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变更索赔管理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变更索赔管理

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201203

摘要:在新时期,建设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承包商为了争取工程项目,就出现了不平等合同,针对这样的现状,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给索赔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同时有一部分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没有丰富的索赔经验,这样就促使合同索赔工作很难顺利的开展,也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在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时,一定要加强合同索赔管理,从而促使公路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变更索赔;管理

1工程建设中合同变更的原因

1.1工程量发生变化

在对施工方案进行设计时,难以对所需工程量进行全面考虑,技术人员在对工程量进行测算时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设计人员专业水平较低,测算结果会出现误差、施工单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施工环境有可能发生变化,按照原先的施工设计方案难以顺利进行施工,需要提出工程变更诉求,以便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决。

1.2施工材料不符合施工需求

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设计方案中规定所使用的施工材料有相对性的特点,由于市场经济的特点,建筑市场中的施工材料质量标准也不统一,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进行购买时,施工材料成本会出现一定的变化,同时,国家有可能针对公路工程颁发新的施工规范,对施工材料、施工技术有新的要求,施工方案需要进行相应的改变时,会发生工程变更需求。

1.3附属工程原因

公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根据相应需求增加一些附属工程,或者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遇到一些建筑物障碍、遭到群众阻止等情况,会出现工程变更问题,甚至会导致合同索赔问题的发生。

1.4施工顺序、时间出现变化

公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纸、投入资金等出现变化时会影响工程施工,如施工单位施工材料难以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由此会迫使施工时间、施工顺序等发生改变,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工程提出变更诉求,需要相关人员对工程合同实施变更。

2公路工程变更方案选择

2.1适用性选择

公路工程建设中,由于各路段施工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每一路段施工都具有特殊性,为促进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在变更方案选择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衡量适用性原则,准确判断该种变更方案是否适用于与本路段或本路段的某一处位置,与此同时,应当对工程建设当前人力、物力及施工材料等方面因素进行严格的检查,预测当前各项资源情况是否满足变更方案的实施需求。因此在公路工程变更方案的选择中,应当充分注重自身能力水平以及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提高变更方案选择的适用性,促进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2.2经济性选择

公路工程变更方案的经济性选择具有一定复杂性,在工程建设中,经济性选择的内容比较丰富,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变更方案中所包含的施工材料应属于常见材料,以保证变更方案实施过程中不会受到材料价格的制约而影响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保证变更造价满足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要求。二是变更方案实施过程中所用机械设备为施工现场原有设备,最大程度上减少机械进出场费用支出,确保工程造价满足公路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在公路工程变更方案的选择过程中,应当多方面影响因素进行系统衡量和分析,确保满足建设方与施工方案的经济性需求,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3技术性选择

公路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性选择与其他选择相比,相对比较成熟。但就公路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性选择来看,部分施工方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往往会选择整体降低造价的方式以实现中标,以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取一席之地。相关实践研究表明,盲目追求新工艺与新技术方式只会抬高工程造价,在公路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带给建设方和施工方沉重的压力。针对此种情况,在公路工程变更方案的选择过程中,应当充分做好技术性选择,施工方案应尽量避开与原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和施工方案,选用可行的新施工方法以获取重新组价的权力,在变更方案的开始阶段全面衡量技术问题,为公路工程后续施工提供可靠的基础。

3提升公路工程变更索赔效果的措施

3.1公路工程施工资料同设计变更资料的统一性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保证工程设计变更资料与工程施工资料具有同一性,从而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就比如说,在同样的工程变更支持文件当中,其变更材料明确的指出了工程深层搅拌桩的施工方法,并且标明了每一米的水泥使用量,但是在实际的工程施工材料记录当中却采用了另外的施工方法,并且水泥的使用量超过或是减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未做好工程记录,那么在进行工程合同变更整理的时候,审计部门就会认为施工企业是否是私自降低了工程的施工标准,因此在进行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其施工资料与变更资料是相一致的。

3.2加强工程量清单复核工作

在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时,作为施工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约进行施工,根据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工程计量工作的开展,对合同的条款措辞引起高度重视。同时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应,因此一定要对施工合同条款中的措辞进行仔细斟酌,反复推敲,防止歧义的出现,避免造成后期竣工结算出现争议。同时要认真的组织施工的开展,保证施工工期。其次,竣工工程量清单应该以支付细目清单作为基础,然后再根据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增补和删减,这样就能很好的进行合同管理。因为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错误会对工程造价造成直接的影响,所以在进行清单工程量填写之前,必须要认真详细对设计文件中的工程量进行复核,这样就能有效避免因为设计方面存在的错误导致工程在实施中出现太大的变更量;还要根据清单中的细目将图纸工程量细化在对应细目中。

3.3严格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

对于公路工程,在合同签订之后,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都与双方的利益有关系,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没有对其中合同条款进行认真详细的推敲和约定,尤其是对于违约责任和条件没有做出具体的约定,就容易造成合同纠纷。同时在进行工程管理中,合同是重点,任何一个工程的实施,都需要签订很多承包合同来实现,所以要想确保公路工程顺利实施,要对承发包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力进行明确的规定,并且对双方的责任风险进行合理分摊。其次,在公路工程中,一般情况下,合同规定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合同是进行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但是因为公路工程具有施工时间长,合同金额大、参与建设的单位多等特点,所以在进行合同履行的时候,业主与承包商、不同承包商、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都会存在相应的争执和纠纷,因此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才能对合同索赔进行有效的管理。

3.4权威资料的应用和整理

通常情况下,出示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就可以索赔,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并非施工单位的所有设计变更报告都能索赔。例如预制30m空心板时,当预制到第10片空心板时,第3片空心板试验梁底发生开裂现象,对于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开裂具体情况,并要求其变更设计,但因设计变更后会延长工期,距正常竣工时间晚约2个月,并且停工期间造成的工人窝工、机械闲置等问题,增加了现场费用,因此,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共同分析开裂原因,确定原因后,再合理地定性设计变更。

结束语

变更索赔工作和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所有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高度重视。了解、懂得、善于变更索赔并将其落实到施工的全过程。同时,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参考文献

[1]司显辉.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目标与索赔应用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

[2]郭明良,李锐儿.施工索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建设.2014(4):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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