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研究

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研究

吴良[1]2003年在《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参与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本研究对于培育和发展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新疆农民组织化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对农村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了研究,然后从农村社会中介组织一般性概念出发,对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历史、内涵、市场定位、功能等进行了总结和界定。在对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归纳了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类型和发展特点,分析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在促进新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找出了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又分析和探讨了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和新旧中介组织对接问题。通过实地典型调查、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等形式深入研究了新疆农村社会主要中介组织模式的成功经验和适用范围,提出了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展望了未来我国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走向。

郭晖[2]2008年在《新疆农村金融生态评价与优化途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区域农村金融生态问题的研究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新疆作为欠发达的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农业大省,农村金融的良好发展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农村金融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农村金融生态失衡极大阻碍了新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立足当前新疆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和农村金融生态现实,通过对新疆农村金融生态的评价,客观描述新疆农村金融生态的实际状况和现实表征,揭示系统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对整个系统效率和稳定性的影响,以期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金融生态系统运行规律,并且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出发,探讨优化新疆农村金融生态的途径,为地方政府和决策者提供科学政策设计和有效宏观调控的前提和基础。希望可以弥补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研究的不足,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策部门和相关研究学者提供理论参考和技术支持。本研究以金融学、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为指导,基于金融生态理论,借鉴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采用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构建农村金融生态评价体系,对新疆农村金融生态发展状况作出客观地描述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剖析农村金融生态发展的阻滞因素,提出新疆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思路和对策。本研究共分为四部分九章。第一部分提出研究背景及意义,对金融生态理论的演进和国内外研究动态作了简要介绍与评述,提出研究思路、方法、内容框架:阐释农村金融生态理论,对农村金融生态进行内涵界定,描述系统特征、结构与功能,并解析了农村金融生态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机理。第二部分首先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分析、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变化的新特征和趋势等角度对新疆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演进及现状做了描述,同时简介新疆农村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的完善及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情况。其次,构建农村金融生态评价体系,包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和定性评价标准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判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量评价,采用问卷调查法进行定性评价,并设计农村金融生态综合评价模型,对新疆农村金融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此外,运用进步指数揭示新疆农村金融生态近年发展变化趋势,采用对比指数对新疆农村金融生态状况与全国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村法治信用环境对农村金融生态的影响程度较大,新疆农村金融生态处于一般水平等级状态,从时间趋势上看总体进步指数得到提高,并且接近于全国农村金融生态发展的平均水平。第叁部分首先在新疆农村金融生态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剖析新疆农村金融生态建设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新疆农村经济环境弱化、农村金融资源供求失衡、农村金融风险转移与补偿机制缺失、农村金融市场缺乏自我调节机制、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等五个方面;进而提出优化新疆农村金融生态的总体方案,包括优化目标、内容、现实意义、指导思想、原则和思路,并着重探讨新疆农村金融生态的优化对策,应重塑竞争与合作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立明晰且多元化的金融产权制度,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构建农村资金导入回流机制,完善金融风险分散、分担与补偿机制,培育和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和手段,全面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生态失衡已严重阻滞了新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农村金融生态的优化就是要在质量与数量上对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农村金融生态调节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动态调整与渐次平衡,最终实现主体活力化、调节高效化、环境和谐化,促进新疆农村金融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和谐进步。

邓云锋[3]2007年在《中国渔业中介组织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渔业中介组织是指与渔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中间组织,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直接从事渔业生产及渔产品交易,而是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凭借其特有的社会服务、沟通交流、公正鉴定和监督管理等功能,沟通政府与渔业企业之间、渔业企业与渔业企业或渔民之间的信息、协调双方的利益,为渔业产业各主体提供各种服务的社会自律组织。渔业中介组织可分为渔业社会中介组织和渔业市场中介组织等。当前,我国的渔业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如渔业资源面临严重枯竭;渔业产业性矛盾日益突出;渔业监督管理困难;渔民收入不断减少等。从产业组织角度考虑,我国渔业问题的根源在于渔民的分散化经营和渔业经济发展的大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由于渔民人数众多,缺乏组织且分布不均衡,使得政府对渔业的监管成本高,渔业管理政策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而渔业中介组织能够组织渔民进行大规模生产,实现渔业的规模效益,在政府和渔民的博弈中,可以起到协调二者的利益关系,降低交易费用的作用,对于解决我国渔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外的发展经验表明,发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渔业中介组织是解决我国现阶段渔业问题的行之有效的途径。本文从中介组织的相关理论入手,利用制度经济学、产业组织学、环境资源经济学、规模经济理论和产业链、产业集群、政府经济学、博弈论等理论方法,研究了渔业中介组织的形态、类型、发展阶段,及其发育机制等理论问题,初步构建了渔业中介组织的理论框架。通过分析我国渔业中介组织发展面临的契机,借鉴国外渔业中介组织的发展经验和考察我国部分沿海地区的渔业中介组织的发展情况,提出了我国渔业中介组织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重点以及具体对策。在内容安排上,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导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引出本文研究的意义。第一章,中介组织及相关理论。分析了中介组织的概念、类型、功能,梳理了研究中介组织的一些理论方法,为研究渔业中介组织奠定基础。第二章,渔业中介组织形态及其作用。结合渔业产业的特性,对渔业中介组织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渔业中介组织的类型、发展阶段及其作用。第叁章,渔业中介组织的发育机制。研究了渔业中介组织的形成机理,从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的角度,分析了渔业中介组织的发育方式,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渔业中介组织的发育模型,并对影响渔业中介组织发育的因素进行了总结。第四章,国内外渔业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及其启示。首先分析了国内外农业中介组织的发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其次介绍了我国的渔业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以及各地区渔业经济组织等渔业中介组织的发展情况,以及日本、美国、韩国等国渔业中介组织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渔业中介组织建设的启示。第五章,中国渔业中介组织发展的契机。从政府职能转变、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等因素与渔业中介组织的关系入手,分析了当前我国渔业中介组织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第六章,中国渔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对策。分析了我国渔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其发展思路及发展的趋势和重点,并从政府角色、制度建设、以及政策支持叁个层面提出了促进我国渔业中介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

郭家栋[4]2017年在《中国家庭农场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农村土地出现了大范围的撂荒、弃耕现象,农业生产在很多地方成为务工人员的一种兼业形式。与之相对应的是,在城镇化和工业化高速发展中,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较为滞后,“四化同步”成为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导向。因此,在农地弃耕化、撂荒化及农业兼业化的情况下,如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农业的基础产业地位,是我们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为此,中共中央在2013年1号文件中提出,要积极推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通过这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来重构农业生产关系,增强农业发展的活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业经济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业生产关系推动下得到了快速发展,解决了中国人的温饱问题,也稳定了国家的粮食生产,可以说是居功至伟。但在国家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不断显现,其均田制的地权配置方式,造成了土地的分割化、碎片化和条块化,导致了农业劳动率及土地产出率的下降,也造成了农业投入及产出的不平衡。为此,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是极为必要的。在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有较为突出的优势,其既可以发挥家庭经营的优势,又能够促进资本、技术、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最优配置,是中国农业改革中较为适合国情及农业生产力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组织体,其主要内涵包括:保证了家庭经营的核心地位,推进了土地的适度规模及确立了农业生产的市场化方向。从这个意义上看,家庭农场突破了小农经济的范畴,在不改变家庭农场主和家庭成员劳动、决策主导地位的基础上是可以雇佣临时劳动力的,是发展农业规模经济的一种制度创新。其产权性质、制度性质、组织性质、劳动性质与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下的小农经济体制是不同,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化经营体制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相比也具备不同视角的优势。家庭农场的发展是农业生产力与农业制度变迁的结果,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弊端的一种回应,体现了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及农业制度体系的创新。家庭农场从政策层面上看,是一种新生事物。但研究其发展历史,当前的家庭农场制度框架与历史渊源来自于国营职工家庭农场,职工家庭农场对集体所有制下家庭农场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展望家庭农场的未来,在经营管理上会走向企业化,本组织体系上会呈现横向联合化,在组织形式上会走上纵向一体化。家庭农场的发展相较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或其他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其可以兼顾家庭农场和企业经营之优势,还可以弥补专业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的不足,更能够推进城镇化及新农村战略的发展。从现实的角度看,家庭农场在我国的发展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是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破解当前“叁农”困境的需要。家庭农场从国营农场的职工家庭农场发展至今,从基本状况上看,目前经营规模差别较大、经营类型多样化,农场经营效益较好、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整体发展速度较快、区域发展不平衡。从基本类型上看,是多种多样的,可以从经营方式、内容和类型上划分为不同种类。从发展特点看,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拓宽了农业生产融资渠道,提升了农户收入,同时法律地位也较为明确。尽管家庭农场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定位不清、土地流转机制不畅通、融资较为困难、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以及家庭农场经营者整体素质偏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家庭农场的发展。在全面的文献梳理及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研究中国家庭农场的实际运作,本文还以上海松江、浙江宁波、安徽郎溪、河南民权四地的家庭农场为蓝本,论述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市场引领和政府扶持型、政府支持和农业企业主导型四种典型模式的具体做法、实际成效、运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比较了四种模式之间的共同点与差异之处。经过研究发现,就上海松江模式而言,是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政府在土地流转、财政补贴、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均绝对的控制权,特别是村集体组织对土地的控制力和对农民的权威,这在全国其他地区农村是不可多见的,是典型的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反哺农业的范例。由此看,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保证家庭农场发展的规范,能够提升家庭农场的整体收益;但缺点也是明显的,那就是对政府的财力有较高的要求,在其他地方难以复制。就浙江宁波模式而言,是属于典型的市场主导型。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农场的经营模式也向企业化发展,法人化经营占据主导地位,家庭农场的规模也比较大,且雇工经营是其经营主要方式。由此看,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市场调节能力强,能够通过市场较好地实现资源配置,保证农场经营者利益的最大化;但缺点也是明显的,市场调节有可能失灵的时候,而土地又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一旦出现市场失灵,家庭农场的发展就可能呈现无序状态。就安徽郎溪模式而言,属于市场引领、政府扶持模式。此种模式较好地结合了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的优势,能够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发挥到最大,在各类经济水平区域均可以适应,有较强的生命力。但这种模式对政府恰到好处的作用有要求,对市场引领的方向也有要求,即政府不宜干预过多,市场规则能够得到较好的运用。就河南民权模式而言,是一种农业企业扶持模式。这种模式客观看,尽管能够将家庭农场纳入到现代化大生产体系中,但家庭农场的经营自主权无法得到体现;其优点是家庭农场能够实现纵向上的一体化,但这在目前家庭农场普遍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难以实现的。当然,没有哪种模式是万能的,毕竟家庭农场的发展受限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各地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农业自然禀赋、城镇化发展程度、非农就业水平、农户的组织化程度等等。从这个意义上看,家庭农场的发展在中国只能是有一个大致的模式框架,各地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发展具有各地特色的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较短,但在国外有较长的发展历史,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基于此,笔者就美国、法国、日本叁个发达国家和俄罗斯、巴西、印度叁个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家庭农场为样本,分析了其家庭农场发展的历史条件和具体特点,总结了这六个国家的家庭农场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借鉴作用。在总结国内外典型模式及我国现状、问题的基础上,最后提出了中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对策,需要从土地流转、金融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六个方面阐释其具体的发展对策,也从农户意愿、土地流转、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家庭农场主利益四个方面阐释了家庭农场发展应该注意的问题。中国家庭农场是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制度创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升级版和综合体,是解决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途径。就中国农村的实际条件下,未来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劳动密集型农场,因此需要推进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结合,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帮扶下,提升家庭农场在市场竞争体系中的话语权。

张榉成[5]2017年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户小额贷款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商业银行推动农民小额信贷的一个重要瓶颈就是小额信贷信息不够透明,银行对农民信贷风险难以控制的问题。农村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农村贫困人口,这类人群缺乏信用记录,长期以来合格抵押物和担保缺失的事实,使得在国家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一般农户依旧难以获得融资支持,这成为“叁农”发展的重要制约。本文试图对农民信用评级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解决农民小额信用贷款的瓶颈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本文首先明确小额信贷对于农民维持生产和扩大生产的积极作用,探讨农民获得小额贷款的来源、机制和数量,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在向农民发放小额信贷时所受到的阻碍机制。本文通过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分析、实际调研和案例分析发现,金融机构形成“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为农户贷款建立了通道。征信本身的信息记录功能和对激励与惩罚措施的规定,降低了农民在重复博弈中的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有助于农村良好信用风气的形成。本文梳理了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对各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了总体分析,发现在推进农户信用评级方面,各地根据自身的情况有很多的创新,主要是依托政府的组织协调能力,善用村一级基层组织的力量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来推动农户信息的收集和信用等级的评定。同时农村金融机构把农户信用评价结果与贷款投放和风险控制相结合,推动农民小额贷款的规范化发展。在对农民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过程中,也加深了基层组织和农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农民获得了生产资金,对农村和农业进行投入和开发,农村金融生态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本文对新疆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做了案例分析,发现有很多值得借鉴的闪光点。(1)建立适合农民的信用评价机制,聘请村支书兼任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协管员,开展农户资料搜集和信用初评;(2)实现信贷利率、期限、额度与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等级相连接。(3)进一步完善了涉农金融机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网点,推广电子支付,解决农民居住比较分散的问题。本文对农民信用等级评定对农户贷款的影响因子做了样本实证研究,通过数据分析发现,(1)信用等级主要解决农户贷款准入门槛的问题,是银行识别客户的重要依据,银行对于信用等级高的农户,发放的贷款也多。(2)数据分析同时显示,受到贷款用途的影响,并非信用等级高的农户就一定能够获得信用贷款,更多时候是由贷款投向所决定的。对于预期收入风险较高的贷款投向,为抵补这部分风险,银行往往会采取保证等方式办理。(3)贷款用途相对于信用评级和贷款方式,对贷款期限的影响最大,贷款用途对利率影响也最为明显。(4)通过实证发现,银行在贷款利率定价时,对于贷款方式(保证或信用)有一定偏好,信用贷款的人明显比保证贷款的人利率更高,平均要高出0.88%。这说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初步阶段,银行对于信用评定的认识也在处级阶段,银行风险控制还是偏好于担保和保证,在未来,随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这种情况应该会改变。在对政策、案例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建议如下:(1)进一步统一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的格式,有制可循。(2)政府部门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中担任领导作用,政府部门在政策上向涉农金融机构予以倾刹,对信用户、信用村(镇)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正向激励,将信用工程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农民选好发展项目。(3)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中承担主办作用,是各方汇集的终端。信用社应与当地政府部门和农民多沟通,把信用建设与完善信贷机制相结合,打造小额信用贷款品牌。(4)推动评定结果的互认,节约金融机构管理成本,方便农户贷款申请,提高获得贷款的成功率。(5)重视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农户征信过程中的使用,这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大数据征信等科技金融在农村的使用,可以改变传统农户信贷风险管理模式,使之更有效率。本文最后得出结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制度公共物品的提供,激活了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在需求上降低了农民的贷款门槛,简化了农民的贷款手续,增加了农户的贷款,农户将获得的资金投入农村建设中,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供给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村金融机构控制金融风险提供了工具和抓手,以此增加金融供给,提高了产出水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农村资金的外流,使农村的高额净储蓄支持农村这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市场发展,并获得更高收益。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所引致的农村金融发展,不仅有助于纠正严重失衡的城乡二元结构,而且为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应不断完善,在农村更深入的持续下去。

沈金华[6]2005年在《走向新的社会集约和博弈》文中认为“叁农”问题的本质是农民阶层利益的表达、维护和发展问题,是国家利益与农民利益、城市居民与乡村农民利益、乡镇利益集团与农民利益集团、现代化过程中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和博弈。当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正进入一个重大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农民问题经历了一百多年的风云迭宕曲折多变,终于进入了一个历史的“拐点”。“叁农”问题的解决最后无疑取决于中国经济水平和现代化发展程度,但现有农村社会组织制度的调整和创新仍大有空间,而且这种调整和创新须在现代化过程之中同步进行,以达到经济水平、制度形式和社会组织叁者互相促进和协调,构建现代公平的“和谐社会”。社会分层和利益群体化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趋势,现代社会制度的创设和改革是社会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博弈和互动的结果,而有序和良性的博弈取决于社会组织化程度。中国农民数量多和组织状态的分散性是形成“叁农”难题的重要因素。所以,笔者以为进行一场以构建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重占、,以乡镇机构改革、乡土人才培养、农地制度调整和城乡社会制度改革为辅助配套改革的“新乡村建设运动”,是当今时代党和政府农村政策的重点,也是中国社会现代化本身的内在要求。“新乡村建设运动”只有从中国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入手,才能改变近代以来政府主导乡村社会和农民被“安排”的模式,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才能逐步理顺和构建国家、社会和农民和谐关系,形成不同社会集团之间、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合理博弈,解开中国"叁农”问题的难题。

韩正清[7]2006年在《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效应》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是关于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效应的理论及实证研究。论文首先回顾了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的相关理论和中国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然后在借鉴金融资源理论的基础上,界定了农村金融资源的概念内涵、分析了农村金融资源的特性,在理论上初步讨论了农村金融资源与农村经济增长相互作用关系;接着运用历史分析和计量方法,实证了农村经济增长中农村金融资源的供给状态及效应,剖析了农村金融资源制约效应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成因;进而从夯实农村经济基础,完善农村市场体制、合理开发农村金融资源和营造宏观制度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减缓农村金融资源制约效应的对策思路。 一、论文的基本结论 1、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低下,且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不协调 虽然农村经济货币化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边的正向相关性,但农村正规金融贷款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边的负向相关性,二者之间相互制约作用,说明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不协调。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从纵向来看,虽然伴随着农村经济增长有了较大发展,但是通过与整体金融、城市金融的横向比较,我们发现无论是金融资产总量,还是经济货币化、金融化水平以及存贷款比率,农村与全国、农村与城市之间都存在巨大的差距,这说明中国金融存在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农村投资与农村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说明农村投资的效率是不高的,隐含着农村投资存在无效投资、投资浪费、投资不足等深层次问题。 2、农村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对农村金融资源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产生了制约效应 从农村资源对农村金融系统的制约效应看,当前农村资金资源的量的供给状态和配置结构一方面制约了农村资金资源量的进一步累积,另一方面制约了农村金融工具资源的开发和创新,还强化了农村制度性金融资源现存框架,不利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从农村资金资源对农村经济系统的制约效应看,农村资金配置非农业化和非农村化一方面弱化了农业基础地位,不利于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另一方面阻滞了农村经济增长,同时也固化了城乡之间和农村内部二元经济结构,还拖累了农村居民增收。 3、农村金融制度资源对农村金融资源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产生了制约效应 农村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配置状态为农村资金资源流失提供了金融制度平台,制约了农村资金资源量的累积,降低了资金资源配置效率。农村现存金融制度资源不利于其自身的进一步开发和创新,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和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高成本。在目前农村金融制度框架下,中国农业银行创新农村金融商品的压力和动力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缺乏创新农村金融商品的机制和动力源,而农村信用社实上已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垄断者,存在

丁慧媛[8]2012年在《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方向与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业。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沿海地区农业取得飞速发展,生产力有较大提高,目前已经进入了由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重要发展时期。适度规模现代农业通过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使农业生产能够达到最佳经济收益,使农业劳动力能够获得与务工经商劳动力相近收入,是一种多元化的农业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农业经营形式。但由于沿海地区农村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严重稀缺,农户生产规模较小,此外兼业现象仍十分普遍,这种小规模兼业经营的农业生产格局导致农村土地流转停滞,普遍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其日益深化必将延缓沿海地区现代规模农业的发展进程。鉴于以上原因,本文立足沿海地区农村,在深入研究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演进轨迹;提出用于测度、评价转化的程度、水平、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实际发掘制约适度规模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因素和约束机制,探寻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演变方向,寻找最有利于发展当地适度规模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和转化模式,进而提出促进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推进机制和推进措施。从而一方面从量化的角度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经营有一个更深入更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结合各地实际为促进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的转化提供借鉴和帮助。论文主要内容包括:(1)论文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主要介绍了小规模兼业农业及适度规模现代农业的相关概念,包括兼业农业、小规模兼业农业、规模经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现代农业等;并对这些概念所涉及的各种理论,包括恰亚诺夫“小农经济行为”理论、舒尔茨理性小农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规模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等进行了梳理。(2)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发展现状剖析。首先,结合地理学的相关知识,简要介绍了沿海地区的行政区划及地理范围、农业自然资源的基本状况以及农业发展的主要特点。接下来,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结合实地调研,详细介绍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的基本形态,包括其兼业主体、兼业内容、兼业模式、兼业深度等,并总结了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的典型特征,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产生的宏观、中观、微观原因及农业生产的积极和消极影响。(3)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演进轨迹的探讨。通过分析沿海地区农业生产条件的时空演进轨迹、农业产业结构的时空演进轨迹以及农业生产效率的时空演进轨迹,将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时间轨迹划分为叁个主要阶段:以解决粮食问题为核心的小规模分散农户单一性生产阶段(1978年~80年代中后期)、以提高农民收入为核心的小规模兼业农户多元化生产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21世纪初)、以发展现代化农业为核心的适度规模农户专业性生产阶段(21世纪初至今)。(4)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效果评价。首先对适度规模现代农业的含义和特征进行了界定和描述,接下来将我国沿海11个省市区作为研究对象,在获取大量数据的基础上,本着整体性、综合性等原则,构建涵盖8个方面32项指标的评价体系,运用多种数学方法综合计算各评价指标权重,对沿海地区适度规模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行测评,并对各省市区的发展水平进行排序比较,具体分析地区间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5)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约束体制。这一部分主要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过程中主要的约束体制加以定量评测,指出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农业科技研发及推广机制、农业投入机制、农业产业化机制、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存在的各种问题约束了目前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的转化,因此必须对其加以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6)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演变方向。主要通过对现有转化过程中的农业生产主体及经营模式的主要类型、基本特征、生产绩效的分析,指出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生产主体的改造及演变方向是培育适度规模现代农业核心农户,农业经营模式演变及整合的方向是推进合作社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发展及壮大。(7)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推进机制研究。本章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促进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推进机制和推进措施,包括通过土地流转机制改革与创新加速转化;通过农业科技研发及推广机制改革与创新加速转化;通过农业财政投入机制改革与创新加速转化;通过农业产业化机制改革与创新加速转化;通过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改革与创新加速转化。

李金叶[9]2006年在《新疆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培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疆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较落后水平,但新疆农业,尤其是特色农业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如何形成这些特色农产品优势及集聚效应,是本选题的初衷。本选题研究的技术路径是沿着什么是优势、什么是特色产业(产品)及其产业带——新疆建立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的约束条件——如何建立新疆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思路演进。 本选题在研究中着力强调了以下观点:1.如果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是以能源消耗为代价的,在农业发展的市场与资源的双重约束下,必将束缚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与全国相比,制约新疆农业发展的生产要素并不是土地,而主要是劳动力素质、资本、技术等,以及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建立有利于突破这种束缚。3.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模式与经济发达区无需拘泥一式,新疆农产品加工业应回避在高新技术方面的劣势,围绕新疆特色优势农产品,实现产业连动。4.新疆农民收入低,一些地方至今未解决温饱,其原因不仅仅是农业经营收入低,而更重要的是非农产业收入低,是缺乏发展经济的人才和环境,从更深层次看,是由于农业经营体制和观念的落后,是新疆工业对农业的拉动力太弱。5.强调了特色农业的可持续性,建立了特色农业产业带培育与环境的损失及生态协调、城镇化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制度创新、优势整合之间的逻辑联系。6.提出新疆应实施“突出重点,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战略,尝试构建了新疆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的发展框架。7.在新疆优势特色产业(产品)选择中,除了运用常用的分析方法和计算机软件外,还使用了“计量经济学”界最新的研究方法——VAR的Granger因果性分析,注重从农民收入变动角度筛选新疆特色优势农产品。

黄文胜[10]2011年在《基于伊斯兰文化视角的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农户和其他经营实体所需的大量资金完全靠自身积累不可能得到满足,需要大量外部资金的注入和支持,而新疆较低的财政自给率和农村正规金融抑制,客观上形成了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制度性需求。目前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中东部地区,而从地域文化层面对少数民族特别是具有伊斯兰文化特色的穆斯林农村非正规借贷的研究相对欠缺。本研究以新疆独特的地域文化为视角,在研究伊斯兰文化及经济、金融思想的基础上,对新疆5个地州400个家庭的户主或其他家庭成员进行问卷调查,测算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的规模,客观描述和分析伊斯兰文化影响下的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基本特征和运行规律。其次,探求影响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的主要因素,揭示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联度。最后,提出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路径及政策建议。研究的核心内容与主要结论如下:1.新疆民族地区伊斯兰文化及经济、金融特征分析。本部分以新疆伊斯兰文化为切入点,总结了新疆维吾尔族传统伦理道德的特点,然后深入分析了伊斯兰经济思想及伊斯兰金融的主要原则、形式和特点等,着重探析了伊斯兰文化中的非正规金融思想。(1)重申严禁利息原则,禁止不当取利。(2)风险公担、利润共享原则。(3)提倡正当储蓄行为原则。(4)教法至上及禁止投机原则。(5)以伊斯兰银行方式替代世俗金融的借贷关系。2.新疆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分析。首先,从新疆县域经济入手,通过将地区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农村居民纯收入等指标与内地不同经济区域以及疆内各区域的对比,得出了新疆县域经济整体与东部地区发达省份差距较大,疆内区域性发展不平衡,呈现北强南弱的非均衡状态的结论。其次,运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等分析方法,研究新疆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倾向及特征。3.新疆民族地区农村资金供给特征分析。本部分从财政支农及农村正规金融支农两个方面分析新疆农村资金的供给状况。首先,将财政支农支出引入柯布—道格拉斯形式的农业生产函数来研究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得出了其对新疆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贡献率相对较小的结论。其次,对新疆农村给正规金融的资源配置现状进行了统计性描述,得出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大量萎缩、农村资金逆向外流、农村贷款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相符、农村金融抑制造成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阻碍等结论。4.伊斯兰文化影响下的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与运行特征分析。首先,通过对新疆五个地州400份农村非正规金融实地调研问卷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了新疆农户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认知状况,在测算出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伊斯兰文化影响下的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的行为特征。5.伊斯兰文化影响下的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实证分析。根据前文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相关理论和对调查问卷分析、整理,提出相应的理论假设,选取农户人力资本、家庭财富、社会资本、法制环境、金融环境五大类解释变量,运用Logit模型,分别分析这些因素会对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借贷行为产生的不同影响,得出了伊斯兰文化是影响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的结论。然后,将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视为一个完整的农村金融生态,再考虑财政支农的因素,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探求新疆农村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关联。6.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路径及政策建议。针对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深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并彰显出其独特的社会功能,首先提出了规范和引导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应遵循的四条基本原则,然后有针对性提出了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路径及政策建议,主要包括:(1)发挥伊斯兰金融善贷的理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规范和保护合理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建立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3)因地制宜地规范引导,设立具有伊斯兰文化特色的金融机构。(4)加强对伊斯兰传统金融工具的研究,创新穆斯林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融资工具。(5)加强对伊斯兰金融业务的监管,建立农村非正规金融借贷监测分析机制等。

参考文献:

[1]. 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研究[D]. 吴良. 新疆农业大学. 2003

[2]. 新疆农村金融生态评价与优化途径研究[D]. 郭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

[3]. 中国渔业中介组织研究[D]. 邓云锋. 中国海洋大学. 2007

[4]. 中国家庭农场发展研究[D]. 郭家栋.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7

[5].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户小额贷款研究[D]. 张榉成.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

[6]. 走向新的社会集约和博弈[D]. 沈金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05

[7]. 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效应[D]. 韩正清. 西南大学. 2006

[8]. 沿海地区小规模兼业农业向适度规模现代农业转化的方向与机制研究[D]. 丁慧媛. 中国海洋大学. 2012

[9]. 新疆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培育研究[D]. 李金叶. 新疆大学. 2006

[10]. 基于伊斯兰文化视角的新疆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研究[D]. 黄文胜. 华中农业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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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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