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峰[1]2004年在《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重要成果之一。但安然事件表明资产证券化潜在的风险是巨大的。安然事件不是偶然的,在此之前和之后,许多资产证券化项目都失败了。分析表明,它们的失败归结于某些人乖巧地利用了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制度漏洞来达到他们恶意的目的。由于各个国家的制度不同,各国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呈现出许多的差异。因此,透过各国具体制度的表象,从一般意义上深层次探讨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就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和方法,重新审视资产证券化管理风险的机制,从风险隔离制度、现金流管理、提前偿付与违约行为等方面研究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问题。席卷全球的资产证券化对处于高速发展期的中国来说,意义重大而深远,本研究力求为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对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隔离制度及其风险防范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制度分析框架。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首次提出风险隔离的制度本质是对证券化资产的产权权利束的系统性隔离。所谓“系统性隔离”,就是建立一个独立的封闭系统,使封闭资产的产权权利束界定在一个公开、确定而又独立的范围内。利用这个制度分析框架指出,真实销售的确认就是从法律和会计的角度对这种系统性隔离效果的审查。对破产法院法官依照自由裁量权对真实销售认定的方法,以及会计上运用的风险与报酬法、金融合成法和后续涉入法叁种确认方法,从权利束系统性隔离的审查方面进行了统一的分析和比较。基于对风险隔离制度本质的新认识,首次提出了风险隔离制度的风险的概念,并指出风险隔离制度的风险是在真实销售过程中对证券化资产的产权权利束隔离不彻底所产生的风险,从而将理论界只是零散分析、没有系统论述过的有关特殊目的载体和真实销售的一些风险,首次从这个统一的制度分析框架进行系统分析,并指出这些风险都只不过是风险隔离制度的制度风险的种种形态而已。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可撤销交易风险、重新定性风险、实体合并风险、混合风险和SPV破产风险及其风险防范方法。并基
杨洁涵[2]2011年在《美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功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功能研究资产证券化是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金融领域中出现的最重要、影响力最大的金融创新之一。自诞生之日起就受到热议,不断的被研究、深化、实践以及再创新,取得的成果也是颇为显着的。资产证券化的发源地是美国,在美国金融机构中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应用,并很快地得到了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地研究与逐步实践。毋庸置疑,资产证券化之所以受到如此青睐,正是源于其本身具有的功能和优势。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重要的金融机构,在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流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资产证券化的功能可以满足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一些内在的需要,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增强融资能力的需要、转移信用风险的需要以及监管资本套利的需要,这些内在的需要成为美国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内在动因,也进一步推动了资产证券化的不断创新和深化,使其功能作用得到更好的展现。商业银行的经营项目集中反应在资产负债表内表外的各个项目中,在经营过程中通过管理资产负债,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资产证券化通过把资产负债表中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经过复杂的结构设计之后到二级市场上交易,增强银行的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抵押贷款证券是典型的以不动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通过对它的运行机制分析,理解其管理资产负债的运作机理,以及与传统的管理方法比较,其优势在于更好的解决了期限错配问题、有效地防范了流动性风险、提高了资本的质量并扩充了资本的规模。因此可以说抵押贷款证券是管理资产负债手段有益的补充,但是在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不要将证券化成为商业银行超越自身能力扩大抵押贷款规模的动机,不惜代价的吸收不良贷款,这样反而会增加风险,同时要更加谨慎的对待二级市场中证券化的流通,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高效的融资手段,是美国商业银行中应用广泛的融资工具,对混业经营下的美国商业银行增强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竞争实力起着重要的作用。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能够被不断创新的金融工具,通过设计安排出的多种层次的产品可以满足市场中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多样化需求。本文通过对典型融资工具ABCP和SIV具体运行机制的剖析,研究资产证券化融资功能的实现。通过对比传统融资方法,资产证券化在渠道、成本、规模以及灵活程度上都有比较优势。可以说资产证券化是商业银行增强融资能力的有效策略。商业银行被很多国家定位为“风险机器”,尤其是经历了频繁爆发的经济危机,如何分散转移风险,对商业银行稳定经营意义重大。资产证券化通过创设SPV,发起人将待售资产转入到SPV当中,并通过发行债券或者票据的形式使风险和收益在更广泛的机构和交易对手中进行重新分配,表面上是为了解决与投资者风险偏好相匹配的问题,而实际上完成的却是实实在在的金融风险的转移。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能够实现转移风险但不能真正的消灭风险,风险最终将被实体经济吸收,风险转移的过程亦是财富转移的过程。个体风险的转移实则增加了系统的风险,风险若不能被及时吸收不断聚集,终将会释放导致危机爆发。在美国金融监管当局以及新巴塞尔协议的规定下,为了防范风险,商业银行经营需要满足资本监管的要求,资产证券化甚至成为美国十大银行中应用的主要动机。通过对传统型资产证券化和合成型资产证券化的监管资本套利的运行机制分析,以及与传统的方法比较,得出资产证券化是在美国商业银行中应用广泛的一种监管资本套利的重要途径,有着更强的释放监管资本以及提高资本充足率的能力。但是在应用资产证券化这一创新工具时,要注意影响其效果发挥的因素,同时要防止过度的使用可能带来不同规模银行间不平等的竞争、银行资产质量的下降等问题。资产证券化在美国商业银行中得到了长足的应用和发展,随着次贷危机的爆发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注重基础资产质量、防范房地产业与金融业联姻产生的风险、防范道德风险以及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和创新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在金融创新的大趋势下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率先进行金融创新责无旁贷,同时从自身的发展需要来看也需要利用资产证券化这一创新工具解决内在的问题以增强竞争实力。通过对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分析和研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索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资产证券化的路径。
张敏[3]2010年在《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提出保险公司的盈利模式是通过承担风险来获取利润,因此,风险管理对于保险公司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风险环境的不断变化后,传统的风险管理模式逐渐暴露出不足之处,已经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管理的要求。全面风险管理是对传统风险管理的改造与升级,是目前全球保险业最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传统理论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分裂开来,没有从保险公司整体的视角进行风险管理,因此具有片面性、孤立性与静态性的缺陷。全面风险管理是一种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纳入风险管理的范畴,通盘考虑保险公司的所有风险及风险间的相关性,弥补了传统风险管理方法的不足,代表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资本充足性、风险控制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叁个组成部分,也构成了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叁个层次。其内在逻辑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解决了保险公司的治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个层次和制度基础;以经济资本为工具的资本充足性管理从公司整体的角度进行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第二个层次和资本基础;风险控制是保险公司在微观的层面对业务风险进行管理的方法和过程,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第叁个层次和管理基础。这叁个层次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主要方式,也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依赖于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的选择、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审计体系的监督和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分别提供了运行架构、信息平台、监督与评估体系和文化基础,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四个组成部分。运行机制的完善程度决定了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效果,保险公司只有不断提高运行机制的效率,才能充分发挥全面风险管理的功能,为公司创造价值。本文以经济学、管理学、保险学为理论工具,对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了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运行机制及国际经验。全文共分八章: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就研究背景、研究意义进行说明,并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确定本文的研究方法,对全文起总括的作用。第二章主要探讨了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本章首先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全面风险管理产生的背景、基本原则以及特点,并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随后,本章对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提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有叁个部分组成,并探讨了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流程和运行机制。第叁章探讨了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本章首先对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新制度经济学分析的逻辑思路。随后,本章以COSO框架为例对全面风险管理的制度框架进行了分析。在对保险公司经营特殊性分析的基础上,对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安排进行了论述,并论述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第四章重点探讨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性管理。本章首先从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角度分析了资本的重要意义。随后,本章分析了全面资本充足性在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的界定方法,并研究了偿付能力在评估保险公司资本充足性方面的不足。最后,本章介绍了经济资本,探讨了经济资本在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方法。第五章研究了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的风险控制。本章首先从非预期损失的角度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风险控制的概念,并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的方式进行了划分。随后,本章对两种创新的风险控制方法,即财务再保险和风险债券进行了研究,探讨了两种方法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实施方法。第六章探讨了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本章分别从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的选择、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持、审计体系的监督和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四个方面对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进行研究。第七章研究了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启示。本章分别对AXA、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安联和瑞士再保险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对于我国保险公司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的启示。第八章是全文的最后一章,也是全文的总结。本章在前七章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最终的研究结论。
刘昊[4]2018年在《企业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及其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企业资产证券化自2013年重启以来,快速发展,而此前的主要研究都着眼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与商业银行,在国内现阶段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规模、数量都远超信贷资产证券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企业资产证券化背后的风险频发。本文的选题就是在上述的背景下产生的,其研究意义在于管理人、监管部门应对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本文研究方法为案例分析法、定性分析法,通过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析,从基础资产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相关风险、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产生的风险等叁个层次入手,理清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存在的各类风险,并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管理人、监管部门角度分析如何管理上述叁个层面的风险。研究内容分为绪论、企业资产证券化概述、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分析、风险管理策略、案例以及结论与建议六个部分。本文的结论及建议包括: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中存在的风险及其管理对策,资产证券化业务本质上是一种通过信用增级将低流动性资产赋予其流动性的过程,由底层资产产生的风险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最基础的风险,并且这种风险无法通过任何手段予以消除,只能依赖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将风险反映到产品的信用等级和定价之中。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风险是在设计资产支持证券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通常可以依靠结构化设计、信用增级措施、完备的制度予以降低。而资产证券化业务对金融体系产生的风险包括改变发起人偏好增加金融体系中信用风险和复杂结构化产品对信用风险的放大,需要监管部门注意防范过度金融创新、健全产品审核机制。
闫从翔[5]2016年在《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商业保理作为能够实现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受到了买卖双方的欢迎。目前我国的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应收账款存在流动性弱的问题。如何增强商业保理资产的流动性,解决商业保理公司面临的融资困境,成为商业保理公司目前颇受关注的问题。2016年2月16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八部委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盘活工业企业存量资产”,这对于当前面临融资困境的商业保理公司来讲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实际上,我国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已经开始,15年5月,国内首单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也在上交所发行成功,但是由于我国的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当今我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存在着诸多风险和难题亟待解决。资产证券化业务从美国起源并受到了广泛的应用,本文在对商业保理业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剖析,探讨当前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情况,分析探讨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并借鉴美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经验,就如何去完善我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构建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概述,主要阐述了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视为内涵和作用,并分析探讨了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关系主体。第二章是关于我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与存在的法律问题,在结合当前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实践的基础上,分析探讨目前我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第叁章是美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措施及对我国的启示,该章对美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措施等内容进行阐述,提出美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法律措施对我国的启示。第四章论述的是我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完善对策,主要是从法律制度构建和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法律措施。文末的结语部分,概括了本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期望本文可以抛砖引玉,让更多的学者参与讨论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相关问题,共同为我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胡文涛[6]2004年在《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的法律障碍——以交易成本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经历了从无到有并且迅速扩大的过程。然而,囿于现行体制和法律制度,国有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动因和能力处理庞大的不良资产。1999年,收购、处置、管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中国政府试图通过外部机构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但是,资产管理公司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的金融机构:由财政部投资成立、采取与国有商业银行对应设立的模式、以帐面价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损失由国家财政负担。国有独资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相当于国有经济巨型企业中设立一新部门,不良资产从国有银行剥离,只是不良资产在国有经济存放部门的改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资产难题。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此制度设计的成功,取决于资产公司能否通过市场化运作尽快处理不良资产,而市场化交易的成功,又依赖于法律以及相关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持交易,减少对交易的阻碍。二交易成本为人们依靠市场来交易产权时运用资源的成本,可分为市场交易成本和非市场交易成本,前者包括寻找和信息成本、谈判和决定成本、监督和执行成本,后者为经济人从事市场交易时因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发生的成本。市场交易成本归因于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非市场交易成本归因于政府的机会主义倾向。法律等制度的建立是为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以降低交易成本。市场交易成本高低既取决于正式制度,同时也取决于非正式制度及规则的执行程度。归因于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历史,银行对债权信息的掌握有限;不良资产政策性剥离的运作模式,致使资产管理公司获取的债权信息更为有限。资产公司与债务企业信息的极度不对称,使信息搜寻成本、谈判与决定成本十分高昂,极大地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不良资产的转让。对于债权人的保护而言,债的担保制度、破产制度以及物权转让制度均对债权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考察中国抵押、破产、物权转让制度,呈现在我们面前
黄光辉[7]2010年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鲍伊债券”推出以来,知识产权证券化就因其特有的融资优势而备受关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甚至将其视为知识产权未来发展的“新趋势”。然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却受到其风险因素的制约,而美国次贷危机及其引发的国际金融风暴也彰显了金融创新中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本文从知识产权的特性出发,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本文分析了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形成机理,指出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其交易结构与运作流程上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基本相似。分析其交易架构,可以发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风险分配和风险控制的过程,但证券化交易结构的设计不可能化解所有的风险。本文通过分析发现,识产权证券的风险实际上就是由于知识产权资产本身的特殊性质作用于证券化交易而形成的,其核心内容是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其次,本文从知识产权资产的经济特性、法律特性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着手,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殊风险进行了分析,指出知识产权价值的不确定性和商业应用上的特性、知识产权权利状态的不稳定性以及相关制度的缺陷都可能会影响到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现金流量的表现。在此基础上,本文对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评价进行了研究,认为模糊综合评价是一种较为合适的方法。在评价过程中,本文构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项指标的权重,并将其应用到了实例中。最后,本文对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策略做了研究,指出防范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应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着手。微观层面主要是证券化中资产池的构建问题,本文从风险控制的视角,对知识产权各类资产进行证券化的适格性、基础资产的选择策略以及资产池的构建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宏观层面就是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相关的制度进行完善,包括知识产权公示制度的构建、将来债权的转让制度以及破产制度的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处理问题等。
李媛媛[8]2010年在《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提出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创新产品,可以将信贷资产转化为可在资本市场上交易的证券,能够将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连接起来,改善银行的流动性,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所以这种成熟度较高的产品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有很大的好处。随着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重新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专家也纷纷讨论研究如何改进风险管理机制,使得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能减到最小。由于各国的市场、制度、商业银行管理各不相同,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也各不相同,所以在风险管理的方法上我们不能照搬国外的理论,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国外的经验和理论对我们的启示,在分析国外理论的基础上,来研究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办法。本文从介绍资产证券化和风险管理相关理论出发,阐述了资产证券化及风险管理的相关原理和种类,分别介绍了不同风险的特点及面临这些风险时的应对措施。然后说明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以美国2008年次贷危机为案例,分析此次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国外的风险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最后对论文做了全面性的总结,对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李镇原[9]2011年在《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制度的反思——以美国次贷危机为视角》文中提出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因其先进的融资技术和风险隔离机制,自被发明以来就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一直受到华尔街投行们的青睐。然而在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中,不受限制的反复资产证券化却对风险的传导和危机的扩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资产证券化传统的风险管理制度出发,结合次贷危机下出现的新风险,检讨传统风险管理制度,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吕耀明[10]2002年在《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文中提出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高潮都是由创新发动的,每一次飞跃也都是创新推动实现的,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原动力。文章以创新理论为基点,将交易费用、博弈论、制度变迁,以及进化论等经济和自然科学理论引入商业银行创新的理论分析研究之中,并以优化资源配置为角度,论证了商业银行发展是由多种主客观因素维系和推动的,而引起商业银行质的飞跃的主导因素是创新。通过归纳演绎、逻辑推理,以及创建模型等方式,概括描述了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的一般过程及其规律性,其中阐明了商业银行渐进式、结构式和突变式叁种基本创新模式的不同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辨证关系,即在渐进基础上的突变和在突变引导下的渐进。这种具有开创性和前瞻性的系统理论研究使深奥的商业银行创新理论更加易于为读者接受,也是对商业银行创新一个完整和科学的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本身就是一次创新的过程。文章剖析了国内外经济和法律界对于商业银行的不同定义及其职能作用与业务功能的演变过程。由此定义:现代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以工商企业或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其提供信贷、存款与结算以及各种金融商品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机构。这一表述突破了商业银行原有定义的局限性,丰富和发展了商业银行的基本内涵。以此为基础,文章进一步探讨了商业银行创新的一般规律和特征,系统、科学地概括了商业银行创新的基本内涵,提出商业银行创新是适应新的经营环境,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从而在商业银行领域建立“新的生产函数”,以满足社会和自身需求的一系列活动。其内容包括创造或引进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方式、组织形式、经营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以及新的金融监管制度等。这一界定既涵盖了商业银行创新的基本内容,又使其超越时空的限制,因而更具普遍性和指导性,为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商业银行创新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其中最直接、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是业务创新。文章全面剖析与阐述了现代商业银行广泛采用新技术,不断创造各种新的金融商品和新的交易手段的实践过程。在新技术的强大支持下,商业银行突破了传统的产业壁垒,走向业务交叉和功能多样化。这种趋势模糊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大大拓宽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尤其是丰富多彩的中间业务创新使商业银行生机勃勃,更添无穷魅力。 卜 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 文章运用大量的实证和演绎分析,考察了西方商业银行蓬勃发展的业务创新活动以及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成就与不足,以客观事实阐明二者之间存在的差距及其发展趋势,并恰如其分地提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发展的急迫性和现实性。文章以大量的篇幅深入探讨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理论根源,并借鉴其实践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中间业务的基本思路和设想,意在填补我国在此领域理论研究的空白,并为其实际操作提供许多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 文章采用比较分析法,论述了西方商业银行组织创新的历史进程,及其发展规律与主要特征;在考察与分析了中外商业银行组织创新的实践过程后,归纳总结出我国商业银行创新的独特表现形式,即发端于体制创新、深化于业务创新。这与西方商业银行创新主要是由业务创新推动,进而促进商业银行组织体制、经营管理、监管制度向更高层次创新与发展的客观现实存在明显的差异。文章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创新的特殊表现形式还将持续一定的时期,但是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组织创新及其体制转换因素所产生的特殊推动力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作用力将逐渐减弱,商业银行发展将更多地依赖于自身各种要素重新组合或创造性变革等创新活动,其间业务创新将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 文章以发展的眼光,第一次较系统地概括和总结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创新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特征及其表现形式,并在分析中引入市场营销理论,提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和精髓是发现和挖掘客户潜在的金融需求,创造和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商品,创新和实践金融商品的交换。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深入剖析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提出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重在实现五个方面的突破:从侧重于银行内部的管理改良转变为外部适应性的变革;从强调内部的权力制衡到追求智能化和人性化管理;从注重质的规定性分析发展到质、量并重的规定性分析;从仅注重宏观层面的纯理论性研究,发展为更强调微观层面的可操作性研究;从集中于金融领域的研究转变为以金融领域为基础,逐步向科技、信息工程领域,以及其它与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相关联的研究领域迈进。这预示着商业银行的内涵和外延都将发生重大变革,其业务功能含于金融又不局限于余融的客观实际,将使商业银行逐步成为经营智慧的特殊企业。亦?
参考文献:
[1].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范研究[D]. 梁志峰. 中南大学. 2004
[2]. 美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功能研究[D]. 杨洁涵. 吉林大学. 2011
[3]. 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研究[D]. 张敏. 南开大学. 2010
[4].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及其管理研究[D]. 刘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8
[5]. 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D]. 闫从翔. 华东政法大学. 2016
[6]. 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转让的法律障碍——以交易成本为视角[D]. 胡文涛. 中国政法大学. 2004
[7].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 黄光辉. 华中科技大学. 2010
[8].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D]. 李媛媛. 山西财经大学. 2010
[9]. 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制度的反思——以美国次贷危机为视角[J]. 李镇原.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
[10]. 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D]. 吕耀明. 厦门大学.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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