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影响健美操裁判员临场执法心理素质及培养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张鑫鑫[1](2021)在《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篮协的实体化改革,篮球裁判员成为了中国篮协和社会关注的焦点。现如今,山东篮协紧跟中国篮协的脚步,不断地进行改革,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山东省作为体育大省之一,篮球联赛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篮裁判员的执裁水平和判罚尺度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比赛的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比赛的胜负。据调查发现,参加山东省举办的省级篮球联赛至少为一级裁判员,且一级裁判员是省级联赛的主力军。因此,建立科学的、合理的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以构建山东省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研究目的,以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德尔菲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层次分析法。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以及专家访谈结果,初步拟定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同时邀请了在篮球教学、篮球教练、篮球竞赛与组织等领域的20位专家,采用德尔菲法进行打分。经过两轮的专家打分以及指标的筛选、剔除、修改,最终完成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其次,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出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的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权重,并确定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估模型。最终,选取参加第二十三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一、二级联赛基层赛(山东赛区)的十名裁判员作为调查对象,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比本文的实证评估结果与参加CUBA的十名裁判员评估结果,验证了出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实际操作的科学性。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本研究构建的出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0各二级指标、54个三级指标构成。其中,职业道德、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这四个维度构成一级指标,以道德情操、道德准则、道德品质、理论水平、临场水平、身体运动素质、身体健康素质、情绪、注意力、暗示为二级指标,以及54个三级指标,体现了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的层次分明性和针对性。(2)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中方根法,计算得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权重,其权重由高到低分别为:职业道德(0.5454)、业务素质(0.2638)、心理素质(0.1033)、身体素质(0.0875)。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也全部计算出结果,且都经过一致性检验。(3)建立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模型,确定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标准,将其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为后面实践操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以参加第二十三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一、二级联赛基层赛(山东赛区)的10名一级裁判员为调查对象,通过5位专家的现场打分,再利用综合评分法来计算裁判员执裁能力的总得分,结合评价标准,得出裁判员达到什么等级。根据计算结果分析,10名一级裁判员有七位达到优秀的标准,三位达到良好的标准。说明参加本次联赛的一级裁判员都具有较高的执裁能力,能够圆满完成本次联赛的临场执裁任务。
姚辉[2](2020)在《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各项体育运动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级各类的赛事,乒乓球运动亦是如此,比赛除了能够让运动员互相交流提高之外,对裁判员执裁水平的进步也有明显作用。乒乓球裁判员是乒兵球赛事顺利开展的保证,也是其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为了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事业更好的开展,本文使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专家调查法(特尔菲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研究方法,将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作为研究对象,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且易于操作的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体系的应用,使乒乓球裁判员心理上有一定的压力和危机感,认识到自己本身的不足之处,明确改进的方向,从而促进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的提升。同时也为内蒙古乒乓球协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选取骨干裁判员的工作中提供一定的参考意义。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通过前期查阅的文献资料、参考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以及对专家的访谈初步拟定了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43个。经过特尔菲法三轮专家问卷咨询,从专家意见集中程度和协调程度等方面对各级指标逐个进行筛选及修改,最终确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共包含了4个一级指标,即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二级指标9个,即道德品质、思想修养、专业知识储备、临场业务能力、相关经历、抵抗能力、冷静处理能力、灵敏的反应能力、良好的耐力;28个三级指标,敬业精神、实事求是、谦逊低调、集体主义精神等。2.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59名乒乓球骨干一级裁判员问卷的发放,验证了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并获取了各级指标重要性的排序。通过计算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得出“持续工作能力”指标的权重最大,可见在执裁过程中,是否具有良好的持续工作能力是尤为重要的。“其他裁判工作经历”指标的权重最小,可见其他裁判工作的经历对于乒乓球裁判员来讲的重要程度并不大。通过各指标的权重对各个指标在乒乓球裁判员临场执裁能力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进行了客观而准确的反映。3.对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59名乒乓球骨干一级裁判员问卷的发放,除了验证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计算指标权重外,还对当前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的现状进行了调查。4.制定出“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量表”,对量表进行了小范围的应用。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回收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到的评价结果较为真实,符合实际情况。从而验证了量表的客观性、公正性、可操作性。
王宜雷[3](2020)在《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竞赛制胜因素分析 ——以第11届全国民运会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民族健身操是以现代健身操为框架,融入我国优秀少数民族舞蹈动作的一项新兴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至2003年以来,民族健身操一直以表演项目的形式出现在赛场上。在经历了长达12年的摸索与沉淀后,2015年第10届鄂尔多斯民运会将其更改为竞赛项目。民族健身操分为规定套路与自选套路两个类型,本文以“第十一届全国民运会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竞赛制胜因素”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录像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帕雷托分析法和数理统计法等6种研究方法,对2019年郑州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进行研究与分析,对于竞赛项目而言,取得优胜是最终目的。制胜因素的研究能给予日常训练和竞赛提供一个良好的指导方向,抓住“制胜”的关键点,从而提高运动成绩和制胜能力。本文将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的制胜因素从主导、核心和从属3个方面出发,对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的制胜规律进行研究分析,并得出以下结论:(1)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制胜因素的核心制胜因素与难美类项群项目的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因素在竞赛中都起着的“制胜”作用。其制胜的因素是临场竞赛的展示,由新、齐、美、稳、合等因素共同构成。(2)“新”与“美”是前期创编与队形编排的关键,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推动该项目的发展;“美”能呈现出该项目丰富的艺术表演价值,对项目起到宣传和推广的作用。(3)“齐”、“稳”、“合”是临场竞赛中技术稳定发挥和心理素质的控制能力的保证,该项目对队员协作配合、体能和技术动作,失误会影响整体的成套质量,动作的一致性是取得高分的关键。(4)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是以“人”为主导的影响因素,提高运动员的专项竞技能力是关键,分别是技能、体能与心理等3个重要的因素;加强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建设和培养有利于该项目的发展;裁判员认真学习评分规则提高裁判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水平,是给予比赛一个公平的比赛环境的基本保障。(5)前期后备人才培养是为最终的制胜做铺垫,在队伍的资源得到扩充的同时,还提高教练员的管理和运营能力;政府支持力度对队伍运动员的选拔和项目资金的投放对成绩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议应该加强对制胜因素的挖掘与剖析,加强对新、美、齐、稳、合等核心制胜因素的运用和研究,根据运动员自身特点,科学的制定训练目标与计划;加强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训练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以提高训练效果,促进有效经验积累,掌握该项目发展趋势;在后备人才培养、选材和政府的支持力度上要做好协调工作,良好的环境才能训练对更好的保障。
张敏[4](2020)在《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文中指出目的:我国网球赛事国际化和规范化发展对裁判员的需求增加。作为国内最高级别的网球裁判员,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责任重大,但是队伍质量有待提升。因而完善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的质量把控,提高我国网球裁判员队伍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以构建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目的,以期为更加科学评估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提供参考。方法:采用文献回顾、访谈法初步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采用德尔菲法筛选和确定评价指标,采用satty标度法根据第二轮专家重要性赋值平均值进行两两比较以构建判断矩阵,最后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系数。结果:(1)构建的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分别为知识储备、业务素质和个人基本素质;8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专业知识、专业相关知识、常规执行、规则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身心素质和道德素质;33个三级指标,有网球裁判法、工作职责与程序等。(2)三个一级指标的权重系数分别为知识储备0.4286、业务素质0.4286、个人基本素质0.1429;二级指标权重系数前三位的分别是专业知识(0.3429)、常规执行(0.165)和规则应用能力(0.165)。(3)两轮专家咨询积问卷专家的积极系数分别为87%和88%,专家权威程度系数分别为0.88和0.90;第一轮指标的变异系数范围在0.04~0.21之间,第二轮指标的变异系数范围在0.00~0.15之间,且第二轮同一指标变异系数均小于第一轮;两轮问卷的Cronbachα信度系数分别为0.966和0.925,效度分别为0.81和0.85。(4)指标权重一致性检验目标层CR为0.000,各准则层CR为0.000~0.0077,方案层CR为0.000~0.0516,均小于0.1。结论:(1)现阶段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评价内容单一,评价主体和形式过于主观。对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进行评估、建档是可行的。(2)从所构建的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各指标的权重系数来看,对于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来说最为重要的是拥有坚实的知识基础和较高水平的业务素质。(3)构建的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补充了我国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研究理论、为完善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估、评价提供了参考工具,为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建档、存档提供了可能性。
梁明会[5](2020)在《人才培养理念下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研究》文中认为体育高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应用型体育人才的重任。应用型人才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不断壮大的竞赛市场的需要,是国家、社会对高校培养体育专门人才的客观要求。学生裁判能力的培养是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如何在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使学生更好的掌握各项裁判理论、裁判知识、具备优良的裁判实践能力水平是本论文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论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逻辑分析、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实地考察等方法,在人才培养理论的指导下,对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培养过程、影响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的相关因素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与讨论,在上述分析探讨的基础上尝试给出了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的对策和建议。通过上述几个层面的研究分析,得出了本论文的研究结论:1.体育高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应用型体育人才的重任,应用型体育人才在客观上对实践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裁判能力是体育院校学生诸多实践能力的重要表现之一。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从专业的培养目标、大纲内容的安排到教师课堂教学的实施,全方位实现了对学生裁判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研究显示,在培养学生裁判能力的实施过程中,各技术课程的教师采用了安排专门裁判理论与实践课时、在技术课程教学中穿插裁判教学、教学比赛等多种手段方法方式有效的对学生裁判能力培养,同时引导学生参加不同类型的竞赛实践,使学生在赛事的组织、管理、临场执裁等环节得到了全方面的实际锻炼,在实践中使裁判能力得到全面提高。3.影响学生裁判实践能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分析显示影响学生裁判实践能力的因素主要表现在第一,各课程学时有限,可供教师进行裁判能力培养的时间受到限制;第二,因课程时数有限,较少课程安排专门学时进行裁判时间;第三,课内、外学生裁判实践的计划性与有序性连接不够畅通;第四,各项目裁判协会或俱乐部相对较少,学生缺少裁判实践的平台。4.学生裁判能力培养需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学校相关管理部门为学生搭建与社会组织的连接平台,教师发挥个人在社会的影响力,鼓励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课内培养、各项目裁判组织、校外裁判等级培养三方面有机结合,是实现学生裁判能力全面提高的途径和方法。
任星星[6](2020)在《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制胜因素的研究》文中指出啦啦操项目是一项青春活力、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团队协作项目,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有116个国家地区开展此项运动,而在21世纪初,啦啦操运动才在我国兴起,自2011年起得以快速发展,深受学校、学生和大众的喜爱,相应赛事接踵而来。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因开展时间较短,并未形成健全科学的体系,在技术水平、训练竞赛、科研管理等方面有较大差距,理论研究处于基础阶段。另外,对于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制胜因素的理论研究较少,相对偏重于啦啦操发展现状、成套动作编排、难度动作分析等研究。因此,如何提高我国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水平,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并在国际大赛中脱颖而出,研究其制胜因素成为重中之重。本研究以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制胜因素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视频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以竞赛规则为依据,结合花球舞蹈啦啦操项目特点及竞赛特点,对2018年、2019年世界啦啦操锦标赛集体花球舞蹈啦啦操前六名参赛队伍和中国代表队的比赛视频进行深入剖析和实践验证,分析相关竞赛制胜因素以及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清核心、主导和辅助制胜因素,为训练的科学化提供有价值的对策,不断提高国内啦啦操整体技术水平,缩小我国与国际其他啦啦操团队的差距,为未来我国花球舞蹈啦啦操参赛队伍训练和竞赛提供实践参考意见。研究结论如下:1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制胜因素定义为在啦啦操竞赛中,参赛队伍在竞赛规则规定下,为战胜对手,夺取比赛胜利的一系列因素,主要分为核心制胜因素、主导制胜因素、辅助制胜因素三部分。通过专家调查问卷分析,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是花球舞蹈啦啦操制胜最核心的因素,教练员综合能力、竞赛规则的理解和把握是主导制胜因素,裁判员综合能力、对手竞技表现和竞赛环境影响是辅助制胜因素,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交替,必不可少。2通过问卷调查,得出花球舞蹈啦啦操核心制胜因素按其重要性程度排序依次是力、齐、稳、新、难、美、智;力是竞赛制胜的基础;齐是竞赛制胜的关键;稳是竞赛制胜的前提、保证;新是竞赛制胜的亮点;难是竞赛制胜的优势、突破点;美是竞赛制胜贯穿始终的主线;智是竞赛制胜的前提、保障。七大类核心制胜因素之间具有协同发展、互为补充、统一对立的相互关系,不存在某单一因素独立发展现象。3花球舞蹈啦啦操主导制胜因素主要由教练员综合能力、竞赛规则的理解和把握构成,而辅助制胜因素主要由裁判员综合能力、对手竞技表现、竞赛环境影响构成,因此,要注重对教练员与运动员专业能力培养,紧跟竞赛规则发展走向,熟知规则细节,把握项目发展趋势;重视辅助制胜因素对竞赛制胜产生的影响。4制定花球舞蹈啦啦操项目竞赛制胜对策:明确制胜因素,理清相互关系;提高专项竞技能力,重视团队整体水平;加强竞赛规则引领,提升教练员综合素质;重视客观环境影响,及时调整训练计划;完善团队管理模式,增强团队凝聚力。
王文凯[7](2020)在《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及影响因素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众所周知,体育舞蹈具有健身健体、丰富文化生活与提高艺术欣赏水平等多样的功能或价值。近年来,体育舞蹈在我国的发展十分而迅速,各级别的体育舞蹈赛事日益增多,培养大批高水平的裁判队伍已成为体育舞蹈项目发展当务之急的工作。体育舞蹈选手虽是竞赛场上的主力军、受关注的主要对象,但裁判员在竞赛场上的表现状况,他们的执裁能力也是关系到竞赛活动能否做到公平公正的关键因素。随着体育舞蹈项目普及率的不断增长,观众的欣赏能力也在不断提高。观众不止关注选手,也开始关注体育舞蹈裁判员的执裁能力及其行为举止与道德品质。体育舞蹈选手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场地布置越来越美,观摩人群越来越多,这些比赛环境的改变无形增加了裁判员执裁的动力与压力。裁判员要想准确评判选手表现,既要具备专业的评判知识,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品质,这两点缺一不可。裁判员的人格是影响心理品质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人格又称个性,主要指每个人的行为倾向。它既能影响裁判员对规则的理解力、乃至评判标准的把控,更能影响评判的公正性。关于此类研究在其他项目均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而体育舞蹈项目的研究成果不多见,专门针对体育舞蹈裁判员的理论研究成果则更是寥寥无几,其研究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有待进一步的拓展。本文研究对象为我国优秀体育舞蹈裁判员的人格特征及其与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裁判等级、裁判经历等要素之间的相融关系。以注册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所属下、有年度上岗资格证书的一级以上的体育舞蹈裁判员为调查对象。采用《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影响因素调查表》和《艾森克人格检测问卷简式量表》收录相关数据。运用文献资料法了解前人研究现状与成果,归结理论依据;引用专家访谈法收集专家对本研究的指导意见并检验问卷的信效度;选用Excel 2016最新版录入数据,所有数据在SPSS25.0系统下进行统计分析;并借鉴分类归纳、对比分析等逻辑分析法对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的人格特征及其与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裁判等级、裁判经历等要素与相融关系进行研究。其研究结果如下:1.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的整体性格属于中性层次,他们工作情绪较为稳定,大部分人性格特征趋于外向。其中,男裁判比普通人群拥有更强的社会适应力;男裁判诚实、直率、外向与开朗的人格表现明显;面对裁判工作,他们存在一定的焦虑感,遇到刺激时情绪反应可能会更强。女性裁判员较普通人群对事物要求更加严苛,主动关心他人,对事物的挑剔心理倾向程度较高。2.年龄、性别、裁判级别、执裁年限、受教育程度与家庭环境都是体育舞蹈裁判员人格特征的影响要素。裁判员等级及裁判学历的高低与裁判员的人格特征无差异性。在家庭环境中,女性裁判员对家庭的依赖与支持度要明显高于男性裁判。家庭经济状况与裁判员的等级无差异性。3.裁判员等级越高,情绪受外界影响的程度越低;我国优秀体育舞蹈裁判员所表现出的气质类型主要为胆汁质,具有性格外向、兴奋性高、精力旺盛、反应迅速等特点。建议:1.艾森克人格问卷对人格测评较准,简单易行。可以作为评定体育舞蹈裁判员的人格鉴定指标。建议赛事组织方与管理层,在选调的裁判员报道后,采用该问卷对每个裁判员人格特征进行测试。为及时诊断裁判员执裁心理,预防不良现象的发生提前做好准备。2.不同人格特征的裁判员都有成为国际级裁判员的可能。每个裁判员都应了解自己人格特征。各种人格特征也有长处与短板。弘扬优点,克服不足,是每一个裁判员急需应对的问题。3.人格特征与执裁能力,执裁的社会反响不呈相关的关系。正确认识裁判工作的意义,准确领会裁判规则,在自然情形下表现自身的个性特征是做好裁判员工作的基本要求。每个裁判员只有做好本职工作,才能净化我国体育舞蹈的竞赛环境,为推动中国体育舞蹈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4.每个裁判员无论归属何种人格特征,或多或少地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建议每个裁判员在赛前报道后,避免裁判员之间讨论参赛选手的情况,减少临场打分的心理干扰,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执裁能力与个性品格。
徐子钰[8](2020)在《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空手道运动正式进入2020年东京奥运会,我国空手道事业的发展如沐春风,在竞赛组织和竞技水平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如何培养一支德才兼备、业务全面的高水平空手道裁判员队伍,显然也是空手道项目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实地考察法、数理统计法,从裁判队伍的基本情况、知识结构、执裁能力、自我认知、基本素质、管理情况和队伍评价等七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的现状,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探究相应的对策。通过研究,得出以下基本结论:1.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规模不大,各等级裁判员分布合理,且裁判队伍中以20-39岁的新晋国家级裁判员居多;裁判队伍中女性裁判员人数偏少;空手道裁判员地区分布不均衡;职业以体育产业从业者居多,且主要分布在体育领域。2.我国空手道裁判员的学历以本科为主,学历整体较高,但裁判员的英语交流能力普遍较弱,科研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3.我国空手道裁判员对竞赛规则的掌握程度较好,对空手道技术动作的掌握较为熟练;执裁年限主要在5年以内,执裁经验相对缺乏。4.我国空手道裁判员的执裁动机端正,以热爱裁判事业为主;整体晋升意愿强烈,但阅读有关裁判书籍习惯较差,缺乏主动学习意识;部分裁判员没有进行赛后总结,缺乏自我反思意识。5.在裁判员视角下,认为一名优秀裁判员主要应该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能力、过硬的心理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熟练的外语能力、广泛的社交能力以及良好的外貌形象;我国空手道裁判员认为自身身体素质较好,但部分裁判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存在不足。6.裁判员培训内容单一;晋升考核制度完善,但工作考核松懈;选调方式缺少数据支撑,裁判员满意程度不高;奖惩制度缺乏实效,奖惩评价相对主观。7.空手道裁判员认为在执裁过程中误判、漏判行为明显存在;裁判员的专业素养、心理素质、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还应进一步加强。8.空手道运动员对目前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的整体执裁水平相对满意,认为裁判员的态度行为积极,但在执裁工作中翻看手机、举止随意等不良言行时有发生。
陈盼盼[9](2019)在《集体花球啦啦操制胜因素的研究》文中提出现如今花球啦啦操在我国全面发展,它的青春活力吸引着年轻一代的目光,全国上下每年各种关于啦啦操的竞赛不断。2013年,ICU(国际啦啦操联盟International Cheer Union)正式被国际单项联盟协会(包括奥运项目和非奥项目)认可,成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第109个成员组织,同时也是世界上唯一的啦啦操单项官方体育组织,在2016年被国际奥委会接受为奥运临时项目,这标志着啦啦操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2013年我国作为第一批会员国被邀请参加ICU的比赛,至今已持续六年,但是都未能在竞赛中取得理想成绩,这不得不令人深思,如何才能制胜?本文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层次分析法、录像分析法以及数理统计法,以集体花球啦啦操的制胜因素为研究对象,通过专家访谈法收集制胜因素建议;依据《运动训练学》,结合2017—2020周期啦啦操规则,制定制胜因素的因素指标专家问卷并进行调查,运用层次分析法分析出制胜因素的主要因素及其权重;之后经过对2018年世界啦啦操锦标赛以及全国啦啦操锦标赛进行录像分析,运用数理统计法对相关数据进行梳理并参考大量文献,从竞赛的角度分析出主要制胜因素,验证与专家调查所得的理论是否相符,找出国内外差距,为教练员和运动员提供制胜的理论参考。研究结果显示:(1)集体花球啦啦操制胜因素的指标筛选,从《运动训练学》出发,结合花球啦啦操2017—2020周期规则筛选制定,经过三次筛选修改,最后筛选出9个一级指标和51个二级指标。(2)集体花球啦啦操51个制胜因素中,以加权均数4分为分界线,据统计非常重要和重要(加权均数为小于等于5分大于等于4分)共有35个制胜因素;这35个制胜因素中一级指标有5个(技能、体能、智能、教练员、裁判员),二级指标有30个,同样也说明制胜因素是一个因素群,而不是单一的个体。(3)集体花球啦啦操制胜因素体系中,内部因素占比为63%,外部因素占比为37%,内部因素比外部因素的影响大26%,说明运动员本身的能力占主要地位,外部因素占次要地位。(4)内部因素重要一级指标中,“技能”加权均数为5,其二级指标加权均数都为4分以上,这说明它们是非常重要并且缺一不可的;“体能”加权均数为4.7,三分之二加权均数大于4分的子因素,说明“体能”是仅次于“技能”的因素;“智能”加权均数为4,二分之一加权均数大于4分的子因素,说明它是排名第三重要的因素。(5)外部因素重要一级指标中,“教练员”加权均数为5,有六分之五的加权均数在4分以上,“教练员”是外部因素中第一重要的制胜因素;“裁判员”加权均数为4.2,有五分之二的加权均数在4分以上,它是外部因素中第二重要的因素。(6)据2018年世锦赛和全国锦标赛视频分析,世锦赛成套的平均速率多0.2拍每秒,总时间平均多出8.2秒,反映出世锦赛队伍成套的运动强度高,但是运动技术是前提。单个难度平均数多出全国锦标赛约7个,组合难度多出5个,而我国未能进前八,证明我国运动员的体能没有达到国际水平。
范雨婷[10](2019)在《我国排舞竞赛规则演变对项目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研究》文中认为排舞竞赛规则作为我国排舞竞赛发展的伴生物,其每一次变动都指引着我国排舞项目的发展方向,纵观排舞在我国的发展,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于排舞的推广速度,尤其是对排舞发展起导向作用的规则研究方面,相当的薄弱。因此,通过对我国排舞竞赛规则演变的历程进行阶段划分,分析各阶段竞赛规则变化的主要内容,探寻规则内容的演变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合理运用规则演变产生的正面效能,来预测未来我国排舞的发展趋势,对我国排舞项目的健康发展以及训练水平、技术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对比分析法、数理统计法对2009年以来我国颁布的五版排舞竞赛规则进行对比与分析,研究结果如下:(1)依据排舞项目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排舞竞赛规则的演变历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初创阶段(2004-2009)、快速发展阶段(2010-2012)、完善与国际化接轨阶段(2013-至今)。(2)通过对各阶段排舞竞赛规则在竞赛项目、竞赛分组、编排要求、裁判员、评分办法五个方面内容演变的对比分析,发现其呈现出竞赛项目设置多样化、国际化;竞赛分组逐渐规范化、科学化;各项目编排要求逐步明确化、标准化;评判过程更趋准确化、公平化;排舞项目特色化愈加凸显的演变规律。(3)排舞竞赛规则内容的演变对项目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排舞竞赛规则的演变以提高我国排舞编排技术、动作技术技能、表演技巧为宗旨;以服务裁判员执裁、指导教练员创编与训练、促进运动员专业化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基本技能训练、体能训练为基础;以保障竞赛公平为核心、提升竞赛观赏性为目的。(4)从排舞竞赛规则演变,预测未来我国排舞将呈现出:项目特征更加凸显,满足全民健身需要;评判标准逐步统一,更加注重实现竞赛公平;技术要求不断提高,与国际排舞看齐;规则规范性不断增强,项目特色化、国际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竞赛观赏性不断提升的发展趋势。
二、关于影响健美操裁判员临场执法心理素质及培养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影响健美操裁判员临场执法心理素质及培养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篮球运动高速发展,对篮球裁判员的要求越来越高 |
1.1.2 裁判员暴露出的问题 |
1.1.3 篮球一级裁判员的执裁能力尚需一个完整的评价指标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 |
2 文献综述 |
2.1 山东省篮球裁判员的研究 |
2.1.1 篮球一级裁判员成为山东省省级比赛的主力军 |
2.1.2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的现状 |
2.2 篮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的研究 |
2.2.1 我国篮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现状研究 |
2.2.2 篮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的影响因素研究 |
2.2.3 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发展对策 |
2.3 裁判员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研究 |
2.3.1 国外相关研究 |
2.3.2 国内相关研究 |
2.4 一级裁判员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述评 |
2.5 本研究涉及的几个重要概念 |
2.5.1 能力的相关概述 |
2.5.2 篮球裁判员执裁能力 |
2.5.3 评价指标体系的概述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专家访谈法 |
3.2.3 德尔菲法 |
3.2.4 层次分析法 |
3.2.5 数理统计法 |
4 结果与分析 |
4.1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
4.2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1 执裁能力与相关概念的厘清 |
4.2.2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的解释与说明 |
4.2.3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评价指标体系专家问卷结果分析 |
4.2.4 第一轮问卷指标的筛选研究 |
4.2.5 第二轮问卷指标的筛选研究 |
4.2.6 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确定 |
4.3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分析 |
4.3.1 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 |
4.3.2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层次结构模型 |
4.3.3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判断矩阵 |
4.3.4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计算 |
4.4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估模型 |
4.4.1 评价指标的量化方法 |
4.4.2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的指标量化标准 |
4.4.3 评价指标的计算 |
4.4.4 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的评估标准 |
4.5 实证研究 |
4.5.1 实证研究的对象选取 |
4.5.2 专家团队的组成 |
4.5.3 计算过程 |
4.5.4 计算评价得分 |
4.5.5 评价结果分析 |
4.5.6 与传统裁判员评价结果对比分析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介 |
(2)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1.1 裁判员在体育比赛中的重要性逐步提升 |
1.1.2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赛事对裁判员提出更高要求 |
1.1.3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的迫切需求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内研究综述 |
2.1.1 乒乓球裁判员培养现状的研究 |
2.1.2 加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培养的研究 |
2.1.3 其他体育项目裁判员执裁能力培养的研究 |
2.1.4 评价体系构建及应用的相关研究 |
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相关概念界定 |
2.3.1 乒乓球裁判员 |
2.3.2 执裁能力 |
2.3.3 评价指标体系 |
3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1.1 研究对象 |
3.1.2 调查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专家访谈法 |
3.2.3 专家调查法(特尔菲法) |
3.2.4 问卷调查法 |
3.2.5 模糊综合评价法 |
3.2.6 数理统计法 |
4 结果与分析 |
4.1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1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的相关分析 |
4.1.2 对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构成因素的梳理过程 |
4.1.3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4.1.4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的确立 |
4.2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调查结果分析 |
4.2.1 第一轮专家问卷结果分析 |
4.2.2 第二轮专家问卷结果分析 |
4.2.3 第三轮专家问卷结果分析 |
4.3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指标体系合理性验证及权重确立 |
4.3.1 指标体系的合理性验证 |
4.3.2 各级指标权重的确立 |
4.4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的内容分析 |
4.4.1 乒乓球裁判员“职业道德”指标的内容分析 |
4.4.2 乒乓球裁判员“业务素质”指标的内容分析 |
4.4.3 乒乓球裁判员“心理素质”指标的内容分析 |
4.4.4 乒乓球裁判员“身体素质”指标的内容分析 |
4.5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量表的确立与应用 |
4.5.1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量表的确立 |
4.5.2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量表的应用 |
4.5.3 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注意事项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专家调查表 |
附录2 一级裁判员调查问卷 |
附录3 专家访谈提纲 |
附录4 专家效度检验问卷 |
附录5 权重值详细计算说明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竞赛制胜因素分析 ——以第11届全国民运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选题目的与意义 |
1.2.1 选题目的 |
1.2.2 选题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民族健身操概念界定 |
2.1.2 制胜因素概念界定 |
2.1.3 有关制胜因素的分析 |
2.2 相关研究现状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录像分析法 |
3.2.3 帕雷托分析法 |
3.2.4 专家访谈法 |
3.2.5 问卷调查法 |
3.2.6 数理统计法 |
4 结果与分析 |
4.1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核心制胜因素 |
4.1.1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核心制胜因素——“新”的解析 |
4.1.2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核心制胜因素——“齐”的解析 |
4.1.3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核心制胜因素——“美”的解析 |
4.1.4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核心制胜因素——“稳”的解析 |
4.1.5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核心制胜因素——“合”的解析 |
4.2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主导制胜因素 |
4.2.1 教练员因素 |
4.2.2 运动员因素 |
4.2.3 竞赛规则因素 |
4.2.4 裁判员因素 |
4.3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从属制胜因素 |
4.3.1 后备人才的培养 |
4.3.2 运动员选材 |
4.3.3 政府支持力度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第一轮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项目预调研调查表 |
附录 B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制胜因素(教练员问卷) |
附录 C 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制胜规律(运动员问卷) |
致谢 |
(4)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国网球赛事国际化、规范化发展对网球裁判需求增加 |
1.1.2 国家级网球裁判员责任重大,但是队伍质量有待提升 |
1.1.3 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评估体系有待完善 |
1.1.4 我国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评估建档具备可行性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2.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的解释 |
2.1.1 执裁能力 |
2.1.2 评价指标体系 |
2.2 国内外关于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研究综述 |
2.2.1 国内裁判员执裁能力的相关研究 |
2.2.2 国外裁判员执裁能力的相关研究 |
2.3 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的相关研究 |
2.4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相关研究 |
3.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访谈法 |
3.2.3 德尔菲法 |
3.2.4 层次分析法 |
3.2.5 数理统计法 |
4.结果与分析 |
4.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4.1.1 系统性原则 |
4.1.2 科学性原则 |
4.1.3 适用性原则 |
4.1.4 可操作性原则 |
4.2 评价指标的选取 |
4.2.1 指标的初拟 |
4.2.2 指标修订 |
4.2.2.1 德尔菲法开展基本情况 |
4.2.2.2 专家咨询结果分析 |
4.3 评价指标权重系数的确立 |
4.3.1 层次模型的建立 |
4.3.2 判断矩阵的构建 |
4.3.3 指标权重的计算及一致性检验 |
5 讨论 |
5.1 知识储备 |
5.2 业务素质 |
5.3 个人基本素质 |
6.总结 |
6.1 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致谢 |
(5)人才培养理念下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的目的 |
1.3 研究的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任务 |
1.5 文献综述 |
1.5.1 裁判的概念 |
1.5.2 能力的界定 |
1.5.3 裁判能力的研究 |
1.5.4 裁判能力培养的研究 |
1.5.5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能力要求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问卷调查法 |
2.2.3 逻辑分析法 |
2.2.4 访谈法 |
2.2.5 数理统计法 |
2.2.6 实地考察法 |
3 研究结果与讨论 |
3.1 人才培养的理论依据 |
3.1.1 人才学理论 |
3.1.2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
3.1.3 新时代社会发展对体育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
3.1.4 体育强国、健康中国要求培养高素质、能力强的体育专门人才 |
3.2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培养分析 |
3.2.1 人才培养方案分析 |
3.2.2 课程教学大纲分析 |
3.2.3 课堂裁判能力培养实施分析 |
3.2.4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的培养效果分析 |
3.2.5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的评价分析 |
3.2.6 体育教育专业裁判能力培养过程中若干现象分析 |
3.2.7 小结 |
3.3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
3.3.1 裁判实践平台对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的影响 |
3.3.2 裁判等级审批权限对学生裁判培养的影响 |
3.3.3 裁判教学课时对裁判能力培养的影响 |
3.3.4 裁判培训实践对裁判能力培养的影响 |
3.3.5 小结 |
3.4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的对策 |
3.4.1 建立全过程学生裁判能力培养平台通道 |
3.4.2 完善培养方案,优化裁判课程 |
3.4.3 进一步丰富课堂裁判教学方法 |
3.4.4 强化裁判能力培养管理,保证裁判培养效果 |
3.4.5 加强与北京市体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成立裁判委员会 |
4 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附件一 |
附件二 |
附件三 |
附件四 |
(6)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制胜因素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任务 |
1.4 文献综述 |
1.4.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1.1 啦啦操定义 |
1.4.1.2 舞蹈啦啦操定义 |
1.4.1.3 花球舞蹈啦啦操定义 |
1.4.1.4 制胜因素定义 |
1.4.2 国内舞蹈啦啦操的发展研究 |
1.4.2.1 舞蹈啦啦操项目发展研究 |
1.4.2.2 啦啦操竞赛发展研究 |
1.4.2.3 舞蹈啦啦操竞赛规则发展研究 |
1.4.3 国内体育项目制胜因素的研究 |
1.4.4 国内有关难美性项群制胜因素的研究 |
1.4.5 国内有关花球舞蹈啦啦操制胜因素的研究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专家访谈法 |
2.2.3 视频分析法 |
2.2.4 问卷调查法 |
2.2.5 数理统计法 |
2.2.6 逻辑分析法 |
3 研究结果与讨论 |
3.1 花球舞蹈啦啦操项目特点及竞赛特点 |
3.1.1 花球舞蹈啦啦操项目特点 |
3.1.1.1 技术性 |
3.1.1.2 艺术性 |
3.1.1.3 团队合作性 |
3.1.1.4 动感活力性 |
3.1.2 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特点 |
3.1.2.1 竞赛发展特点 |
3.1.2.2 竞赛规则特点 |
3.1.2.3 竞赛环境特点 |
3.2 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制胜因素的研究 |
3.2.1 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制胜因素的选定 |
3.2.2 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核心制胜因素的分析 |
3.2.2.1 核心制胜因素“力”的价值体现 |
3.2.2.2 核心制胜因素“齐”的价值体现 |
3.2.2.3 核心制胜因素“稳”的价值体现 |
3.2.2.4 核心制胜因素“新”的价值体现 |
3.2.2.5 核心制胜因素“难”的价值体现 |
3.2.2.6 核心制胜因素“美”的价值体现 |
3.2.2.7 核心制胜因素“智”的价值体现 |
3.2.3 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主导制胜因素的分析 |
3.2.3.1 主导制胜因素“教练员综合能力”的分析 |
3.2.3.2 主导制胜因素“竞赛规则”的分析 |
3.2.4 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辅助制胜因素的分析 |
3.2.4.1 辅助制胜因素“裁判员综合能力”的分析 |
3.2.4.2 辅助制胜因素“对手竞技表现”的分析 |
3.2.4.3 辅助制胜因素“竞赛环境”的分析 |
3.2.5 花球舞蹈啦啦操项目制胜因素间的相互关系 |
3.2.5.1 花球舞蹈啦啦操项目核心制胜因素间的本质联系 |
3.2.5.2 花球舞蹈啦啦操项目各制胜因素间的相互关系 |
3.3 花球舞蹈啦啦操项目竞赛制胜的对策 |
3.3.1 明确制胜因素,理清相互关系 |
3.3.2 提高专项竞技能力,重视团队整体水平 |
3.3.3 加强竞赛规则引领,提升教练员综合素质 |
3.3.4 重视客观环境影响,及时调整训练计划 |
3.3.5 完善团队管理模式,增强团队凝聚力 |
4 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7)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及影响因素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依据 |
1.2.1 重视改善裁判员执裁心理状态是建立优秀裁判员队伍的需要 |
1.2.2 健全体育舞蹈裁判员人格是创建和谐赛场氛围的需要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人格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人格概念与特征 |
2.1.2 人格类型与理论 |
2.1.3 健康人格的标准 |
2.2 体育舞蹈裁判员的相关概念 |
2.2.1 体育舞蹈 |
2.2.2 体育舞蹈裁判员 |
2.2.3 体育舞蹈裁判员研究现状 |
2.3 有关人格特征在裁判领域的研究 |
2.3.1 国外有关人格特征在裁判领域的研究 |
2.3.2 国内有关人格特征在裁判领域的研究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问卷调查法 |
3.2.3 专家访谈法 |
3.2.4 数理统计法 |
3.2.5 逻辑分析法 |
3.3 研究工具 |
3.3.1 《艾森克人格问卷简式量表(EPQ-RSC)》(详见附录1) |
3.3.2 《影响我国优秀体育舞蹈裁判员人格特征的相关因素调查表》 |
3.3.3 问卷的信效度检验 |
3.3.3.1 问卷调查表的效度检验 |
3.3.3.2 问卷调查表的信度检验 |
4 研究结果与分析 |
4.1 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总体状态分析 |
4.1.1 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EPQ总体人格特征分析 |
4.1.2 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与普通人EPQ各维度比较 |
4.1.3 我国不同性别的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EPQ各维度对比 |
4.1.4 我国不同年龄段的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EPQ各维度对比 |
4.1.5 我国不同级别的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EPQ各维度对比 |
4.2 影响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的相关因素分析 |
4.2.1 受教育程度对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的影响分析 |
4.2.2 执裁年限对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EPQ的影响分析 |
4.2.3 家庭环境对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的影响分析 |
4.2.4 学习训练环境对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的影响 |
4.2.5 赛场氛围对不同人格特征的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影响程度分析 |
4.3 影响体育舞蹈裁判员执裁能力的成因分析 |
4.3.1 对评分规则内容的理解力与执行度的误差 |
4.3.2 心理身体素质因子会影响裁判员的人格特征及执裁能力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前言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我国空手道裁判员的研究 |
(二)关于体育裁判员队伍业务能力的研究 |
(三)关于体育裁判员基本素质的研究 |
(四)关于体育裁判员队伍管理模式的研究 |
三、研究对象与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1.文献资料法 |
2.问卷调查法 |
3.专家访谈法 |
4.实地考察法 |
5.数理统计法 |
四、研究结果与分析 |
(一)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基本情况的分析 |
1.空手道裁判员的等级分布 |
2.空手道裁判员的地区分布 |
3.空手道裁判员的年龄结构 |
4.空手道裁判员的性别比例 |
5.空手道裁判员的职业分布 |
(二)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知识结构的分析 |
1.空手道裁判员的学历结构 |
2.空手道裁判员的英语水平 |
3.空手道裁判员的科研情况 |
(三)我国空手道裁判员执裁能力的分析 |
1.空手道裁判员对竞赛规则的掌握程度 |
2.空手道裁判员的执裁年限 |
3.空手道裁判员对技术动作的掌握程度 |
(四)我国空手道裁判员的自我认知情况分析 |
1.空手道裁判员的执裁动机 |
2.空手道裁判员的晋升意愿 |
3.空手道裁判员赛下学习情况 |
4.空手道裁判员赛后总结情况 |
(五)我国空手道裁判员基本素质的分析 |
1.空手道裁判员的职责任务与要求 |
2.空手道裁判员的职业道德 |
3.空手道裁判员的心理素质 |
4.空手道裁判员的身体素质 |
(六)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的管理现状分析 |
1.空手道裁判员的培训情况 |
2.空手道裁判员的考核情况 |
3.空手道裁判员的选调情况 |
4.空手道裁判员的奖惩机制 |
(七)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的评价情况分析 |
1.空手道裁判员对裁判员队伍的评价 |
2.空手道运动员对裁判员队伍的评价 |
(八)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裁判人才流失问题 |
2.裁判工作与自身工作有冲突 |
3.执裁能力存在不足 |
4.管理制度存在薄弱环节 |
5.地区分布不均衡 |
6.英语交流能力较弱 |
(九)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基本对策 |
1.重视裁判人才的培养 |
2.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关注程度 |
3.加强对裁判员执裁能力的培养 |
4.进一步深化队伍管理制度改革 |
5.优化弱势地区发展规划 |
6.适当调整准入条件,加强英语学习 |
五、结论与建议 |
(一)结论 |
(二)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集体花球啦啦操制胜因素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创新点 |
1.3.1 理论创新点 |
1.3.2 实践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花球啦啦操 |
2.1.2 制胜因素 |
2.2 难美项群相关制胜因素分析 |
2.3 花球啦啦操相关制胜因素的研究 |
3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专家访谈法 |
3.2.3 问卷调查法 |
3.2.4 层次分析法 |
3.2.5 录像分析法 |
3.2.6 数理统计法 |
4 研究结果与分析 |
4.1 集体花球啦啦操制胜因素指标筛选 |
4.2 集体花球啦啦操制胜因素的分析 |
4.2.1 内部因素 |
4.2.2 外部因素 |
4.3 实例分析集体花球啦啦操的制胜因素 |
4.3.1 从动作要素看制胜 |
4.3.2 从音乐要素看制胜 |
4.3.3 从舞台视觉效果看制胜 |
4.4 集体花球啦啦操制胜因素间的关系及展望 |
4.4.1 紧密联系,相互作用,团结走向制胜 |
4.4.2 中心统一,优劣互补,稳步走向制胜 |
4.4.3 突出重点,全面发展,优势走向制胜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1 |
附件2 |
附件3 |
附件4 |
致谢 |
(10)我国排舞竞赛规则演变对项目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排舞 |
2.1.2 规则 |
2.1.3 竞赛规则演变 |
2.2 关于排舞的研究 |
2.2.1 排舞发展及特征的研究 |
2.2.2 排舞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研究 |
2.2.3 排舞创编的研究 |
2.2.4 排舞技术发展的研究 |
2.2.5 排舞赛事的研究 |
2.2.6 排舞规则的研究 |
2.3 关于竞赛规则理论的研究 |
2.4 关于竞赛规则演变方面的研究 |
2.5 关于竞赛规则演变对运动项目影响的研究 |
2.6 关于竞赛规则演变与运动项目发展的研究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专家访谈法 |
3.2.3 问卷调查法 |
3.2.4 对比分析法 |
3.2.5 数理统计法 |
4 研究结果与分析 |
4.1 我国排舞竞赛规则演变的阶段划分 |
4.1.1 初步成型阶段(2004-2009) |
4.1.2 快速发展阶段(2010-2012) |
4.1.3 完善与国际化接轨阶段(2013-至今) |
4.2 排舞竞赛规则主要演变内容及分析 |
4.2.1 竞赛项目的演变 |
4.2.2 竞赛分组的演变 |
4.2.3 编排要求的演变 |
4.2.4 裁判员的演变 |
4.2.5 评分办法的演变 |
4.3 竞赛规则演变对我国排舞项目的影响 |
4.3.1 对技术导向的影响 |
4.3.2 对运动训练的影响 |
4.3.3 对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影响 |
4.3.4 对竞赛效果的影响 |
4.4 从竞赛规则演变探讨我国排舞发展趋势 |
4.4.1 项目特征更加凸显,满足全民健身需要 |
4.4.2 裁判分工不断细化,评判标准更趋统一 |
4.4.3 对技术要求不断提高,与国际排舞看齐 |
4.4.4 规则规范性不断增强,项目特色化、国际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 |
4.4.5 竞赛观赏性不断提升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四、关于影响健美操裁判员临场执法心理素质及培养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山东省篮球一级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D]. 张鑫鑫. 淮北师范大学, 2021(12)
- [2]内蒙古自治区乒乓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D]. 姚辉.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3]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竞赛制胜因素分析 ——以第11届全国民运会为例[D]. 王宜雷.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8)
- [4]国家级网球裁判员执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D]. 张敏.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5]人才培养理念下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裁判能力培养研究[D]. 梁明会. 首都体育学院, 2020(01)
- [6]花球舞蹈啦啦操竞赛制胜因素的研究[D]. 任星星. 首都体育学院, 2020(01)
- [7]我国体育舞蹈优秀裁判员人格特征及影响因素的研究[D]. 王文凯. 武汉体育学院, 2020(10)
- [8]我国空手道裁判员队伍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D]. 徐子钰. 武汉体育学院, 2020(11)
- [9]集体花球啦啦操制胜因素的研究[D]. 陈盼盼. 武汉体育学院, 2019(01)
- [10]我国排舞竞赛规则演变对项目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研究[D]. 范雨婷. 重庆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