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蒋婷婷[1](2021)在《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研究 ——以G项目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规模也在日益扩大,征地拆迁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一项工作,成为各地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再加上目前投资建设项目多、涉及的征地拆迁资金量大,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切身相关,并且征地拆迁工作中也存在较多问题,所以进行征地拆迁审计尤为重要。虽然很多学者从不同侧面对征地拆迁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但是对征地拆迁审计的研究却很少。通过本文对征地拆迁审计的研究,可以丰富征地拆迁审计的研究成果。此外,还可以加强跟踪审计、提高资金审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与效果。长期以来,征地拆迁审计一直是投资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审计机关任务量大、时间紧等原因,实际多采用事后审计。但结合以往征地拆迁项目审计的经验,发现此种审计模式由于介入时间晚,不但难以发现问题,即使利用财务资料审计出问题,也无回旋余地。根据这些过往的经验来看,在征地拆迁项目中,投入的资金与产出的效益并不成比例,所以审计工作者带来了跟踪审计。审计机关可以慢慢转变审计方式,将“重点环节跟踪审计为主,阶段性跟踪审计为辅”的审计方式应用于征地拆迁审计。该种结合方式既节省审计资源又全面及时,还能在审计中将“免疫系统”功能充分发挥,有效弥补传统审计的缺点。这样一来征地拆迁审计的步骤、方式、内容等均会有很大程度的改变,跟踪审计也将替代审计人员原有的思维和做法。本文以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征地拆迁的工作流程,结合开展征地拆迁审计的现状及必要性,提出征地拆迁审计可以按照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对应的四个审计阶段划分,即征地拆迁准备阶段、审查报批阶段、实施阶段和结算阶段,并阐述每阶段应重点关注的审计内容,如征地拆迁程序、土地勘测丈量、资金收支管理、补偿标准的制度与执行等。然后依托案例阐述实际征地拆迁审计中,在审计程序、审计方式、审计内容的选择上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给出适当的建议。文章具体分为八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及方法,同时归纳分析了与本文研究有关的文献。第二、三部分,阐述了征地拆迁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作为文章论述的理论支撑。再结合实际情况,阐述了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的现状,及实施征地拆迁审计的必要性。第四部分,主要是对征地拆迁审计相关的一些基本理论进行梳理,如征地拆迁审计的目标、遵循原则、审计程序和审计依据。第五部分,则是最重要的征地拆迁审计方式和内容,讨论了哪种审计方式更适合进行征地拆迁审计,以及征地拆迁各阶段的重点审计内容进行。接着第六部分,引入了G项目征地拆迁审计这个案例,将其采用的审计方式和重点关注的审计内容与第五部分进行对比,分析案例审计组在实施征地拆迁审计时存在的问题,并深究其背后原因。第七部分,针对征地拆迁审计的现状以及案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最后,得出结论并进一步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经本文研究分析,我们知道相关部门虽然在征地拆迁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实施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问题亟待解决,对于审计人员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基于监督的角度,揭露当前征地拆迁审计整个工作过程存在的问题,发现当前征拆审计工作存在无法可依、审计方法和思路落后、审计时间介入晚、无审计指导实施方案等问题。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在征地拆迁审计领域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指导实施方案、增强审计力量、加强跟踪审计、学习与征拆相关的政策文件等,以便征地拆迁审计能快速高质量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杨文丹[2](2020)在《电力工程D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增长,社会用电需求量日益上升,2019年的全社会用电量高达7.23万亿千瓦时,比2018年增长了 4.5%,预计2020年再度增长4%-5%,这极大的带动了我国电力工程行业发展,使得我国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大力扩增,2019年全国完成电力投资7995亿元。而电力工程项目具有着业务综合性强、建设周期久、投资规模大、专业技术复杂等特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极容易产生质量与经济风险,这个时候作为能有效反映电力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收益的竣工决算审计,就显得尤为重要。对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既能有效地提高项目形成资产的移交真实完整性、正确评价项目建设投资质量与效益,又能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发展力等,是具有多方面的肯定意义。本文以电力工程D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作为研究案例,通过梳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阐述了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审计风险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基础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归纳演绎法等众多研究分析方法,对案例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地研究分析,来探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存在问题及改善建议。首先,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交代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其次对竣工决算审计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进行了研读阐述;再次对电力工程D项目案例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进行回顾分析,审计分析了D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阶段存在的审计风险与控制情况;最后对案例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总结,找出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从而给出相应的改善建议,为电力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希望可以提升电力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质量,增强建设单位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电力工程行业项目建设的稳步发展。
徐正军[3](2020)在《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究 ——以ZJ市海绵城市建设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政府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按照符合规定的招标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并与其建立中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与社会资本达成合作之后,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在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方面的优势,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达到比政府部门单独实施基础项目建设行动更高的效率与更好的效果。PPP模式作为众多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中的新生力量,与传统方式相比,拥有项目投资额更大、运作时间更长、社会影响力更广、交易结构更加复杂等特征,由于PPP模式独特的融资方式,在项目运行时会将政府性债务转移到项目公司,将现实应该承担的债务转移到未来,很容易会因为部分政府不合规操作导致严重的债务风险,因此构建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全面开展PPP债务审计是刻不容缓的。本文在充分阅读国内外专家学者关于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的研究文献后发现,当前形势下对于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理论指导是短缺的,结合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布的PPP债务审计相关情况,以及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了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的现状,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发现目前PPP模式政府性债务审计最迫切的问题是缺乏相关的审计框架,本文以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政府性债务理论等为指导,通过文献阅读法、实地调研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了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产生的原因及现状。本文在对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构建了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具体要素包括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及范围、审计依据、审计时点、审计重点、审计组织方式和分工、审计报告等。审计目标分成两个层级,即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共同发挥免疫系统理论的预防、揭露、抵御功能,总体目标为具体目标提供债务审计基础。将审计时点与重点按照PPP模式实施顺序分别在五个阶段进行阐述。按照国家对PPP模式发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审计依据。在此基础上将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应用到ZJ市海绵城市PPP模式债务审计实务中,判别ZJ海绵城市政府性债务的类别,并量化审计结果,得到相应的审计结论,证实PPP模式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的可行性,从而有利于提高PPP模式中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效率与效果。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的构建是对政府审计研究领域的补充和发展,在理论研究方面和实践指导方面上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时效性。
戴洁莹[4](2020)在《基于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研究 ——以芦山地震跟踪审计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政府审计任务繁重而审计资源不足的矛盾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作为审计署重点关注的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同样存在着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困扰。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跟踪审计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审计任务繁重,审计内容涉及救灾物资、重建项目、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和政策执行情况等;审计时效性强,突发性的公共事项审计需要灾区审计机关及时介入;审计要求高,涉及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然而,灾区审计机关原本就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的现状,在应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时,审计任务繁多复杂与审计力量薄弱之间的矛盾就更加凸显。根据资源整合理论,有效地整合审计资源能够缓解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审计效率。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就迫在眉睫。本文首先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进行理论分析。一是阐明了该类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主体与客体,主体为灾区审计机关,客体为其他审计机关、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审计中介、社会公众。二是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资源整合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影响因素进行理论分析,理论分析表明:(1)审计机关内部科室条块分割;(2)审计机关间资源整合动力不足;(3)审计机关整合社会审计资源难度大;(4)审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协作不力;(5)审计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不畅。其次,根据理论分析的结果,提出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途径,具体如下:(1)审计机关内部的资源整合。发展内涵是审计机关进行资源整合的首要前提。笔者认为,通过对审计机关内部组织结构和应急审计机制的设计,构建矩阵式的组织结构,可以实现内部资源的流动和整合,提升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应对能力。(2)审计机关之间的资源整合。加强审计机关之间的联动协作,实现审计机关系统“一盘棋”。笔者认为,通过建立同级援审机制和上下级联动审计,实现同级审计机关之间“横向”资源整合和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纵向”资源整合,可以极大地缓解灾区审计机关的压力。(3)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的资源整合。整合社会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等方面的优势,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笔者认为,通过建立社会审计资料库、优化购买流程、把控审计质量的方式,可以更好地整合社会审计资源。(4)审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提升政府部门间的协作力度,整合政府系统内部的资源。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任和对话,为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中审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作奠定基础;通过与纪检监察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利用其他政府部门的工作成果,实现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下的协作配合。(5)审计机关整合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通过加大政务信息的开放力度、大开监督渠道,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这样一方面有利于获取审计线索,整合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另外一方面回应社会公众的关注,提升审计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最后是案例分析部分,笔者通过查阅211份芦山地震相关的审计动态、4份审计结果公告和10份政策文件,筛选归纳并最终抽象出芦山地震跟踪审计的资源整合情况。笔者借助前文提出的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资源整合途径,对芦山地震跟踪审计的资源整合情况进行分析,芦山地震跟踪审计案例中的资源整合效果和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论证了前文提出的审计资源整合途径的可实施性。在阅读文献的过程中,笔者发现,研究政府审计资源整合的文献较多,但是几乎没有专门研究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领域的审计资源整合文献。因此,笔者认为从理论上提出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途径是本文可能的创新点。然而,囿于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网络上关于芦山地震跟踪审计资源整合的资料有限,可能导致本文的研究不够深入和细致,而由于笔者缺乏实践经验,可能导致审计资源整合途径的内容不够严谨和规范。
徐会超[5](2019)在《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也进入了新时代,“审计全覆盖”是新时代审计事业的重要特征和内在要求。“审计全覆盖”既是政策与背景,又是目标与要求。要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需要国家审计机关、政府内部审计机构不断完善自身建设,但在人员数量不足、相关专业技能不够的情况下,需要向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购买审计服务。政府购买审计服务成为当前我国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凝聚审计力量、形成审计合力,整合审计资源、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从而构建各方审计力量共同参与的“大审计”格局。“审计全覆盖”不仅要求覆盖面要全,更要求提高审计质量,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政府购买审计服务横跨“政府”和“市场”,成为了沟通和连接国家审计、政府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桥梁和纽带,既有利于拓宽审计覆盖面,也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本文针对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国内外发展历程与现状、理论基础与法律依据、购买审计服务的动因、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采购环节、实施审计服务过程中的职责划分与责任承担、风险防控与质量控制等基本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研究,这些研究有助于丰富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研究内容体系,推进该问题研究的系统性与深入性,能为更好地开展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实践提供更加完善的理论支撑;同时,本文研究还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更好地推动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实践。本文对以下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相应的研究结论:第一,关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政策法律依据与理论基础方面。经过对文献、资料及政策法律整理与分析,本文认为我国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政策法律依据已经基本完善,既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依据,又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层级的法律规范依据。但遗憾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却没有明确规定,审计署也没有制定统一的审计机关购买审计服务管理办法,建议在审计法修订时对政府购买审计服务进行明确规定授权,并由审计署出台相关具体规定。在理论基础方面,在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我国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理论基础可以表述为:以“免疫系统论”为核心、以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等其他相关理论为辅助的理论体系,这一体系既包括交易成本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等“共性”理论基础,更包括“免疫系统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等“个性”理论基础。第二,关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动因方面。经过实证分析,本文认为在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主要动因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解构:第一个层面是宏观的国家要求即政策法律驱动层面,国家通过制定政策要求实现“审计全覆盖”、通过法律规定授权政府适当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整合审计资源,这成为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顶层驱动因素;第二个层面是具体的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需求层面,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完成繁重审计工作任务的追求、通过社会审计力量参与来弥补自身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不足的现实需要、对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审计质量的追求等方面因素是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直接驱动因素;第三个层面是社会审计机构需求,承接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委托的审计业务是社会审计机构的重要业务与收入来源之一,该利益诉求是政府购买审计业务的间接驱动因素。第三,关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采购环节方面。经实证研究发现,不同采购方式的采购效率和效果存在一定的差异。招标方式的成交效率最低、耗时最长,其次是竞争性磋商,采购最快的是竞争性谈判;但相比竞争性谈判,政府利用招标和竞争性磋商的购买方式更容易选择到具备良好市场声誉的高质量会计师事务所;而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比其他事务所的成交价格更高且“折扣”更少,这符合审计定价原理。本文认为在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集中采购环节,不能只求“采购速度快”、“成交价格低”,而应突出“质量导向”。建议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增加磋商机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并在评审过程中选聘一定的注册会计师担任评审专家,尽量避免“价低者得”、“忽视质量”的情形。第四,关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实施审计业务环节方面。本文认为在审计全覆盖背景下、实施审计业务过程中,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是核心,合同签订与履行是关键,职责划分与责任承担是保障。经过问卷调查与分析,本文发现实施审计业务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风险防范与质量控制”、“签订业务合同”、“绩效考核及责任划分”,其次是“现场指导监督”、“业务培训”和“中期检查与考核”等环节。风险方面,“社会审计机构职业能力不胜任风险”、“社会审计机构独立性风险”和“寻租(廉政)风险”是可能存在的“很大”的风险,其次是“业务合同约定不明确风险”、“审计目标偏离风险”和“业务垄断风险”。对于防范政府购买审计服务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审计质量措施方面,“加强全程跟踪监督与沟通”最为重要,其次是“完善中介机构的选任程序”、“规范合同签订与履行”,“加大对违规人员或机构的处罚力度”以及“强化对社会审计机构的服务绩效评价”也很重要。此外,关于职责划分和责任承担方面,依据免疫系统论的理论基础,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实质上是“免疫系统”借助外界力量,“借助”并非全部“转让”,最终发挥免疫功能的仍旧是自身的“免疫系统”,因此,“服务”可以购买,但“责任”不能外包,在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服务时,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全程指导、跟进和监督,对于社会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结果,如果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机构采纳并形成审计意见,其责任应由审计机关或内部审计机构承担。依据本文研究,结合其他研究文献,本文从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强化依法购买审计服务,厘清购买审计服务的业务种类与范畴,健全购买方式与程序,注重风险风范与质量控制,明确相关主体职责划分与责任承担等方面,对审计全覆盖背景下完善政府购买审计服务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一是本文认真梳理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国内外发展历程与现状,重点对其政策法律依据的现状进行系统分析,提出当前我国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政策依据需要尽快转化为法律依据;关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效力等级偏低,需要在更高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文件《审计法》中进行授权;并建议审计署出台相关具体规定。二是更系统全面地阐释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理论基础,尝试重构了以“免疫系统论”为核心、以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等其他相关理论为辅助的理论基础体系。此外,在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动因、采购环节、实施审计业务环节等研究方面有所创新。系统分析了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驱动因素,不同采购方式的采购效率与效果,实施审计业务环节的各方权利义务、风险防范与质量控制、职责划分与责任承担等问题。在研究方法方面,现有关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研究文献大多数是用规范研究的方式进行的,实证研究论文极为少见,本文通过手工收集的近3000个样本,对相关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徐立菁[6](2019)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S镇审计项目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人均占有量却较少。虽然多年来,我国一直强调绿色经济发展,实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但由于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仍然频频发生,生态环境状况呈现逐步恶化态势。在此背景下,针对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该项审计制度孕育而生。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上的粗矿式发展致使我国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正逐步显现且有加剧的态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能够较为清晰的反映出被审计对象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对地区环境的管理情况,以及在管理过程中仍存在哪些问题。有助于提高其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降低对资源的消耗,减少对生态的破坏,这样也有利于实现我国一直倡导的绿色经济。该项审计已正式启动了三年,目前的研究阶段应总结之前在审计试点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并对实施过程中仍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可以改进的解决对策。而无论是国内亦或是国外,该项审计制度都没有现成的经验模式和理论方法可以借鉴。我国专家学者从早期主要集中于研究该项审计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等规划有何意义以及其发展方向,再到后来随着《试点方案》的出台,许多学者逐步转向对审计要素概念界定和理论方面的研究。但是该项审计的最终目标是要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是否履行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进行审计评价,界定并追究其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此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和案例分析法,针对审计评价和责任追究这两大审计环节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选取J市S镇审计项目进行深入探讨。本文共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围绕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研究思路与内容以及研究方法进行展开,并总结与回顾国内外相关的文献。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了该项审计的相关概念,并对写作过程中所运用到的理论基础进行介绍。第三部分对该项审计目前的现状进行概括,通过查阅《规定(试行)》、审计署近几年已披露的审计年鉴相关内容、新闻报道,比对各省市审计局所披露的操作指南、绩效报告等文献资料,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发现审计评价、责任追究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第四部分以J市S镇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作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探索,进一步论证上述观点。由于J市作为全国离任审计试点中最早的一批,较其他地区来说已经累计了较多的审计经验,而S镇审计项目距离现今时间较短,案例较新,使得在一定程度上该项审计项目能够更为直观的反映出在全国领域内离任审计面临的最新、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第五部分主要针对上述问题与难点提出合适的解决对策,包括立法方面、技术方面。本文将解决路径的核心重点放在建立一套完善的、在大多区域具有普适性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上,并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权重进行赋值。而其他方面的解决对策只进行泛谈,不作进一步的深入。通过解决审计评价和责任追究这两环节中的一些问题起到防范评价和处理处罚这两方面的风险,真正起到降低该项审计风险的目的。第六部分主要对上述内容进行总结,并提出论文的不足之处。
张妮娟[7](2019)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 ——以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国政府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因为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工期较长、投入金额较大、影响因素较多等特性,传统的竣工决算审计已无法达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要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应运而生。跟踪审计可以弥补传统审计的缺陷,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做出快速反应,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实施跟踪审计,是审计机关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乱象的有效途径,但跟踪审计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本文选取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案例进行分析,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给跟踪审计实际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可行经验。本文通过对国内外跟踪审计相关文献的梳理与阐述,基于系统理论、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项目生命周期理论,表明跟踪审计的特点以及其实施的必要性,并对其内容、方法和流程等做出说明和解析。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从审计依据、审计质量、整改效果等方面分析跟踪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法律法规、质量控制制度、意见执行等方面给予针对性的改善建议。本文认为要使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得到长足发展,需要国家、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等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要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度等。希望本文可以为充实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理论、加强理论与实践联系、推进跟踪审计不断发展带来有利影响,也为其他基层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
梁之琳[8](2019)在《政府审计业务外包规范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政府审计职能的不断拓展,政府审计机关人员不足、审计技术落后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制约着审计工作的开展,政府审计机关必须转变其工作方式。2006年,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对审计机关利用外部资源协助审计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地方审计机关纷纷出台各自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新的审计工作方式,审计业务外包就是其中之一。审计机关应合理规范审计外包行为,以推动审计外包的发展。然而,目前审计外包的规范存在着众多问题。首先,审计外包缺少法律、法规层面的依据;其次,由于很少有审计机关意识到外部资源的实践存在两种不同的类型,大部分审计机关都缺少对审计外包的规范,或者将审计外包同其他实践类型混杂在一起进行规范;此外,现行审计外包的规范中,外包主体、范围、方式和监督等方面都存在着各自的问题。关于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的研究大多以内部审计外包为类比,很少有研究从行政主体的角度看待外包行为中的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的外包行为与企业的外包行为在性质上有着较大的区别,审计业务外包实际上是一种行政委托行为。本文主要从行政法治的角度对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的规范进行研究。首先对现有的审计外包研究进行整理归纳;其次介绍相关的理论基础,包括政府业务委托外包理论和规制论等,理清政府审计外包的概念;然后结合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相关文件的规定,分析我国审计外包规范的不足之处;再从行政委托的视角分别讨论政府审计外包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最后对文章进行总结。
黄秀婷[9](2019)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审计监督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项目的飞速发展,凸显了审计监督助力推动PPP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目前关于PPP的法律规范体系尚不完善,有关审计监督工作能否开展、具体如何进行等问题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司法实践中体现的尤为明显。本文首先通过法院能否判定“以审计结果作为项目结算依据”为切入点,结合我国当前PPP项目审计监督发展现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同《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本质和关联进行阐释,进而在当前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框架下,对有关PPP项目审计监督的法律问题作进一步探析,说明PPP项目应接受审计监督的必要性。最后,本文根据PPP项目审计监督相关法律规定及现实需要,提出了促进解决PPP项目审计监督焦点问题的个人建议。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权限是由《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虽然PPP项目中政府投资比例或出资形式不同于《审计法》限定的政府投资项目范畴,但并不影响政府作为项目最终责任人的地位,采用PPP模式建设和运营的项目大多为关乎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满足公共需求为目的,决定了PPP项目接受审计监督是必然趋势。审计机关作为专门的行政监督机关,依法作出审计决定的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且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由于不服审计决定造成的纠纷,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予以解决,贯彻实施正当程序原则,而不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PPP项目合同性质的争议源于政府的“身兼多职”,项目结算虽属合同法领域的问题,不能与不服行政决定引起的法律纠纷救济途径混为一谈,但不能过分强调契约自由而忽略契约正义的重要价值,因此审计结果对于PPP项目的作用有待商榷。行政权运行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但为控制行政权的扩张,适当划定行政权运行领域、合理设置行政行为限度不容忽视。为解决我国目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计监督的相关问题,首先从法律规范入手迫在眉睫。通过完善《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计监督实施条例》的出台,为PPP项目的审计工作提供系统的法律框架。其次,探讨适合项目发展的审计模式,将绩效审计嵌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无论如何,审计工作的开展应当规范到法律框架之下,并向着有利于PPP项目实施的方向发展。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这场“婚姻”有待于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共同维系,旨在最终实现双赢。
袁江[10](2019)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研究 ——以第三人法律效力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审计机关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设立的专门进行审计监督的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内作出的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涉及到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三个主体。第一种法律关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和规范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分别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第二种法律关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调整和规范的审计监督法律关系,其主体除了审计机关和建设单位,还包括与审计监督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施工企业)。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可以有效地防止施工企业虚报、多计工程款的违法行为,有利于减少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现象,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但可能导致工程款的结算周期过长,对工程结算款予以审减还会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利益。对于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尤其是能否约束作为第三人的施工企业),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约定以及依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结算,除非合同双方明确约定结算以政府审计为准,否则发包人不得以审计或财政评审的金额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在这种情况下,被审计的建设单位根据审计机关的要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施工企业退还多支付的工程款,往往以败诉告终。由于审计决定不能约束作为第三人的施工企业,导致审计决定的效力难以得到实现,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为了使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真正落到实处,应当适当拓展审计决定的效力范围,使审计监督行为不仅能够约束被审计的建设单位,还可以约束与审计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施工企业,同时赋予第三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此外,还要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的复杂性,允许协议造价与审计结果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误差率,处理好意思自治与行政监督之间的关系。
二、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研究 ——以G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征地拆迁相关规定研究 |
二、基建项目审计相关研究 |
三、征地拆迁审计相关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征地拆迁 |
二、征地拆迁审计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经济控制理论 |
二、绩效审计5E理论 |
三、“免疫系统”理论 |
第三章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的现状及必要性 |
第一节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的现状 |
一、审计思路及方法相对落后 |
二、审计介入时间晚 |
三、征地拆迁政策法规不完善 |
四、征地拆迁审计欠缺指导实施方案 |
第二节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的必要性 |
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二、保障民生、体现公平 |
三、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
第四章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的目标 |
一、审查内部控制和资金管理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 |
二、关注征地拆迁的相关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
三、关注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与执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
四、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 |
第二节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遵循的原则 |
一、责权一致的原则 |
二、独立审计的原则 |
三、客观公正的原则 |
第三节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程序 |
一、审计准备阶段 |
二、审计实施阶段 |
三、审计报告阶段 |
第四节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依据 |
一、单位内部制定的审计依据 |
二、单位外部制定的审计依据 |
第五章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方式与内容 |
第一节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方式 |
一、跟踪审计模式分析 |
二、征地拆迁项目审计方式 |
第二节 基建项目征地拆迁的审计内容 |
一、基建项目征地拆迁的工作流程及实施内容 |
二、征地拆迁准备阶段审计内容 |
三、征地拆迁审查报批阶段审计内容 |
四、征地拆迁实施阶段审计内容 |
五、征地拆迁结算阶段审计内容 |
第六章 G项目征地拆迁审计案例分析 |
第一节 G项目的基本概况 |
一、项目简介 |
二、项目参与单位情况 |
三、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
四、G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
第二节 G项目征地拆迁审计概况 |
一、审计工作组构成 |
二、G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程序 |
三、G项目征地拆迁审计方式 |
四、G项目征地拆迁审计内容 |
第三节 G项目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G项目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 |
二、G项目征地拆迁审计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三、案例总结 |
第七章 完善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的建议 |
第一节 增强征地拆迁审计力量 |
一、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购买中介服务 |
二、招聘人员专业放宽 |
三、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能 |
第二节 加强征地拆迁跟踪审计 |
第三节 加强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 |
第四节 完善征地拆迁相关政策法规 |
第五节 补充征地拆迁审计指导实施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不足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电力工程D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竣工决算审计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 |
2.1 竣工决算审计相关概念 |
2.1.1 竣工决算审计 |
2.1.2 竣工决算审计与其他审计的比较 |
2.2 基础理论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 |
2.2.3 审计风险管理理论 |
第三章 D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过程分析 |
3.1 项目概况 |
3.1.1 项目基本情况 |
3.1.2 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
3.1.3 项目建设主要生命周期 |
3.2 审计准备 |
3.2.1 确定受托会计师事务所 |
3.2.2 确定竣工决算审计相关人员 |
3.2.3 获取项目审计依据 |
3.3 审计实施 |
3.3.1 收集与整理项目资料 |
3.3.2 可行性研究阶段审计 |
3.3.3 设计准备阶段审计 |
3.3.4 招投标及施工阶段审计 |
3.3.5 验收后续阶段审计 |
第四章 D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企业内控管理存在不足 |
4.1.1 项目账务存在不规范 |
4.1.2 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存在滞后 |
4.1.3 缺乏有效的企业协调审计管理机制 |
4.2 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
4.2.1 缺乏审前调查程序 |
4.2.2 函证审计程序流于形式 |
4.2.3 审计复核程序失效 |
4.3 审计缺乏时效性与高效性 |
4.3.1 审计模式的时效性不足 |
4.3.2 审计技术效率低下 |
4.4 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 |
4.4.1 缺乏完善的竣工审计质量评价体系 |
4.4.2 缺乏完善的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
4.5 审计队伍的胜任能力不够 |
第五章 完善D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改进建议 |
5.1 加强企业的内控管理力度 |
5.1.1 建立与运用内审职能 |
5.1.2 加强企业财务队伍的建设 |
5.1.3 优化企业协调审计管理机制 |
5.2 加强对审计程序执行的监督 |
5.2.1 落实审前调查工作 |
5.2.2 控制函证实施全过程 |
5.2.3 严格执行审计三级复核制 |
5.3 提升审计的时效性与高效性 |
5.3.1 推行阶段性跟踪审计模式 |
5.3.2 加强运用互联网信息审计技术 |
5.4 健全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体系建设 |
5.4.1 建立健全审计质量评价体系 |
5.4.2 完善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
5.5 提升审计队伍的胜任能力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论文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究 ——以ZJ市海绵城市建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PPP模式研究 |
1.2.2 PPP模式审计研究 |
1.2.3 政府性债务研究 |
1.2.4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究 |
1.2.5 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研究 |
1.2.6 PPP模式债务审计研究 |
1.2.7 海绵城市研究 |
1.2.8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内容以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PPP模式概念及运作方式 |
2.1.1 PPP模式概念 |
2.1.2 PPP模式运作方式 |
2.2 政府性债务概念及分类 |
2.2.1 政府性债务概念 |
2.2.2 政府性债务分类 |
2.3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 |
2.3.1 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概念 |
2.3.2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形成原因 |
2.3.3 PPP模式政府性债务分类 |
2.4 相关理论基础 |
2.4.1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2.4.2 政府性债务理论 |
2.4.3 免疫系统理论 |
2.4.4 跟踪审计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及审计现状分析 |
3.1 PPP模式发展现状 |
3.1.1 PPP模式增长规模先快后缓 |
3.1.2 PPP模式地区分布不均衡 |
3.1.3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比例不均等 |
3.1.4 PPP模式政府性债务过重 |
3.2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必要性 |
3.2.1 预警地方PPP模式政府性债务风险 |
3.2.2 揭示地方政府PPP债务管理问题 |
3.2.3 预防地方政府利用PPP过度发债 |
3.2.4 有利于规范PPP发展 |
3.3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现状 |
3.3.1 PPP模式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
3.3.2 PPP模式债务审计规定 |
3.3.3 各地PPP债务审计开展情况 |
3.3.4 PPP模式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现状总结 |
3.4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问卷调查分析 |
3.4.1 调查问卷的设计、发放与回收 |
3.4.2 PPP模式审计调查结果分析 |
3.5 PPP模式债务审计存在的问题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构建 |
4.1 审计目标 |
4.1.1 总体审计目标 |
4.1.2 具体审计目标 |
4.2 审计对象及范围 |
4.3 审计依据 |
4.4 审计时点 |
4.5 审计重点 |
4.6 审计组织方式和分工 |
4.6.1 审计组织方式 |
4.6.2 审计分工 |
4.7 审计结论 |
4.8 审计报告 |
4.9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ZJ市海绵城市PPP模式政府性债务审计案例分析 |
5.1 PPP海绵城市发展现状及债务情况分析 |
5.1.1 海绵城市发展现状 |
5.1.2 海绵城市回报机制 |
5.1.3 海绵城市审计现状 |
5.2 项目简介 |
5.2.1 ZJ海绵城市运作模式 |
5.2.2 ZJ海绵城市投融资结构图 |
5.3 PPP模式海绵城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实施方案 |
5.3.1 审计范围 |
5.3.2 识别阶段审计方案 |
5.3.3 准备阶段审计方案 |
5.3.4 采购阶段审计方案 |
5.3.5 执行阶段审计方案 |
5.3.6 移交阶段审计方案 |
5.3.7 债务审计报告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PPP模式审计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大摘要 |
(4)基于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研究 ——以芦山地震跟踪审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可能的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
二、文献述评 |
第二章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理论分析 |
第一节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理论 |
一、理论基础 |
二、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 |
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资源整合的主体与客体 |
第二节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资源整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审计资源整合是缓解审计资源供求失衡的必然选择 |
二、审计资源整合是提高审计效率的必然选择 |
三、机制规范为审计资源整合提供可行性 |
四、共同的目标为审计资源整合提供可行性 |
第三节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资源整合的影响因素 |
一、审计机关内部科室条块分割 |
二、审计机关之间资源整合动力不足 |
三、审计机关整合社会审计资源难度大 |
四、审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协作不力 |
五、审计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不畅 |
第三章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途径 |
第一节 审计机关内部的资源整合 |
一、打破科室限制 |
二、制定应急审计机制 |
三、根据不同的审计阶段及时调整审计资源 |
四、形成审计经验 |
第二节 审计机关之间的资源整合 |
一、建立审计机关援审机制 |
二、各级审计机关上下联动 |
第三节 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之间的资源整合 |
一、建立社会审计资料库 |
二、规范购买流程 |
三、做好审计质量控制 |
第四节 审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 |
一、构建政府部门协作机制 |
二、加强审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作 |
第五节 审计机关整合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 |
一、公开政务信息 |
二、开放监督渠道 |
第四章 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案例分析 |
第一节 芦山地震跟踪审计案例简介 |
第二节 芦山地震跟踪审计中的资源整合情况 |
一、审计机关内部的资源整合 |
二、审计机关之间的资源整合 |
三、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之间的资源整合 |
四、审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 |
五、审计机关整合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 |
第三节 芦山地震跟踪审计的资源整合效果与社会影响 |
一、芦山地震跟踪审计的资源整合效果 |
二、芦山地震跟踪审计的社会影响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主要概念阐释与界定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框架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政府内部审计外包的研究 |
一、关于政府内部审计外包动因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内部审计外包独立性的研究 |
三、关于政府内部审计外包风险的研究 |
第二节 关于政府审计外包的研究 |
一、关于政府审计外包的综合研究 |
二、关于政府审计外包特定环节或特定业务类型外包的研究 |
三、国外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经验的研究 |
第三节 关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研究 |
一、关于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的专题研究 |
二、关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与审计资源整合的研究 |
三、关于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与风险等方面的研究 |
第四节 文献述评 |
第二章 理论概述 |
第一节 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一、国外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二、我国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现有相关理论基础简论 |
二、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整合与重构 |
第三章 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动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说明 |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第三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样本分年份、省份和采购方式统计 |
二、描述性统计、列联检验 |
三、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四、稳健性检验 |
第四节 本章结论与讨论 |
第四章 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购买审计服务采购环节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说明 |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第三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样本分布 |
二、描述性统计 |
三、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四、稳健性检验 |
第四节 本章结论与讨论 |
第五章 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实施环节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
第二节 问卷调查的信度效度检验 |
一、信度检验 |
二、效度检验 |
第三节 问卷调查的结果分析 |
一、对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购买审计服务认可程度的分析 |
二、政府购买审计服务考虑社会审计机构相关条件的情况分析 |
三、实施审计业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重要程度分析 |
四、政府购买审计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
五、防范政府购买审计服务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审计质量的措施分析 |
第四节 本章结论与讨论 |
第六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完善政策法律依据,强化依法购买审计服务 |
二、厘清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业务种类与范畴 |
三、健全购买方式与程序 |
四、注重风险防范与质量控制 |
五、明确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职责划分与责任承担 |
第三节 研究创新、局限与展望 |
一、本文创新 |
二、研究局限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附录 |
致谢 |
(6)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S镇审计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际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2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创新点 |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理论概述 |
2.1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概念界定 |
2.2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要素 |
2.2.1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 |
2.2.2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基本要素 |
2.2.3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法 |
2.2.4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基本流程 |
2.3 理论基础 |
2.3.1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 |
2.3.2 层次分析法 |
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 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情况 |
3.2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
3.2.1 审计证据:数据分散、计量口径不统一,证据获取困难 |
3.2.2 审计依据:法律建设滞后,评价依据不足 |
3.2.3 审计评价标准:缺乏统一公认的评价指标体系,结果可比性较低 |
3.2.4 审计力量:人员配备不足,绩效评价受到限制 |
3.2.5 责任追究:责任界定困难,相关责任难以追究 |
4.案例分析——以J市S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为例 |
4.1 S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本概况 |
4.1.1 审计前期调查基本情况 |
4.1.2 审计目标 |
4.1.3 审计对象和范围 |
4.1.4 审计类型与审计模式 |
4.1.5 审计结果 |
4.2 S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情况 |
4.2.1 水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
4.2.2 土地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
4.2.3 上级下达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审计 |
4.3 J市 S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情况分析 |
4.3.1 审计证据分析 |
4.3.2 审计依据分析 |
4.3.3 审计评价标准分析 |
4.3.4 审计力量分析 |
4.3.5 责任追究情况分析 |
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应问题的解决对策 |
5.1 审计评价方面 |
5.1.1 审计证据:运用云计算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提升审计效率 |
5.1.2 审计依据: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丰富完善评价依据 |
5.1.3 审计评价标准:构建具有普适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 |
5.1.4 审计评价力量:多途径培养审计人员,壮大审计队伍 |
5.2 责任追究方面 |
5.2.1 责任界定:依据职责权限定责,明确责任层级 |
5.2.2 责任追究:建立环境决策行为档案,完善责任追究 |
6.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 ——以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结构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系统理论 |
2.1.2 受托责任理论 |
2.1.3 免疫系统理论 |
2.1.4 项目生命周期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2 文献评价与启示 |
3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特点及其实施 |
3.1.1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特点 |
3.1.2 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
3.1.3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实施 |
3.2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现状 |
3.2.1 审计内容和项目数量 |
3.2.2 审计发现的问题 |
3.2.3 审计整改情况 |
3.2.4 审计效果 |
3.3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3.3.1 审计依据问题 |
3.3.2 审计队伍建设问题 |
3.3.3 审计风险问题 |
3.3.4 审计整改效果问题 |
3.3.5 审计业绩评价问题 |
4 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案例概况 |
4.1 A县基本情况 |
4.2 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
4.2.1 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起因及目的 |
4.2.2 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概况 |
4.3 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情况 |
4.3.1 项目审计组织情况 |
4.3.2 项目准备阶段跟踪审计情况 |
4.3.3 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情况 |
4.3.4 项目竣工阶段跟踪审计情况 |
4.3.5 跟踪审计取得的成果 |
5 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案例分析 |
5.1 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 |
5.1.1 缺少法律保障 |
5.1.2 审计质量有待提高 |
5.1.3 审计资源不足 |
5.1.4 审计结果执行不到位 |
5.2 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成因 |
5.2.1 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落后 |
5.2.2 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
5.2.3 审计人员胜任能力不足 |
5.2.4 审计结果执行力度弱 |
5.3 完善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对策 |
5.3.1 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
5.3.2 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
5.3.3 丰富审计人力资源 |
5.3.4 加强审计结果执行力度 |
6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成果和主要结论 |
6.2 优化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建议 |
6.2.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6.2.2 强化跟踪审计队伍建设 |
6.2.3 明确审计介入时点与工作重点 |
6.2.4 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
6.2.5 健全审计问责机制 |
6.2.6 完善跟踪审计业绩评价体系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政府审计业务外包规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1.4 预期创新点与不足 |
1.4.1 预期目标及创新之处 |
1.4.2 存在的难点与不足 |
2.文献综述 |
2.1 审计资源整合与审计外包的概念 |
2.2 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理论 |
2.2.1 审计外包的内容和方式 |
2.2.2 审计机关的责任 |
2.2.3 审计外包面临的问题 |
2.2.4 对审计外包的管理 |
2.3 文献述评 |
3.理论基础 |
3.1 政府业务委外理论 |
3.2 行政委托理论 |
3.3 法律规制 |
4.我国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现行规范和存在的问题 |
4.1 审计机关利用外部资源的方式 |
4.1.1 长期聘用外部专家提供咨询服务 |
4.1.2 聘请外部机构参与审计 |
4.1.3 委托外部机构审计 |
4.1.4 聘请外部专家实施评估或鉴定工作 |
4.2 审计机关利用外部资源实践的类型 |
4.2.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4.2.2 政府审计业务外包 |
4.3 政府审计外包规范存在的问题 |
4.3.1 法律基础 |
4.3.2 现行规章制定的总体情况 |
4.3.3 实体性规制方面的问题 |
4.3.4 程序性规制方面的问题 |
5.行政委托视角下政府审计外包的实体性规范 |
5.1 政府审计外包的主体 |
5.1.1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
5.1.2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
5.2 政府审计外包的范围 |
5.2.1 审计机关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5.2.2 审计业务外包范围的规范方式 |
5.2.3 对审计业务外包范围的规范 |
6.行政委托视角下政府审计外包的程序性规范 |
6.1 需求分析与计划制定 |
6.2 审计外包的方式 |
6.2.1 直接委托 |
6.2.2 政府采购 |
6.3 对审计外包的监督 |
6.3.1 对审计机关的监督 |
6.3.2 对受托人的监督 |
6.4 对审计外包结果的利用 |
6.4.1 审计外包结果类型 |
6.4.2 对外包结果的规范要求 |
6.4.3 评价外包结果 |
6.4.4 出具审计报告时的考虑 |
6.4.5 涉及处理处罚时的考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审计监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PPP项目审计监督概述 |
(一)PPP模式概述 |
(二)审计监督概况 |
二、PPP项目审计监督的重要性 |
三、PPP项目审计监督发展现状 |
四、PPP项目审计监督法律问题分析 |
(一)案例分析 |
(二)审计结论如何影响PPP项目合同 |
五、规范PPP项目审计监督的法律进路 |
(一)加快完善PPP项目审计监督相关法律法规 |
(二)构建科学规范的PPP审计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10)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研究 ——以第三人法律效力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的法律属性 |
(一)审计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依据 |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的性质和特征 |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 |
二、司法实践中认定审计决定效力的基本情形及存在问题 |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相关判例的实证研究 |
1.全国各地案件数量统计 |
2.全国各地区案件分布情况 |
3.近九年案件数量变化状况 |
4.不同审判程序下案件审判状况 |
(二)审计决定法律效力在司法裁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司法裁判中认定审计决定效力的三种情形 |
2.审计决定案件裁决的核心问题 |
三、审计决定法律效力在司法裁判中难以得到实现的原因 |
(一)法律规定不一致 |
(二)法律解释不规范 |
(三)第三人(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 |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法律效力实现的有效途径 |
(一)学习和借鉴国外审计制度 |
1.合同鉴证制度 |
2.事前审计制度 |
3.经济责任追究制度 |
(二)明确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合同作为行政合同进行管理 |
1.进一步健全行政合同立法 |
2.建立行政合同管理机制 |
(三)允许存在一定的工程造价误差率 |
1.工程造价误差存在的必然性 |
2.工程造价误差的处理办法 |
(四)审计决定书的证明力优先 |
1.审计决定书符合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 |
2.审计决定书应当优先作为定案依据 |
(五)完善有效的第三人救济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建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研究 ——以G项目为例[D]. 蒋婷婷.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2]电力工程D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研究[D]. 杨文丹. 长沙理工大学, 2020(07)
- [3]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究 ——以ZJ市海绵城市建设为例[D]. 徐正军. 江苏科技大学, 2020(04)
- [4]基于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审计资源整合研究 ——以芦山地震跟踪审计为例[D]. 戴洁莹.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5)
- [5]审计全覆盖背景下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研究[D]. 徐会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6]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S镇审计项目为例[D]. 徐立菁. 东华大学, 2019(03)
- [7]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 ——以A县火车站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为例[D]. 张妮娟.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8]政府审计业务外包规范的研究[D]. 梁之琳. 南京审计大学, 2019(08)
- [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审计监督问题研究[D]. 黄秀婷. 吉林大学, 2019(10)
- [10]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研究 ——以第三人法律效力为例[D]. 袁江. 浙江工商大学, 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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