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1]2004年在《权威推进的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文中指出内核-边层这种可控的放权式改革创造了中国经济发展让世界为之瞩目的奇迹,但一个问题不容回避:新闻自由在中国的改革语境中一直是个被刻意绕过的敏感话题。改革要继续推进,必须有第四次思想解放的冲击,必须在新闻自由的制度创新上有所作为。通过对中国传统和当下政治现实的梳理,笔者提出了中国的新闻自由制度创新选择“权威推进的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必然性和可行性。那如何来实现这种新闻自由?拿什么来驱动政治权威对新闻自由的积极推进?直接赋予市民社会围绕新闻自由那一系列的自由权利是行不通的,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设合作主义政治结构,在这个结构下,通过权力、资本、知识和劳动之间的分权,市民社会获得其他属性的权力,这种分权使得政治权威不得不积极地支持媒体和公众在新闻自由上的种种要求。如此便形成这样的博弈格局:媒体和公众虽然没有积极地获得新闻自由所包含的种种权力,但是,在政治权威的推动下,他们却能消极地拥有新闻自由所应该有的结果。以一种自主的权利直接获得相对应的自由,这是“最好”的自由;以一种自由通过博弈曲折地获得另外一种自由,这是一种“次好”的自由,这是权威推进的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实现机制。笔者分析的理论框架是权威主义和合作主义理论。
张曦[2]2016年在《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思想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化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闻业也不例外。一方面,社会的转型和各种新闻思潮的涌现促使了新闻媒体性质的裂变,从过去单一的工具属性衍变成了工具属性与产业属性的并立,且工具属性日益从属于经济属性,最终引发一系列的新闻伦理失范。另一方面,由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信息流动和文化互溶势必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观念,逐渐形成新闻传播的全球化和文化的全球化。新闻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着明显的阶级性和政治性。西方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强大的新闻传播能力、技术优势和资本实力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文化渗透和政治渗透。因此,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新闻伦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这也是本文研究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思想之缘由。本文从新闻伦理切入,对其概念进行厘清和界定。从新闻的本源和目的出发阐明新闻具有内在道德性,并通过新闻伦理与新闻(职业)道德以及媒介伦理的区别,进一步明晰新闻伦理的内涵与范畴。在此基础上,历史地考察并梳理了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思想从启蒙、形成、深化到运用及其发展轨迹。从中我们不难发现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思想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伴随着长期的马克思主义新闻实践,进而得到了修正和完善。这也恰恰验证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坚持开放性思维方式、不断丰富和发展自身理论的典范。在此基础上,从伦理学的视角把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思想分析归纳为四个方面:新闻党性原则是新闻伦理的本质属性;新闻自由是新闻伦理的价值指向;新闻真实是新闻伦理的实践依据;新闻正义是新闻伦理的最终目标。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在我国逐渐发展并形成较为完整的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思想,是我国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面临新闻实践的首要依据。同时应该看到的是,我们不仅仅需要在理论上阐释新闻实践中的伦理指向和价值依据,更重要的是为了促进在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思想指导下的新闻实践更加合伦理的实现。为此进一步探寻在当前如何更为有效地落实以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思想为指导的实践路径,从而应对和防范新闻伦理失范,妥善处理新闻实践中的价值矛盾与冲突。
陈德雄[3]2007年在《媒体与政府关系法制化研究》文中认为媒体与政府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两大重要子系统,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社会诸多重要关系之一。媒体作为民众实现知情权和表达权的一个重要平台,在政治系统中发挥着监督权力、制约权力的功能,它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自然是非常敏感和复杂。如何认识它们的关系,实现它们之间关系的法制化,从而实现政府对媒体的法治,这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的意义。媒体与政府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新闻自由和政府权威的关系,而实质是人民言论自由和政府权威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自由与权威是一对矛盾体,它们之间的冲突和斗争贯穿着整个人类的历史。人是生而自由、平等和独立的,但自由又必须置身于权威下。没有权威,就没有真正的自由。不过,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威又会侵犯自由。那么,如何平衡它们之间的关系呢?霍布斯和洛克的做法是将权威看作是统治者的正当权力,而将自由看作是个人的权利,然后划定公共权力与自由权利各自的范围。也就是说,法治是平衡自由与权威的最根本的途径。新闻自由或者说人民的言论自由与政府权威之间的关系也应该通过法治来平衡。媒体与政府关系的法制化研究就是要研究如何通过法律来平衡人民言论自由与政府权威之间的关系,即通过新闻立法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媒体与政府的行为。新闻立法并不是要放弃党和政府对新闻的领导,而是通过法律更好的实现党和政府对新闻的管理。媒体与政府关系的法制化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保障新闻自由,同时防止新闻自由的泛滥。只有通过新闻立法并确保其执行,才能保证党和政府对媒体的法治,才能保证党和政府真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郭恩强[4]2012年在《重塑新闻共同体:新记《大公报》职业意识研究》文中提出在当代中国,作为一份近现代报刊,《大公报》引发了包括新闻界、政府官方、文化界等各方的持续性关注,由此形成了值得研究的新闻职业现象。而正是围绕着中国这样一份报纸形成的“文化”现象,触发了笔者一系列问题的提出,也构成了写作本论文的动机、逻辑起点、分析框架和方法。本论文从新闻职业共同体角度切入,在考察中国近现代新闻业的复杂关系中探究了新记《大公报》的职业意识表现手段及其形式。如此做法,为从媒介功能、职业角色、职业理念与追求等职业意识层面研究《大公报》提供了新的分析角度。具体而言,这篇论文主要关注《大公报》一直以来所讲述的有关自身的职业故事、新闻同行讲述的有关《大公报》的职业故事,以及这些故事被讲述的具体方式。笔者在描述《大公报》相关故事的同时,其实也是在讲述有关中国新闻界的故事,讲述他们对自己职业和身份的认知和理解。本论文讨论了中国新闻共同体中《大公报》的职业意识,主要观点是《大公报》职业意识论述在中国新闻职业过渡时代充当了新闻共同体形成的话语资源。该报通过一系列的新闻实践和话语展示在重塑自身及新闻共同体职业形象的同时,将自己的新闻职业意识(职业理念、职业形象、职业权威感、职业角色和身份认知)成功地进行了“符号”化并转化为这一职业群体共享的象征性符号。由此也在当代成为中国新闻职业的“集体记忆’通过考察新闻共同体与职业意识的互动关系,从传播的“仪式观”关照作为一种职业现象的新记《大公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该报与现当代中国新闻界及各方的复杂关系,是换一个视角研究《大公报》的有益尝试。
陶韶菁[5]2014年在《新媒体环境下马克思主义党报传播研究》文中提出党报是中国共产党利用媒介传播、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载体,是解决中国当前具体问题的思想武器。新媒体是基于数字技术而产生的信息传播方式,其本质是一种基于信息技术和知识技术而形成的信息价值系统。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新媒体的勃兴,改变了中国传媒的生态环境,也重构了信息传播与接受的方式。党报传播肩负着意识形态宣传和传媒事业发展的双重使命,在新的传播生态下进行适应性变革与调整以便更好地履行使命就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实证研究,构建了新媒体环境下党报传播的“新闻立体叁角关系理论”,从党报与公众、党报与现实生活、党报与政党、党报与国家等关系层面,分析了新媒体环境下党报传播体系的发展趋势;对传统的“信息—新闻—传媒新闻”的“新闻叁环理论”传播模式进行了研究拓展,创造性地提出了“信息—舆论—新闻”的“新叁环新闻理论”传播模式,并指出将新闻传播注入和赋予主流意识形态从而引导社会舆论,应该成为新业态环境下党报传播体系的发展目标。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党报传播体系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进步中的功能,党报传播体系的结构与功能需要进行重组和优化:一是在结构上实现从宣传主导向信息分享的发展变迁。在结构转变过程中,要夯实党报传播体系的组织因素、管理因素、制度环境因素和价值因素构成的基础结构,要不断完善党报内部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互构、党报运行过程中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形成的交互结构,从而实现整合秩序的目的,既包括党报内部的组织管理和制度设置为党报运行提供的基础秩序整合,也包括通过党报的传播和运行建构出大社会秩序的稳定。最终实现传递主流社会价值、子系统秩序与社会整体系统秩序的兼容与和谐。二是在功能上做到从总体性支配到综合性干预的发展路径转移。在功能嬗变上,要对党报传播期望达到的状态与结果(含党报传播的主体目标和客观目标)做好目标评价,要对党报运行实际产生的效果和状态(指党报传播体系在内外环境的作用下所能够发挥的社会功能)进行状态评估,从而推动社会进步,既包括推动基础秩序的社会进步(指维护和建设现有的社会秩序,为社会整体进步提供保障),也包括推进基础秩序的革新和完善,创造向更加和谐状态和科学状态的社会秩序迈进的基础。最终实现建立整合政治、经济和公共功能的文化运行机制,子系统的动态进步和社会整体系统的稳步向前推进。叁是在模式上逐步形成基于“信息—舆论—新闻”的叁元互动和双向反馈的传播模式。首先是信息舆论替代信息传播,在“新叁环新闻理论”模式中,传播的不仅仅是信息,更多的是舆情符号,承载着信息和价值双重要素,赋予了信息以价值判断和社会评价的功能;其次是双向反馈替代单向传播,在“新叁环新闻理论”模式中,新闻传递出的信息会激活或演变成为某种舆论,这种舆论既是党报传播的目的,也是党报传播的反馈机制,通过与其他言论互动和竞争之后形成信息场,进而反作用于党报传播体系,为党报主导和控制舆论提供了坚实基础;最后是多元互动替代静态输出。在“新叁环”模式中,信息不是片段式、静态的和稳定的,而是链条式、动态的和多变的,信息之间会发生相互作用,信息与环境之间也会发生互动,信息与受众之间也会形成竞争,从而建构出一个复杂的、多元的、能动的信息竞争格局。此外,为了适应新媒体发展态势下,并将党报“新叁环新闻理论”传播模式落到实处,党报传播体系需要以全媒体发展模式夯实党报主流地位,以新媒体技术重构党报传播的生态环境,逐步建立消费者主权与生产者主权相统一的传播格局,最终逐渐融入国际化和适应“地球村”。
李万春[6]2015年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论》文中研究指明当今世界,民主潮流滚滚向前,泥沙俱下。面对西方以普世价值的面目强行推行其民主模式,面对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民主权利诉求,如何建设一个民主的中国,走出一条独具特色、有强大生命力的民主新路?这是一个上至精英下至大众都十分关心的重大时代课题,本文即是为此而作。近年来一个观点十分流行,那就是“民主是个好东西”。本文认为,民主并非都是好东西,这是因为民主并不是无条件的,实现民主需要具有相应的经济、文化、政治等条件。如果不顾条件而推行民主,可能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结果,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以这一论点为基础,本文从理论基础、历史经验、原则方向、改革发展及建设路径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作为“好东西”的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问题,力图让“好东西”发展得更好。本文的主要观点包括以下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民主理论为基本遵循,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基本原则,决不走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之路。文章指出,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民主制的科学分析与批判,对社会主义民主的理想目标及其实现路径的重要论述,至今仍具有不可磨灭的时代价值。文章指出,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是近现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在长期的民主实践中的自觉选择、理性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路的根本特征就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沿着这条道路,当代中国民主发展正呈现出从价值民主到权益民主、从国家民主到社会民主、从单一民主到全面民主等叁大趋向,前景十分广阔。文章认为,面对21世纪的新实际、新情况、新挑战,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与中心环节是加强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特别是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协商民主这一中式民主的独特优势,全面推进与深化于法有据的政治与行政体制改革。文章还从经济民主、文化民主、社会民主、党内民主、基层民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措施与路径。其中,文章广泛涉及到培育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社会组织功能发挥、以党内民主引导人民民主、网络民主、新闻自由等前沿热点问题,并作了自己的理性思考。文章最后指出,“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中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有自己特色的民主新路,“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民主的真谛与关键就在于“找到全社会意愿与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吴立斌[7]2011年在《中国媒体的国际传播及影响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中国开始重新崛起为世界性强国。但是,当代中国的崛起更多是经济等硬实力的崛起,而不是文化等软实力的崛起。中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严重缺失,中国的国际传播能力还相当滞后,中国在世界上的文化影响力还相当有限,中国的对外舆论力量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还极不相称,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舆论环境塑造权还掌握在西方媒体的手中。以CNN、BBC、《纽约时报》为代表的西方主流媒体,它们所传播的中国声音、中国形象,以及它们传播中国声音、形象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受众关于中国舆论的视听和认知,基本上掌握了当今国际涉华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它们将中国发生的事情按照西方国家的思维方式和价值标准进行报道传播,形成了涉华舆论传播的强势,对中国的文化传统、核心价值观、内政外交形成冲击和干预。这样一种发展态势向中国提出一个紧迫性课题:发展软实力,掌握国际话语权,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适应地对外舆论力量,已经成为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战略性任务。这一战略任务能否完成考验中国能否真正崛起。历史与现实一再证明,只有硬实力与软实力同时崛起的大国,才能称得上是真正崛起的世界性强国。70年代所谓苏联的崛起(军事崛起),以及80年代所谓日本的崛起(经济崛起),都只是硬实力的崛起,都是不全面、不可持续的崛起,最终的结果是“一个解体、一个停滞”。媒体的国际竞争力表现为两个力——媒体国际传播力与媒体国际影响力。当代中国媒体经过30年的改革与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多介质、多层次、全方位的传媒体系。历史看,中国媒体的国际竞争力有了相当程度地提升。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媒体相比,中国媒体的国际竞争力还相当欠缺。在国际传播力方面,中国媒体的传播基础实力、传媒产业发展水平、信息生产能力,与世界传媒强国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尽管传播基础实力近年来有了一定改善,但是传媒产业水平、信息生产能力两方面仍相当落后。在国际影响力方面,中国媒体的国际受众接触率、国际公信力、“走出去”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传媒相比,差距更为明显。中国媒体目前面临的一种尴尬局面是:“传而不通”,中国媒体拥有与西方一流媒体相差不大的全球覆盖率,但却只拥有为数不多的国际受众接触率、落户率、收视率、收听率、收读率;“通而不受”,在为数不多的接触率、落户率、收视率背后,更难见有实质性地中国媒体国际公信力和国际舆论引导力的提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媒体国际影响力发展所面临的这种“有覆盖率而没接触率,有接触率而没公信度”的情况,将长时期得到维持,中国媒体的国际竞争力仍亟待提高。制约中国媒体国际传播力、国际影响力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不是某个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众多交互性因素所产生的结果。这就需要我们深入仔细梳理制约中国媒体影响力发展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探究问题背后的问题,给出一个客观辩证的问题单。第一,以经济、科技为基础中国综合实力虽然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中国还不能拿出更多的资源去发展国际传播力。第二,在当代国际传播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中国媒体还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有中国特色的、具有国际公信力地国际传播战略。第叁,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中国媒体传播体制,明显落后于国际传播发展现实,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中国媒体的新闻生产力,制约了中国媒体的国际传播活动空间。第四,当代中国媒体所走的发展路线主要还是一种内向型发展路线,而不是一种内向型与外向型并重的发展路线。第五,中国媒体在进行国际传播时缺乏敏锐的机遇意识,面对突发性地重大事件时,还不善于进行危机传播,变危机为契机。鉴于以上五方面原因,笔者认为,中国媒体要想从根本上提高中国媒体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必需通过两条途径:第一,大力发展中国综合国力,强化中国媒体的国际传播力建设,推动中国媒体国际传播力建设跨越式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当代中国发展现实和全球视野,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出发,紧密联系经济全球化、传媒全球化、传播全球化的发展现实,适应当今世界传媒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升级趋势,适应当今世界信息传媒技术日新月异的新潮流,依托现阶段的中国媒体格局、媒体资源分布,以核心、骨干媒体为建设重点、为有效抓手,紧紧围绕骨干媒体,调动各种政治、经济力量进行传媒资源的重新配置与重新整合,坚持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建设并重,中央媒体与非中央媒体并重,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并重,坚持媒体国内发展与国际发展并重,大力提升中国媒体的基础设施水平、信息播发能力、产业经营实力、国际竞争力,加大经济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在未来5-10年,构建若干个语种多、技术先进、信息量大、受众广、影响力强、覆盖全球的跨国传媒集团,使我们的图像、声音、文字、信息更广泛地传播到世界各地,进入千家万户,实现我国重点媒体集团国际传播能力的跨越式发展,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称的媒体国际传播能力。第二,实施国际传播新战略,打造中国媒体的国际公信力,提升中国媒体的国际话语权。不断地改变和创新中国媒体的国际传播观念、传播内容、传播手段、传播体制和政策,提高中国媒体国际传播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实效性,在涉华舆论和国际重要舆论争夺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加强国际新闻事件的第一时间报道、现场报道、首发报道、独家报道、全面报道和权威报道,最大限度地提高新闻报道的时效性、独家性、权威性和全面性,最大限度地提高新闻报道的原创率、首发率、落地率,实现重大国际新闻事件报道“首发有我,首发用我”,创新国际传播艺术和技巧,善用国际受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和语言,把中国的历史文化、民族精神、时代风貌、价值观念融汇于国际传播内容之中,大力推进传播内容的全球化和本土化,加大对对象国和本土事务的报道力度,努力推出一大批具有“中国视角、亚洲元素、全球视野”传播力作,积极创新国际传播体制机制建设,打破束缚国际传播能力发展、国际传播能量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塑造中国媒体的灵活性、应变性和机动性,完善媒体报道机制与信息发布体制,加强媒体危机传播体制机制的持久性和柔韧性建设,为中国媒体的危机传播提供一个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李晨[8]2011年在《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是民主法治国家两项智慧而珍贵的结晶、两大同等重要的价值。新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之一,司法独立则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二者之间又呈现出复杂的关系。现实情境中,媒体与法院从各自立场出发,即媒体为实现新闻自由积极介入司法活动,法院基于司法独立则排斥媒体的干扰,导致二者冲突的升级。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夹击”下,一些案件上升为公共事件,案件的审理结果受到影响,案件裁判结果的正当性受到质疑,导致司法的独立性更加脆弱,司法的信赖危机越发严重。另一方面,近年来,法院积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加大对媒体权利的保护,主动接受媒体监督。但是,从现在的发展态势看,媒体就一些热点焦点案件的“监督力”受到公众的积极评价,而法院为促进公正审判所作出的工作努力及其整体形象则得不到应有的评价。本文首先从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概念、发展、理论基础、特性分析入手,从价值取向、宪政功能、承载体制、运行机理四个方面全面厘清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关系,而不是简单将二者定位于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次从现实入手,分析媒体与法院冲突的样态及网络时代中二者关系的不均衡发展态势,并对折射出的问题予以理性反思;最后在对域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平衡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关系的经验进行比较和考量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国情和现状,提出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和谐关系构建的原则和具体制度设计意见,以期为我国的新闻法制建设作出微薄贡献。除了“导论”和“结语”,全文共分六章(第1章至第6章)。第1章简要阐述新闻自由的内涵、理论基础、权利实现与受制等基本问题,说明其是一项重要权利但要防止滥用。首先,笔者通过回顾中西新闻自由思想的历史演进,分析其内涵及权利属性;其次在梳理国外新闻自由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多角度阐释新闻自由的理论基础;最后进一步分析新闻自由实现的条件、方式,特别指出为防止新闻自由权滥用应对其进行限制。第2章就司法独立的概念、基本要素、历史演进及司法受制等展开简要论述,说明其是民主社会一项重要价值,但其作为权力应受到制约。首先,笔者对各种界定司法概念的学说进行评析,阐述司法权的内涵、特性、权能及基本特征;其次,从理论探索和制度实践两方面,介绍了不同历史时期人们诉诸司法独立制度的价值吁求;再次,从司法权、法院及法官的独立阐述其基本要素,并结合我国具体实际阐述司法独立的特殊性,指出影响司法独立的制度性障碍;最后特别指出与司法独立并存的一个理念就是司法受制。第3章从价值取向、宪政功能、体制架构和运行机理四个视角,全面厘清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关系。首先,笔者以价值目标为视角,认为二者在追求自由、正义、秩序价值方面有着统一性;其次,以权力制约为视角,认为二者均具权力制约的功能导致在宪政功能上具有一致性。为有效制约权力尤其是行政权,二者又具有互补性;再次以媒体与法院关系为视角,从二者在我国在接受执政党领导上的一致性、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契合性、自身发展方面双方具有的互补性叁方面论述二者在承载体制上的相容性;最后,以媒体与法院之间的现实冲突为视角,从二者作为价值的固有特性、运作方式及各种主客观因素方面,分析二者在运行机理上的对立性。笔者认为,在应然层面上,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在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上是相互促进与统一的。在实然层面上,媒体与法院分别是这两大价值的主要载体,不同的价值主体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强调两种价值的某一个方面时,就导致了价值冲突。二者在我国政治生态环境中通过现有权力机制尚能控制它们之间的冲突,但对二者冲突的危害性不可低估。它们都是民主与法治的重要力量,它们的冲突只会削弱彼此的力量和价值,整个社会也要为此付出代价。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呼唤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和谐发展,而二者和谐发展关系的形成有赖于观念的进步和制度的安排。第4章在介绍媒体与法院冲突样态的基础上,对网络时代中媒体与法院关系的发展态势及折射的问题予以理性反思。媒体与法院的冲突由来已久,媒体为实现新闻自由权积极介入司法活动,法院基于司法独立排斥媒体的干扰,导致二者冲突的升级。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个人的表达自由权在网络中得到充分发展,且网络日益成为多种话语权共存的空间。在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夹击”下,一些案件的审理结果受到影响,一些案件裁判结果的正当性受到质疑,导致司法的独立性更加脆弱,司法的信赖危机越发严重。另一方面,近年来法院积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加大对媒体权利的保护,主动接受媒体监督。但是,从现在的发展态势看,媒体就一些热点焦点案件对司法的“监督力”受到公众的积极评价,而法院为促进公正审判所作出的工作努力及其整体形象则得不到应有的评价。这种发展态势已不容小觑,需要构建相应的制度予以调整。第5章以比较法的方式,着重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及国际标准调整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关系的立法与实践进行比较、评析,理清这些国家调整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关系的思想变化与制度变迁,并为笔者结合我国国情,探寻协调与平衡媒体与司法冲突的制度,提供有益借鉴。第6章以我国调整媒体与法院关系制度的现状及缺憾为切入点,构建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和谐关系的具体制度。首先,笔者从社会责任理论入手,提出加强媒体自律与网络伦理建设,理性处理与法院的关系;其次,提出法院要加强自我完善,以减少媒体对其负面评价;最后,从现有制度缺失入手,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和谐关系制度构建的基本取向、原则及具体路径,以此实现二者共赢的局面。
郭玉[9]2017年在《我国新闻工作者责任意识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闻事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网络和手机等新媒体构成了大众传播媒介体系,大众传播媒介日益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其作用和影响不容忽视。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或者正在发生的事实信息,新闻需要传播,新闻传播活动其本质就是信息的传递活动,而新闻工作者则是新闻传播活动的主体承担者。我国的新闻工作者应该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做好党和政府的喉舌,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切实践行群众路线。“铁肩担道义,妙手着文章”,新闻工作者脚下是一条考量新闻工作者责任与道义的坎坷之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新闻事业稳健发展,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这其中的一些问题:一些新闻工作者在采访中不够深入,没有做到全面深入的调查,报道失真;新闻报道为了博取版面,吸引受众,获取经济利益刻意迎合社会大众口味,制造新闻卖点;一些新闻工作者责任意识淡薄,违背职业道德,等等。本文通过对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意识现状进行研究,深入分析新闻工作者责任意识淡薄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要有新闻理想,牢记使命职责,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刻不容缓。
曹征海[10]2015年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理论的建构》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新闻传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理论建设相对滞后。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理论,是理论创新和指导实践的需要,是适应新闻传播格局和舆论生态深刻变革的需要,也是有效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的需要。这一理论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实践,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理论基础,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丰富滋养,以国内外新闻学、传播学等理论成果为有益借鉴,重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本质与作用、制度与控制、内容与导向、手段与功能、对象与需求、艺术与效果等方面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具有鲜明特色与独特内涵,构成了逻辑严密、自成一体、开放发展的完整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1]. 权威推进的社会主义新闻自由[D]. 曹林. 华中科技大学. 2004
[2]. 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思想研究[D]. 张曦. 南京师范大学. 2016
[3]. 媒体与政府关系法制化研究[D]. 陈德雄. 湖南大学. 2007
[4]. 重塑新闻共同体:新记《大公报》职业意识研究[D]. 郭恩强. 复旦大学. 2012
[5]. 新媒体环境下马克思主义党报传播研究[D]. 陶韶菁. 华南理工大学. 2014
[6].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论[D]. 李万春. 东南大学. 2015
[7]. 中国媒体的国际传播及影响力研究[D]. 吴立斌. 中共中央党校. 2011
[8]. 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关系研究[D]. 李晨. 吉林大学. 2011
[9]. 我国新闻工作者责任意识现状及对策研究[D]. 郭玉. 中北大学. 2017
[10].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理论的建构[J]. 曹征海. 学术界.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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