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忠[1]2004年在《包钢高中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基础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办学,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包钢基础教育的产生、发展也不例外,它对包钢的发展乃至包头市的基础教育的普及、发展和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所办社会职能使得企业包袱沉重,严重削弱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企业及其教育的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自1995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指导意见,改革企业办学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对教育的投入一减再减,而地方政府接收企业学校的能力又有限,时至2002年统计,全国仍有企业办学1.8万所,仅包头就有123所。属非义务教育范畴的高中教育更是步履艰难。以包钢2004年统计为例,高中教育自筹经费已达67.58%。与此同时,隶属于非义务教育范畴的高中教育加快发展已成为基础教育的热点问题。改变大一统的办学模式、办学策略成为了学校今后发展的长远目标,必须探索一条加快发展的改革之路。 本文结合包钢高中教育的现状,在剖析问题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意义、优势以及发展前景,并着力研究了包钢高中教育多元化模式与途径。力求为企业、乃至政府办学多元化、非义务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尝试和借鉴。
殷玉新[2]2018年在《学习机会公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机会公平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因为机会公平能够帮助学生,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获得公平发展的机会。而学习机会公平是教育机会公平内容在学校教育层面的表现,作为学习机会分配关键角色的教师,其教育教学行为都与学生能否获得公平的学习机会有关。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差异,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多种多样的学习机会分配不公平问题,需要解决这些不公平问题。那么,教师是如何看待和解决学习机会分配不公平问题的呢?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和考察学习机会公平问题的呢?本研究正是旨在考察和探讨微观具体情境中的学习机会公平问题。学习机会不公平问题及其解决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学习机会不公平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对现实中存在的学习机会不公平问题的分析。除了考虑教师是如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学习机会不公平问题,还要探讨影响学习机会公平的各种因素。围绕这些问题,本研究采用质性研究中的个案研究方法,通过对上海市4所学校12位教师的深度访谈,描述和解释了教师在学习机会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以及教师如何对这些不公平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的。本研究基于雅各布的新机会平等主义理论,结合传统机会平等主义和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机会平等主义者的观点,从程序公平、背景公平和风险公平叁种机会公平维度来理解和探讨学习机会公平问题。从程序公平维度来看,教师希望通过保障和尊重学生学习的权利和自由,来实现学习机会公平;从背景公平维度来看,教师希望根据学生的差异而差别地给学生分配学习资源,并对弱势群体学生进行合理地补偿,来实现学习机会公平;从风险公平维度来看,教师希望通过调控学习结果分配结构,让每个学生都获得相应的学习结果,并限制获得学习结果对将来学习机会分配的影响。接着,本研究从制度的广泛视角,采用新制度主义理论,从管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和文化—认知性制度叁个维度,详细地考察了国家政策制度、社会价值观念、学校文化氛围和教师个人等具体因素对学习机会公平的影响。基于此,本研究的主要发现为:第一,存在叁维九类学习机会不公平问题:参与学习的权利和自由不公平(参与学习的权利不公平、不同背景学生的学习权利不公平、学生获得学习结果的权利不公平)、获得学习资源的不公平(获得学习资源的权利不公平、不同背景学生的学习资源不公平、学生获得学习结果的资源不公平)和获得发展类学习机会的不公平(获得发展类学习机会的权利不公平、不同背景学生的发展类学习机会的不公平、学生获得学习结果的发展类学习机会不公平)。第二,教师倾向于从单一维度解决学习机会不公平问题。虽然教师会从不同机会公平维度来看待和分析学习机会不公平问题,但是,当解决学习机会不公平问题时,他们通常倾向于实现某一个维度的学习机会公平——程序公平、背景公平或风险公平。相应地表现出叁种解决学习机会不公平问题的基本途径,即程序的遵守、背景的考量和风险的调控。第叁,学习机会公平的实现内涵于教师的教学实践,是与各种影响因素互动的过程。最后,本研究就如何改善学习机会公平提出了若干建议,并再次对探讨学习机会公平的综合思路进行了理论思考,尝试建构一个考察学习机会公平的整合思路,以期能够有助于学习机会公平问题的综合分析与探讨。最后,也指出了本研究存在的一些局限,提出了未来研究继续深入的方向。
刘江岳[3]2014年在《专业化:中学教师职前教育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中学教师的培养面临着来自教师专业化理论的发展、基础教育改革及学生就业困境加剧所带来的挑战。为了培养适应社会和基础教育发展需要、达到专业化水平的中学教师,对中学教师职前教育进行改革是当务之急。在教师专业化理论的指引下,如何对中学教师职前教育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已经成为当前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的研究目的即是在教师专业化的价值立场中,运用系统论方法、国际比较方法、文献研究方法、访谈方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分析发达国家的中学教师教育实践的特点,剖析我国中学教师职前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资格认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并给出具体的改革对策建议。本文第二章对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中学教师的专业发展特点以及中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素养结构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首先从分析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入手。以社会功能、专业资质、专业制度这叁个方面的标准来衡量,教师作为一种专业性职业的确定性毋庸置疑。就中学教师而言,教师专业化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叁个方面:其一,中学教师与其它学段教师在教育对象、教学内容及教育方式上具有明显的区别;其二,中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呈现出阶段性递进的特点,可以分为新手、适应与调整、胜任、熟练及专家五个不同阶段,每个阶段具有不同的专业水平;其叁,教师的专业素养结构由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品质组成。其中,专业知识是教师专业素养的基础,专业能力形成教师专业素养的特质,而专业品质把控教师专业素养的方向,呈现出“叁位一体、密不可分”的特色。中学教师的专业化需要通过职前教育来实现。中学教师职前教育需要解决“培养什么样的教师”、如何培养、如何检验培养的结果等一系列核心问题。立足于教师专业化的价值观并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本文第叁章对中学教师职前教育的目标设定、模式选择、课程设置及对职前教师的资格认证等各个要素进行了概念的厘定和深入细致的分析。职前教育目标是教育理念和培养标准的具体体现,直接决定着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规格。在中学教师职前教育目标的诸多影响因素中,培养理念及培养标准是最为关键的两个因素。培养模式是为了达成特定培养目标而采取的教学资源配置及教学过程组织方式,包含四个关键要素:培养人才的层次定位、专业准入标准的制定、培养过程的设计以及职前与职后的衔接等。课程设置是教师职前教育极为重要的核心部分,课程质量的高低、课程设置的合理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等都直接关系到培养目标能否实现及其实现的程度。教师资格认证是对培养结果的检验,资格认证制度是否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学教师教育的质量,影响到中学教师专业化的现实水准。分析发达国家中学教师职前教育实践对我国能够提供一些参照和借鉴。考虑到世界范围内教师教育水平的先进性、教师教育制度的完善性以及与我国教师教育体系之间的可比性等,本文第四章选取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叁个发达国家作为中学教师职前教育的国际比较对象,梳理和分析了叁个国家的中学教师职前教育目标制订、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以及教师资格认证的特点。其中,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的分析涉及到相关的教师职前教育机构,本章选取了美国的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英国的伦敦大学和澳大利亚的弗林德斯大学这叁所较有代表性的高校,对上述国家中学教师的职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总结。在教师专业化的价值立场中,以发达国家的中学教师职前教育实践作为参照,本文第五章分析了我国中学教师职前教育在目标设定、模式设计、课程设置与资格认证方面所存在的偏差或滞后。在培养目标的设定上,培养理念偏执、培养标准落伍、具体目标错位等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培养途径上,存在主流培养模式单一、成熟性欠佳、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缺少连贯性等问题;在课程体系方面,既有某些课程要素的缺失,也有结构方面的不足;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方面,由于起步较晚,存在着教师资格证书分类不合理,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偏低,资格证书有效期太长,资格认证组织系统不够完善等问题。鉴于上述诸多问题,国家教育管理部门及教师教育机构对中学教师职前教育的改革一直在推进之中,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之后的第二个十年,各种改革举措不断出台。本文第六章对2010年后,我国在中学教师职前教育方面的改革实践状况予以梳理和分析。无论是教师专业标准的出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颁布,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试点,还是高校各自的教师教育改革实践,都表明我国在提升中学教师职前教育水平方面所付出的不懈努力。改革的成绩固然令人振奋,但其中显露的不足更值得人们关注。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指导,基于以上的问题分析和比较借鉴,并运用了访谈方法征求了中学一线教师、校长、师范毕业生等群体的意见、建议和实际需求,本文第七章指出,中学教师职前教育体系的改革要真正取得成效,必须在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理论指引之下,需要从目标、内容、模式到资格证书制度的整体推进:在培养目标的制定上应更新教育理念,建立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并制定符合基础教育发展需求并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职前培养目标;在培养模式上应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控性、灵活性、多元性、连贯性,以及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等特点;在培养内容上应改变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横向结构与纵向结构,增加能够提高师范生专业素养的教育专业课程,并对教育实习的内容和实施方式进行全面的改革;在教师资格制度上应增强教师资格融通的合理性,提高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配套服务措施,增强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的专业性。
赵芳[4]2012年在《乌海市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从乌海市高等职业教育的现状和乌海市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出发,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乌海市的经济发展现状、人才结构及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剖析了当前乌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通过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程,指出乌海市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需借鉴国内外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与模式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乌海市“十一五”规划和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乌海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从管理体制、课程设置、专业设置、实践教学、师资培养、办学模式和层次等方面,探究具有乌海市特色的以“产、学合作”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着重提出了乌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对策思路,并展望了乌海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前景。
李建国[5]2008年在《包头地区职业高中德育管理的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说明德育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它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有机的活动过程,涉及全部的德育因素。职业高中德育管理工作又体现着职业高中的特性,当前社会大环境在不断变化,人们的道德观、价值观也随之改变,职业高中德育管理出现了很多新特点,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职业高中德育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所以职业高中德育管理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研究职业高中德育管理工作的问题,对于提高职业高中德育管理工作实效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发现,目前有关包头地区职业高中德育管理的文献还很少,探讨这一问题十分必要。本论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理性阐释了职业高中德育管理的内涵,并且结合实践,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地观察法,对包头地区职业高中德育管理现状进行了实地调查,从中发现以下问题:(1)德育管理观念缺乏针对性;(2)德育管理实施者缺乏管理经验;(3)德育管理对象的自身特点造成管理难度大;(4)学生在德育管理中缺乏主体地位;(5)德育管理内容与实践相脱节,忽视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6)德育管理途径单一,没有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管理网络;(7)德育管理的评价体系不够科学。深入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发现,职业高中德育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受到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学生因素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在尊重职业高中学生道德形成规律的基础上,职业高中德育管理有其特殊性:德育管理的目标要以就业为导向;德育管理的内容要突出强调职业道德的培养;德育管理的方式手段应灵活多样。论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具体特点,提出包头地区职业高中德育管理的对策:职业高中德育管理者要更新德育管理观念,发挥职业高中德育管理领导者的作用,加强班主任和教师的培养,发挥学生在德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建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德育管理网络,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高中德育管理评价体系等。通过对以上对策的探讨,旨在为包头地区职业高中德育管理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安春芳[6]2010年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教育公平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它是人类无限的理想憧憬和对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永恒追求;它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虽然人们对其理解不尽相同,但都是围绕着“人”和“人的生存与发展”这一主题展开的阐释与解答,教育公平的本质内涵就在于“以人为本”,实现一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面对构建和谐社会中存在的许多不和谐音,教育不公平问题已是一个急需迫切解决的大问题。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通过对教育公平思想与理论的探究,首先提出了教育公平的含义,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搭建了文章的框架,并试图运用政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知识,文献研究的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以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研究方法,从多重视角上阐述和谐社会中的教育公平问题。面对现实,首先对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教育城乡、地区、校际、阶层、性别不公问题,文章主要从经济、制度、政策、文化等方面予以了分析。回顾历史,对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人们对于教育公平的理性追求和实践探索成果进行了总结,指出了教育公平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而后论述了教育公平是社会和谐发展必然要求,从全新的意义上阐述了它代表了社会和谐发展的方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致性。最后,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与研究,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中实现教育公平的原则要求和具体对策,在此指出了互惠共享、改革创新、以人为本、公平合理四个对应原则,并对以人为本要作为教育理念确立的核心赋予了叁方面含义的阐释,这是本文的亮点和创新;在具体措施上,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提出了要以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为基础,在此前提下要形成四位一体的合力,并在文中尝试性的赋予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为教育公平实现的“四驾马车”称谓,此点又是本文的一大创新,这样便为教育公平的实现打造了良好的平台。
解中南[7]2017年在《高考招生名额区域分配制度的法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高等教育承载着“中国梦”的伟大理想和美好愿景,但现实状况却不容乐观。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前置环节,高考招生名额区域分配制度一直以来都处于舆论关注的风口浪尖,成为探讨“高等教育平等权”问题的最佳切入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法学视角检视这个制度是法学研究者的责任。围绕着与之相关的高考分省自主命题和大学自主招生制度以及平等受教育权问题,前辈学者们已经作出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主要从宪法学的角度得出了各自的结论。相比之下,从行政法学角度进行的学术研究目前较少有人涉及,将两种视角结合起来的研究就更为稀缺,正是这种情况促使笔者希望做一次唐突的尝试,以期为深化有关认识奉上一孔之见。本文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结合有关统计数据,从不同角度进行论证,得出结论。通过对高考招生名额区域分配制度现状的梳理,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运行状态和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笔者认为,在我国,“高等教育平等权”并非法律直接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在宪法和法律条文中都没有明确表述,但其价值追求无疑值得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可以视为对这种价值追求的部分回应,然而在法条列举的事项中并不包括“地域”因素,这在立法上成为高考招生名额区域分配制度屡遭诟病的缘起。分析这一制度背后反映出的问题,有利于加深对其在法学上的认识。首先,高考招生名额区域分配的权力主体多元化,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主导,其中,中央政府起着决定性作用,高校也有一定参与权,且有部分高校享有有限的自主招生权力。分配制度运行现状持续失衡,主要表现为录取分数线各地高低不一,招生名额向高校属地倾斜。其次,作为分配依据的法律、部门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虽然并不违宪,但却不利于保护公民充分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现行分配制度试图在制度公正与利益博弈、择优录取与地方保护、考试公平与地域公平等几对矛盾中寻求微妙的平衡,结果却并不理想,合理性也值得商榷。最后,现行制度引发的问题与争议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典型事例包括“高考移民”现象的兴起、青岛考生状告教育部、江苏高考减招事件等。从中可以看出,政策不当对考生利益造成的侵害。同时还显示出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和公民权利司法救济问题以及行政法有关理论在现实中的违和状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尽管现行高考招生名额区域分配制度不尽如人意,但在中国历史传统上和其他国家的当代实践中,有着充分的营养可供汲取,借以改善目前现状。我国科举制度下对“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平衡考量以及美国的“肯定性行动”、德国的《高校框架法》、日本公立高校的“一府县一大学”布局原则都值得吸收、借鉴。当然,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不可能简单照搬古代和他国经验,还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上进行制度完善。立法方面,一是修改有关法律条文,增加“区域”平等的内容,使“高等教育平等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二是推进反歧视立法工作,加大保障力度。执法方面,一是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落实到位,加强政务公开,扩大社会参与面;二是进一步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高考招生名额区域分配制度上的事权关系,同时,严厉打击利用高等教育牟利的不法行为。司法方面,一是努力创造条件,逐步使抽象行政行为也具有可诉性;二是寻求实现宪法司法化,为公民提供更充分的司法救济,更好维护其宪法权利。
熊纯子[8]2011年在《高职院校体育管理现象病理诊断与矫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面对变幻莫测的经济市场,1992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贝克尔教授说:“只要现实生活提出新的问题,经济学家随时准备放弃理论假设,毕竟,假设不是教条”。那么,在新的世纪,面对同样鲜活的基础教育课程——体育,学校又该如何面对?学校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和绩效奉献是不可低估的。学校体育管理既涉及决策又兼具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地检验改进和提高,才能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稳步前行。本文独到之处就在于以病理学的概念、分析方法来剖析学校体育教育分支——高职院校的学校体育管理中诸多疾病,寻找预防和治疗疾病的方法,以改进学校体育管理,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确保学生整体体质有所提高。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归纳法,对高职院校的学校体育管理进行诊断研究,全文主要部分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解释学校体育管理病理的相关概念,从管理学、学校体育学等概念导出学校体育管理的概念,并指出学校体育管理的内容,从医学上的疾病、病理等概念导出教育疾病、教育病理的概念;第二部分表述高职院校体育管理病理现象,表现在体育课时不足,体育经费、师资队伍投入与配备不平衡,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脱节,弱化学生课余训练、课外体育活动,学校体育场馆偏离服务,淡化传统体育课程,教师科研过于功利化等;第叁部分分析学校体育管理病产生的原因,其致病因素可分为体育学科在学校的地位因素、学校现行的管理模式因素,体育学科在学校的地位因素主要指应试教育的根深蒂固、高职院校的特殊性等;学校现行的管理模式因素主要指绩效管理模式的误区,场馆管理不到位、管理理念误区,缺乏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第四部分探究学校体育管理病的矫治对策,包括1.免疫防护,建立保障机制。2.对症下药,优化体育教学。3.辅助治疗,确保物资需求等。
叶俊, 蔡俊豪, 周国忠, 黄玉军, 吴敏萍[9]2017年在《浙西山区县域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以江山、开化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有着密切联系。国家适时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满足公民需求为最高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需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点关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需要通过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进行积极的制度供给,整合全社会资源,为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浙江“七山二水一分田”,特别是
参考文献:
[1]. 包钢高中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对策研究[D]. 王建忠.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04
[2]. 学习机会公平研究[D]. 殷玉新. 华东师范大学. 2018
[3]. 专业化:中学教师职前教育研究[D]. 刘江岳. 苏州大学. 2014
[4]. 乌海市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研究[D]. 赵芳.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2
[5]. 包头地区职业高中德育管理的问题及对策[D]. 李建国.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08
[6]. 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D]. 安春芳. 天津大学. 2010
[7]. 高考招生名额区域分配制度的法学研究[D]. 解中南. 吉林大学. 2017
[8]. 高职院校体育管理现象病理诊断与矫治[D]. 熊纯子. 湖南师范大学. 2011
[9]. 浙西山区县域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以江山、开化为例[J]. 叶俊, 蔡俊豪, 周国忠, 黄玉军, 吴敏萍. 党政视野.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