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永红
(河南温县第二人民医院河南焦作454850)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6)12-0369-02
药品是一把双刃剑,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良反应。20世纪以来国内外接连发生许多大范围的药品不良反应危害事件,使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危害的严重性,加深了认识。为此,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已成为国家药品监测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1.不良反应现状?我国发生不良反应上报存在问题?应该如何上报?
据国外文献报道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住院病人<10%,因不良反应死亡病例占0.24%~0.9%,因不良反应而住院病人占0.3%.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201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数量132.8万份,较2013年增长0.8%,从1999年至2014年,全国累计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792.8万份[1]。
我国不良反应上报存在问题:(1)企业不愿意上报,我国5000多家制药企业中,大部分不重视不良反应的收集与上报。2013年国家收集的不良反应来自医疗机构占78.4%,经营企业占19.6%,生产企业仅占1.4%。[2]许多生产企业认为:暴露药品不良反应的后果就是承认药品有质量问题,影响企业产品信誉,会受到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等严重打击药品生产的举措,不愿意报也不敢报[3]。(2)医院无积极性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医院的直接效益不大,医院管理系统中的处方信息、治疗过程、收费等信息各自为政,互不兼容,医院越大越不配合。同时不良反应的上报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医务人员无暇顾及。(3)公众虽然关注药品不良反应,但专业知识缺乏,主动上报的人员很少。我国对不良反应上报采取的是自愿上报制度,对于医务人员来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一道屏障,任何医务人员发现不良反应事件,都应积极上报。[4]
2.哪些人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哪些药物易发生不良反应?
一般认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肝脏、肾脏、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方面有基础疾病的人,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据2013年国家不良反应中心统计:不良反应报告中化学药品占81.3%,中药占17.3%,生物制品占1.4%。抗感染药物报告仍居高位,占化学药物47.6%,心血管系统用药占化学药的10%,抗感染药物的报告例数、严重报告例数较上年分别增加6.6%和14.3%。[2]对于治疗窗范围窄的药物(即剂量稍有变化药理作用即有明显变化的药物)、需要检测血药浓度的药物、酶抑制剂、酶诱导剂等都需注意药品相互作用而引起不良反应,具体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糖药、抗菌药物、抗癫痫药。抗心律失常药、强心甙和抗过敏药等。
3.发生了不良反应责任谁负责,如何区分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差错、医疗事故?
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有非药品因素及药品因素两类,前者有患者的年龄、性别、遗传、易感性、疾病等决定,后者有药品的毒副作用、药品的相互作用以及赋形剂等影响。因此,同一药品的不良反应在不同适应症,不同病理状态的病人中可能表现不尽相同,再加上病人所处环境、食物等影响,问题更为复杂,这就是药品不良反应不可预测的原因。医疗机构发生不良反应后,责任、治疗、赔偿等问题一直困扰医务人员,国际上的处理方法是:有的国家公布了专门的法律,有各药品生产企业按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药品不良反应基金,用于不良反应受害者的救济及不良反应监测事业的发展。但我国的药害补偿制度目前尚未建立,不良反应的相关损害仍有患者本人承担,这就要求预防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更是医院工作的重点。鉴别不良事件是药品不良反应还是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主要看医生的处方是否符合药品使用说明书中相关规定,符合合理用药的标准。(1987年WTO提出合理用药标准:(1)适宜药物(2)适宜的时间(3)正确的调配处方(4)以准确的剂量、正确的用法和疗程服用药物(5)合格的药品质量。)
4.对药品不良反应认识存在误区
4.1合格药品不会发生不良反应
任何药品都存在不良反应,由于医学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难以预测,再就是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样本数有限(500~3000人),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不良反应及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必须在大面积使用后才能知道。
4.2中药安全,不良反应比西药少
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论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证加减,中药也是以化学物质为基础的,有时在精选药材,炮制方法上有区别,如果不遵守辨证论治的原则或辨证不当,组方不合理,中药材质量有问题等也能引起不良反应。现在随着中药注射剂的推广,目前,我国中药注射剂品种有120余种,占中药制剂比例不足3%,但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却占到中药不良反应的70%左右[5]。2013年全国报告12.1万例,其中严重报告占5.6%,应该引起重视。[2]
5.如何预防药品不良反应
5.1为了减少药品的不良反应,生产厂家应严把质量关,保证其质量稳定,安全。同时还应注意包装、保管、运输、销售过程中的保护,尽可能消除药品流通过程中的污染。
5.2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扩大宣传,使公众知道药品使用常识,如2011年5月国家已规定尼美舒利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适应症仅限制在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且疗程不得超过15天,但临床发现病人仍自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感冒、发热。
5.3医院应全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培训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提高医务人员对不良反应的认知度,规范药品的合理使用,及时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信息,鼓励他们积极地、主动地报告临床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并帮助他们分析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积极进行临床对症治疗。具体措施有:
A培训医务人员熟悉药品相关知识,熟知药品规格、使用剂量,如血塞通粉针含三七总皂甙200mg/支,血栓通粉针含三七总皂甙100mg/支,属同一药品,注意区分。B规范药品溶媒的应用,对应该药品说明书逐一制定,如舒血宁对应溶媒为5%葡萄糖注射液。C临床使用药品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据2014国家不良反应中心报告,所有不良反应涉及剂型,注射剂占60.9%,口服制剂占35.2%,且注射剂的比例再次上升,比去年升高2.2%。[1]D减少或避免联合用药,有统计联合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2~5种药品为4%,6~10种药品为10%,11~15种药品为28%。E中成药注射剂成分复杂,溶媒溶解后不稳定,必须单独输注,现配现用。F加强用药监护,药品使用应从小剂量、低浓度、慢速滴注开始,首次给药30分钟内应严格进行监护,统计表明不良反应发生时间81.21%在最初用药30分钟以内。G更换液体应前后冲管,输注液体完成后要留观30分钟。H医务人员要了解病人的过敏史或药物不良反应史,对有过敏倾向和特异质病人要特别关注,若病人早期用药出现皮肤瘙痒、胸闷、恶心等轻度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与治疗,防止进一步发展。I应用对器官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时,需按规定检查器官功能,如应用利福平、异烟肼时检查肝功能,应用氨基糖甙类检查听力、肾功能,应用氯霉素时检查血象。J医务人员要谨慎使用新特药,必须有严格指征方可使用。K特殊人群:老年人肝肾功能退化,所患基础疾病多,合并用药品种多,因而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6]小儿、新生儿应严格按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严密观察用药反应。妊娠头三个月应避免用药不当可能致畸,哺乳期妇女应慎重选择一些药物避免可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引起不良反应。肝肾病人除选用对肝肾无不良影响的药物外,还应适当减少剂量。[7]
6.结论
预防药品的不良反应是一个关系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首先,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项工作,起草相关法规,给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整个系统各方面必要的支持;及时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宣传普及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教育;公众也应该努力学习一些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知识,提高这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其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该认真地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医务人员应提高业务技能,掌握预防药品不良反应知识,最终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201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2]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3]田春华,曹丽亚,陈易新.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发展状况及尚需解决的问题[J].中国药房,2004.15(3),132-134.
[4]林志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模式探讨,药物警戒,2006,3,第3卷第2期120-121.
[5]谢金洲.药品不良反应与检测[M].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4:194.
[6]方宁远,汪海娅.老年人合理用药及用药安全[J].中华老年多器官疾病杂志、2010,9(2):16-17.
[7]《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7月11日卫生部令(第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