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界(荥阳市妇幼保健院河南荥阳450100)
【中图分类号】R7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24-0182-02
糖尿病在妊娠期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妊娠前已有的,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占糖尿病孕妇的20%;另一种是妊娠后才发生或首次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又称为妊娠期糖尿病,占糖尿病孕妇的80%。妊娠期糖尿病的危害是巨大的,随着妊娠期月份的增加,严重威胁着母婴健康,易发生酮症酸中毒,加重妊娠高血压的严重程度,对胎儿易引起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早产史、胎儿畸形、新生儿低血糖、呼吸窘迫综合症,大部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产后糖代谢异常能恢复正常;但也有部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产后转为糖尿病.原有糖尿病患者一般于妊娠前糖尿病已经确诊,或有典型的糖尿病三多一少症状,孕期容易确诊;但妊娠前糖尿病典型症状并不常见,空腹血糖有时可能正常,容易造成漏诊,延误治疗.因此,重视妊娠期糖尿病的早期识别,早期诊断,及时合理治疗,将很大程度上减少母婴合并症。
一识别妊娠期糖尿病的关键是认识其高危因素
1.孕妇有糖尿病家族史,尤其是有孕妇的母系家族史。
2.高龄妊娠,年龄大于30岁者。
3.孕期反复出现尿糖阳性者。
4.孕前肥胖,体重指数(BMI)≥25(BMI=kg/m2),(正常BMI为16.75-23.71)。
5.孕前腰围:孕前腰围>80cm者,妊娠期糖尿病率超过15.2%。
6.孕期体重增加过快,超过标准体重的20%。
7.有不良孕产史(包括不明原因的反复自然流产、死胎)及早产、死产史、新生儿RDS分娩史、巨大儿分娩史。
8.反复念珠菌阴道炎或反复泌尿系炎症。
二及时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尽早诊断
1.时间:目前多数学者建议在孕24-28W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一天当中任意时间内,不管上次进餐时间及饮食含糖量.因为皮质激素、孕酮、HPL等抗胰岛素分泌的高峰在妊娠24-28W,此时易于检测出妊娠期糖尿病,是孕妇筛查最适宜的时间。
2.方法:葡萄糖粉50克溶于200毫升水中,5分钟内服完,从开始服糖水起计时,1小时抽静脉血测血糖值。
3.判断
3.11小时测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异常。
3.250克葡萄糖筛查值≥11.2mmol/L的孕妇为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性极大。
3.3对糖筛查异常的孕妇应查空腹血糖,如果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糖尿病。如果空腹血糖正常者,须进一步查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4.注意
4.1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第一次阴性时,且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在32~34W再次筛查,预防漏检。据有关资料报道,首次筛查正常,而在妊娠34W查糖筛异常者占8﹪。
4.2如果前次妊娠时患有妊娠期糖尿病或者有高危因素的孕妇也可以在24W以前,或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筛查测试,以达到及早诊断,及早处理,有利于母婴预后。
4.3对于糖筛查阳性的孕妇应及时进行OGTT试验,不必多次重复筛查。
三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1.方法:OGTT采用的葡萄糖负荷量及诊断标准国际上不太统一,我国多采用75克糖耐量试验,空腹12小时后,将葡萄糖粉75克溶于250~3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检测空腹血糖及1h,2h,3h四个时间点的静脉血糖。
2.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6mmol/L,1小时10.3mmol/L,2小时8.6mmol/L,3小时6.7mmol/L,其中两项或两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仅一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异常。
四妊娠期糖尿病的处理
1.一般处理为了使治疗及时合理进行,以取得最好疗效,需要取得病人及其家属的密切配合,让病人从思想上对本病有正确认识,认真对待,又不惊慌失措,密切与医务人员配合,掌握有关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长期饮食管制及定期检查的重要性,做到生活规律,劳逸结合,注意卫生,防止感染,仔细观察,及时向医务人员详细汇报病情变化。
2.加强孕期母儿监护,重视产前检查一般病情可每1~2W检查一次,应由内分泌医生和产科医生共同进行必要检查,共同定治疗方案。
3.饮食疗法目标是保证母亲和婴儿必须的营养,维持正常血糖水平,预防酮症酸中毒,保持正常的体重增加,孕早期,孕妇需要热卡与孕前基本相同,孕中期以后,每周热量增加3%—8%,其中碳水化合物占40%-50%,蛋白质20%—30%,脂肪30%—40%。控制餐后1小时血糖在8mmol/L以下。此外,每日补充钙剂1—1.2克,叶酸5毫克,铁剂15毫克,妊娠期间体重不宜增加过多,一般中晚期保持每月增加在1.5kg以内,整个孕期以不超过9kg为宜。
4.药物治疗孕妇不宜口服降糖药治疗,对饮食疗法不能控制的糖尿病,胰岛素是主要的治疗药物。
5.分娩期治疗分娩期的胰岛素应用与分娩方式有关,分娩时机与分娩方式的选择原则是:严格控制孕期血糖的同时,加强胎心监护,尽量推迟终止妊娠的时机。如血糖控制良好,孕晚期无其他患病者,胎儿宫内情况正常,一般应等待近预产期终止妊娠。若孕妇血糖一直控制不满意,并且伴血管病变或合并妊高症,应及早了解胎肺成熟度,必要时促胎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如果胎盘功能不良应及时终止妊娠。糖尿病不是手术指征,如果胎儿偏大,血糖控制不满意,为避免产伤可手术结束分娩。如果胎儿发育正常,宫颈成熟较好时应尽量阴道分娩,同时再产程中加强胎儿监护,产程不宜太长,并密切监测血糖及酮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