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正义论文_王涤非

导读:本文包含了实体正义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正义,实体,程序,刑事诉讼,市场,法治,刑讯逼供。

实体正义论文文献综述

王涤非[1](2019)在《实体处置合法与程序正义 一个都不能少》一文中研究指出这是一起投诉举报人对受理投诉举报的市场监管部门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例。林某向某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该区某超市销售的保健食品标签违法,该市场局于2017年12月5日收到投诉举报材料,当年12月11日告知林某已经受理其投诉举报。该市场局于2017年12月5日对上(本文来源于《医药经济报》期刊2019-08-29)

彭卫民[2](2019)在《在程序与实体之间:新时代中国司法正义的整体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司法在过程与结果之间存在主体张力,使其在追求"程序"与"实体"价值选择之间易产生"非此即彼"的惯性思维。受西方正义学说的影响,中国司法体制无法消弭因程序正义的有限性而致使其与社会诉求脱节的问题,同时也忽视了马克思所强调的"正义优先于法律"中的"正义",是兼顾程序与实体并真正"实现人的自由与平等"的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调在建构程序法治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在司法改革领域安排了一系列确保实质正义普遍化的制度,使得司法权威与社会正义的价值观得到整体建构,并真正融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中。(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家》期刊2019年04期)

苏凯[3](2019)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法治内涵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目前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现状,学界对司法活动中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假设论题较多,有强调实体正义为完美正义,也有强调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都意在寻求两者更为清晰的优先问题。本文尝试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法治内涵和社会价值方面做解剖,理清两者的关系,为进一步理解两者提供思路。(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2期)

谷雨洁[4](2019)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刑事诉讼价值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正义是法理学关于价值判断的核心,是司法实践中不断追求的方向。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发生、纠正,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重要性不断增加,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价值的权衡与选择优先性的问题日益重要。本文将以正义价值为基础,对正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具体体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阐述。(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2期)

谭秀云,李河成[5](2018)在《正义如何允诺公共——以实体哲学向间性哲学的转向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正义的公共诉求处在德性提升、福利配享、合法规制等历史性的建构与自我解构之中。对于正义的福利规制,神性和德性的亏损显然。虽然德一福配享的理想承认公民人性的至善,但是此实体哲学的一厢情愿企图以国家政府的规制来终结间性哲学的转型。间性否定实体在先,而认为是实体-实体之间性逼迫出实体的存在,反之则不适于现代。实体在先是实体哲学的形上规制,而间性哲学则指向间体的横向关联。间体即实体的复数化。在间性哲学的视野下,正义的"德性生活"留给公议性公共去试探:第一,正义的福利化是主体公议的前提;第二,公议性公共是对"私欲主体"和契约论宪制的优化;第叁,审美感通的思考是介入公议性共通的重要思想。公议性公共以公议机制为用、心性感通为体,是正义德福分化的合一阐释。(本文来源于《都市文化研究》期刊2018年01期)

吴如巧,陈义熙[6](2018)在《重点突出 目标明确》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此类打击涉黑犯罪行为并非首例,但《通知》之决定却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党中央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涉黑犯罪的行动。以往区域范围内打击涉(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8-03-01)

聂淼[7](2016)在《收入分配正义:从税收实体规则到程序法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传统财税法学中,财税法收入分配功能所针对的是其实体部分,忽略了税收程序的重要价值,这也成为税收调节作用乏力的关键肇因。实际上,税收程序通过对实体规则的作用而对收入分配产生重要影响,同时,税收程序作为一种附随性负担,直接作用于财富的分配。为此,有必要确立征管经济原则作为税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并以收入分配正义为最高价值,从而调和征管经济与量能课税之间的紧张与冲突。(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论坛》期刊2016年09期)

雷志华[8](2016)在《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冲突和融合——精神病人同意能力评估模式的伦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精神病人同意能力评估模式包括经验评估和技术评估两大类,经验评估模式的伦理基础依遇于实体正义,技术评估模式的伦理意蕴依遇于程序正义。根据近现代伦理理论,技术评估模式比经验评估模式更具道德优先性。在当前我国精神病人同意能力评估实践中,大力推广技术评估模式有利于防范"被精神病"现象。(本文来源于《文史博览(理论)》期刊2016年08期)

谷冲[9](2016)在《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冲突与衡平——读《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一文中研究指出宋晓博士在其《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一书中,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围绕其当代国际私法实体取向的论点,展开了严谨细致的论证。纵向来说,本书从国际私法的诞生直到当代国际私法都有涉及;横向来说,本书不仅囊括大陆法系主要学说立法,更有英美法系国际私法历程的精彩展现。本书语言精美,内容翔实,实为上乘佳作。笔者在阐释本书内容并对其进行简要评价的基础上,表达自己对于国际私法中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看法,以期深化理解,深入思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3期)

黄晓英[10](2016)在《医疗损害鉴定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价值建构——兼顾实体正义与程序效率》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医疗司法鉴定将在医疗损害责任中起到主导作用。但是,基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复杂性和技术性,医疗损害鉴定并非一般法医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仍是可以借鉴或融合的模式。(本文来源于《同行》期刊2016年12期)

实体正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由于司法在过程与结果之间存在主体张力,使其在追求"程序"与"实体"价值选择之间易产生"非此即彼"的惯性思维。受西方正义学说的影响,中国司法体制无法消弭因程序正义的有限性而致使其与社会诉求脱节的问题,同时也忽视了马克思所强调的"正义优先于法律"中的"正义",是兼顾程序与实体并真正"实现人的自由与平等"的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调在建构程序法治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在司法改革领域安排了一系列确保实质正义普遍化的制度,使得司法权威与社会正义的价值观得到整体建构,并真正融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实体正义论文参考文献

[1].王涤非.实体处置合法与程序正义一个都不能少[N].医药经济报.2019

[2].彭卫民.在程序与实体之间:新时代中国司法正义的整体建构[J].社会科学家.2019

[3].苏凯.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法治内涵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9

[4].谷雨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刑事诉讼价值思考[J].法制博览.2019

[5].谭秀云,李河成.正义如何允诺公共——以实体哲学向间性哲学的转向为视角[J].都市文化研究.2018

[6].吴如巧,陈义熙.重点突出目标明确[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8

[7].聂淼.收入分配正义:从税收实体规则到程序法治[J].社会科学论坛.2016

[8].雷志华.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冲突和融合——精神病人同意能力评估模式的伦理研究[J].文史博览(理论).2016

[9].谷冲.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冲突与衡平——读《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J].法制博览.2016

[10].黄晓英.医疗损害鉴定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价值建构——兼顾实体正义与程序效率[J].同行.2016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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