式做为分类基础,在此基础上将具体做梦情节分为自动入梦和他因入梦两大类进行分类梳理。第二章侧重分析《元曲选》、《元曲选外编》中的作品是如何进行梦文化意境构建的。此章主要从生理梦的构建以及抽象梦的意境构建两方面进行研究分析。真实而又诗意的意境让《元曲选》、《元曲选外编》中的梦文化呈现出一种与众不同虚实相生的特殊效果。第叁章主要从人性以及性别观两方面对《元曲选》、《元曲选外编》中的梦文化进行深入解读。文章在进行研究分析时将《元曲选》、《元曲选外编》作品的创作年代特有的政治、文化、宗教等历史背景贯穿其中,并结合心理学、性别观等理论对梦文化进行全方位的解读。

王芳[10]2016年在《“梦”及“梦”参构词语的语义分析和修辞文化阐释》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主要从语义和修辞两个方面入手,着重分析了“梦”及其参构词语的语义特征以及修辞化生成途径,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全唐诗》中“梦”参构词语的象征意蕴和文化成因。以“梦”为分析对象,通过修辞分析,论证了“梦”参构词语的语义特征及其生成途径是一系列修辞化作用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思维的系统性。通过提取文学作品《全唐诗》中含“梦”参构词语的诗句,分析处于文学语境中的“梦”参构词语的象征意蕴,并从文化角度探析阐释“梦”与原始先民的思维、政治活动及儒道佛之间的联系,以此探索汉民族的修辞认知模式。

参考文献:

[1]. 中国古代戏曲“魂”、“梦”现象的文化阐释[D]. 刘福燕. 山西大学. 2003

[2]. 元杂剧中的涉鬼戏研究[D]. 王利娜. 陕西理工学院. 2016

[3]. 论古典戏曲中的梦境描写[D]. 庄清华. 厦门大学. 2007

[4]. 汪柱及其戏曲作品研究[D]. 尹天然川. 安徽大学. 2016

[5]. 明传奇中涉梦戏研究[D]. 乔静. 山西师范大学. 2010

[6]. 明传奇书生形象研究[D]. 郭志斌. 山西师范大学. 2010

[7]. 冥界与唐代叙事文学研究[D]. 邵颖涛. 南开大学. 2010

[8]. 古典戏曲“女梦”研究[D]. 李琼瓒. 苏州大学. 2011

[9]. 《元曲选》《元曲选外编》之梦文化研究[D]. 段玉婷. 陕西理工学院. 2014

[10]. “梦”及“梦”参构词语的语义分析和修辞文化阐释[D]. 王芳.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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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戏曲“魂”、“梦”现象的文化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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