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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步正规化,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致因的研讨、建筑工程安全预控措施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体系的建立,都体现了建筑安全系统的逐步优化。但就全国范围来看,建筑工程安全仍有许多问题,为了清晰地了解安全系统仍然存在的问题,本次研究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对我国建筑工程安全作了细致的分析,为建筑安全系统的进一步优化提供思路。
关键词:建筑安全;致因;防控;管理对策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建筑规模日趋庞大和复杂,大型建筑、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建筑不断涌现,与之相匹配的复杂结构设计、特殊性能建筑材料、新型施工工艺等也不断加大了建筑施工难度;与此同时,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水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全社会的安全氛围等还处于较低水平,由此造成了建筑安全事故频发。据统计,我国2003-2012年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已超万人,平均每周至少有19人死于施工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目前,建筑业是我国所有生产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危险行业,建筑安全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严重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1.建筑安全事故种类及致因
建筑安全需要人的安全、物的安全、环境的安全三方面都得到保障。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有四类:高处坠物、坍塌、物体打击伤害,机具伤害,触电,以及其他伤害。发生这些安全事故的原因分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外部原因多为环境因素,内部原因有三个方面:人、物、管理。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不当是间接原因。管理不当虽是间接原因,却也是最本质的原因,正是由于管理不当,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才诱导出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存在的不足有:
1.1安全意识淡薄
施工企业高层重生产,轻安全。安全设施的购置和安全人员的安排,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施工企业往往为了节约成本,使得安全设施和安全人员不能配备到位。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小概率事件,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会因此而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不强是常态。
1.2安全监督管理薄弱
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落实存在拖延、力度不足、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分四个层次:项目层——工程建设项目内部,近外层——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和保险机构,中外层——政府建设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行业组织,远外层——法律法规和社会大众。各层普遍存在未严格按照规程尽职尽责,落实到位的情况。
1.3安全培训没成效,专职安全员不合格
安全培训是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再教育,是普及安全专业知识的主要途径。现实中不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程,致使安全专业知识得不到普及。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大体上源于常识和经验,这远远不能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无法正确处理、自救和及时上报。部分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合格,甚至不到位。专职安全员理应是施工现场最了解安全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不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就是安全事故的隐患。
1.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按要求执行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然而现实中的许多施工人员由于施工经验丰富,往往忽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完全凭经验和直觉进行施工。每项工程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不严格按照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1.5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规范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体系仍然不健全、不规范,漏洞仍然存在。例如,对肢解发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定性不准,缺乏具体的界定标准;对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界定过于原则,相关处罚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完善的工程质量保险法规;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企业与个人通过证书挂靠、弄虚作假等形式进入建筑市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1.6各建筑主体责任不明确
目前,大多数建筑责任主体全方位、全过程的联动体系尚未形成。我国建筑安全管理主要以事后型、经验型为主,是一种被动的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主要侧重于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业主、设计方、承(分)包方、政府、监理单位、中介咨询机构等普遍存在责任划分不明确,事故查处不到位等情况。
2.建筑安全事故防控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致因已经分析清楚,即——人、机、环境系统未能充分协调、未能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发挥功能,加之管理不善。针对各个致因建立相应的防控系统十分必要,这样的防控系统需要既能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保证机械的安全运行,又能实现人、机、环境有机配合,协调运作,从而保证建筑安全。
2.1完善建筑安全事故外控体系
根据对建筑安全事故致因的分析结果,控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需要建立建筑安全事故外控体系,即——通过监管、激励等手段有针对性地提高建筑安全水平,从施工企业外部层面为建筑安全生产提供支持与保障。
2.1.1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政府需要构筑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明确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职责,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对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提升政府监管效率;需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安全事故干系方行为,切实加强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着力加强监督执法的强制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2.1.2发挥市场引导激励作用
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施工企业通过保险、安全投入,提高伤亡事故赔付标准、安全风险抵押等手段,编制安全网,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2.2构建建筑安全预控联动机制
在安全管理中,应强化事前预控,注重整体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机构、保险等“多位一体”全方面、全过程的安全预控联动机制,使各个相关部门都在此机制的约束下运行。
2.3建筑安全系统优化
建筑安全系统的优化,包括建筑安全管理效率的提高,建筑安全制度的完善,建筑安全防控措施的合理化等。建筑安全管理效率的提高需要合理划分责任,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同时兼顾各方的配合。建筑安全制度完善有三个努力方向:①建设单位推动安全生产管理,解决监理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压力无动力和有责任无权利的问题;②政府部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解决其责任大而力量薄弱的问题;③施工单位思想上引起重视,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与此同时,在目前的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相关部门可以推进研发实时测量、监控、数据处理系统等辅助安全管理系统,预测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状态,解决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及危险源的问题,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防范措施,及时矫正安全隐患和确保安全施工。
结论
安全无小事,容不得半点懈怠。建筑安全关系到施工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企业的业绩、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政府、企业须共同努力,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成效,优化建筑安全体制,做好建筑安全防控,以达到建筑安全事故零发生,发生事故零伤亡的目标。建筑安全系统的优化已经提出量化的理念,需进一步研发出量化的方法,开发出能够全面管控建筑安全施工现场的监测系统,从而实现杜绝安全事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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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申(1992.1)男,汉族,河南省驻马店人,本科,助理工程师,任职于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邮编:510700研究方向:建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