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论文-陈慧

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论文-陈慧

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倾销,反倾销法律制度,问题,改革建议

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陈慧[1](2016)在《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关税、补贴等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贸易法典的约束。而反倾销法作为传统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的替代品,却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贸易环境的变化,当代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遭到WTO成员国的滥用。因此,本文在分析现存反倾销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为现行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改革提出一些建议,促进国际贸易正常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企业改革与管理》期刊2016年17期)

娄山敏子[2](2008)在《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反思及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反倾销制度作为一种对外贸易的政策工具,对国际贸易关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反倾销法律尽管与自由贸易理论相矛盾,但是反倾销法律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并没有因为多边自由贸易协议的安排而受到限制,并随着WTO体制的建立,出现了统一的WTO《反倾销协议》。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自由贸易在全球范围的发展也是迅速的,反倾销法律制度,也逐渐显现出它的弊端,它不仅在实体规定上存在着模糊不清、指定不明等情况,还存在着程序制度上的漏洞以及在保障发展中国家利益方面规定不到位等问题。由于WTO《反倾销协议》存在的这些问题使得各国在适用反倾销制度上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以及反倾销制度滥用的情况。因此改革现有的国际反倾销制度是很需要的,本文在分析了现存WTO《反倾销协议》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积极的改革建议。但同时也考虑到,尽管要平衡各国的利益促使成员国达成一致的观点有一定的难度也需要一些时间,但是WTO法的动态性为其改革提供技术手段,改革还是可以促成的。但是作为像中国这样的处于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深受反倾销制度之害,在促成改革的过程中发展区域贸易一体化既能在一定范围内缓解这个世界性难题,同时也能结合多数国家的力量来促成谈判。(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期刊2008-06-01)

徐媛媛[3](2005)在《国际反倾销中反规避制度的法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法学理论为基础,并结合经济学相关理论,尝试用二者相结合的方法去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在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们不仅要提倡公平竞争,更要防止不公平做法所造成的利益损害,充分利用现有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理利益。反倾销措施,作为世贸组织认可的“公平贸易”的武器被各国所青睐,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自己的反倾销法,来认定和抵制倾销行为。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国反倾销措施的不断强化,这一领域中又出现了新问题——反规避,即: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出口商不甘心失去已经开拓的市场,采取种种措施以避免进口国发起的反倾销,作为进口国对上述行为采取法律制裁是必要的。反规避措施作为反倾销的逻辑发展与理论的延伸,它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社会和经济背景,进行反规避立法时应当立足于反倾销法的立法目的,遵循反倾销法的立法原则。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介绍了反规避的概况,包括它的产生过程,如何界定以及世界范围内对该问题的立法概况,通过较小的篇幅希望能勾勒出一个大致的整体印象。第二章主要是对反规避措施的分析,通过分析其合理性、合法性及积极、消极作用,加深印象。第叁章笔者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比介绍了美国、欧盟反规避立法中的规避表现形式、规避行为的认定、零配件价值的计算方法,原产地规则、反规避措施及运行机制六个方面的内容,同时,还介绍了乌拉圭回合中邓克尔草案的反规避条款。 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理论研究的归宿。鉴于我国反规避立法几乎一片空白,笔者在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构建我国完善的反规避制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着重谈到反规避立法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即反规避立法的原则,反规避实体规范、反规避程序规范、反规避的司法审查,并强调应加强宏观方面的思考,从而使反规避立法尽量减低其负面影响。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时代背景下,加快我国反倾销规避的立法的步伐,“未雨绸缪”做好应对国外反规避措施的充分准备,尽快建立反规避法律体系。“师夷以制夷”加强对国内产业的合理保护,避免国外不公平竞争对我国产业的损害。(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05-04-01)

娄一林[4](2004)在《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缺陷研究及改革设想》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TWO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关税和各种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运用空间越来越小,而反倾销措施则因其模糊性和合法性的优势成为各国政府频繁运用的限制贸易工具。当我国产品在外国面临越来越多的反倾销壁垒之后,我们也越频繁的举起反倾销的“大旗”,似乎反倾销措施已成为阻止外国产品进入、保护国内产业的“盾牌”。问题果真这么简单吗?随着国际贸易领域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日渐抬头,反倾销措施被广泛的滥用,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一体化和国家合作的进程。 反倾销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滥用已成为公认的事实,改革或废止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呼声也是一浪高过一浪。但建立统一的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或彻底废除反倾销措施的条件并不具备。在当今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已承认其合法性;同时,倾销的客观存在以及基于各民族国家的利益的对外贸易政策也使各国难以彻底取消反倾销法律制度。如何改革反倾销法律制度、实现反倾销法律制度在反倾销和防止反倾销措施滥用之间的平衡才是目前反倾销领域的现实选择,也是反倾销法律制度生命力的关键所在。目前,无论是国内学者还是国际学者大都仅仅提出了这一问题或是对反倾销法的细枝末节进行补充,没有从总体上对反倾销法的制度设计进行系统的探讨。 本文便着眼于此,具体运用实证的、历史的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以及法经济学理论,对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进行考察。 首先,本文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并对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国际反倾销泛滥的表现和原因作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为下文的进一步剖析奠定了基础。然后,本文第二部分用较多的篇幅对现行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弊端进行了考察,认为:现行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严重,而在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下,导致存在制度设计弹性太大、难以顾及公共利益以及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歧视性制度设计等问题。最后,在对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存在缺陷系统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用相当大的篇幅重点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构想:确立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公平贸易宗旨、细化和量化其具体制度、建立相关利益群体的参与制度以及建立国际统一的“替代国”制度等设想,以求在改革反倾销法律制度方面有所突破,真正实现反倾销法律制度在反倾销和防止反倾销措施滥用之间的平衡。(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期刊2004-05-01)

沈四宝,安宁[5](2002)在《国际反倾销规则与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该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公布实施,改变了我国反倾销与反补贴合并立法的模式,并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基本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为主要规则,包括《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听证规则》等部门规章在内的较完备的反倾销法律制度体系。我(本文来源于《《WTO法与中国论坛》文集——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论文集(一)》期刊2002-07-01)

沈四宝,安宁[6](2002)在《国际反倾销规则与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近 8年的努力 ,中国已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基本法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为主要规则 ,包括若干部门规章在内的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律体系。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在基本原则上与WTO的要求上完全一致 ,具体规则方面也与WTO规则大致相符 ,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由于立法及执法时间较短 ,经验还不丰富 ,与国际反倾销规则相比 ,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仍存在某些不足。文章以比较的方法 ,从立法层次、实体规则、反规避措施、司法审查 4个层面对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2年03期)

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反倾销制度作为一种对外贸易的政策工具,对国际贸易关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反倾销法律尽管与自由贸易理论相矛盾,但是反倾销法律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并没有因为多边自由贸易协议的安排而受到限制,并随着WTO体制的建立,出现了统一的WTO《反倾销协议》。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自由贸易在全球范围的发展也是迅速的,反倾销法律制度,也逐渐显现出它的弊端,它不仅在实体规定上存在着模糊不清、指定不明等情况,还存在着程序制度上的漏洞以及在保障发展中国家利益方面规定不到位等问题。由于WTO《反倾销协议》存在的这些问题使得各国在适用反倾销制度上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以及反倾销制度滥用的情况。因此改革现有的国际反倾销制度是很需要的,本文在分析了现存WTO《反倾销协议》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积极的改革建议。但同时也考虑到,尽管要平衡各国的利益促使成员国达成一致的观点有一定的难度也需要一些时间,但是WTO法的动态性为其改革提供技术手段,改革还是可以促成的。但是作为像中国这样的处于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深受反倾销制度之害,在促成改革的过程中发展区域贸易一体化既能在一定范围内缓解这个世界性难题,同时也能结合多数国家的力量来促成谈判。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陈慧.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反思[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

[2].娄山敏子.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反思及改革[D].贵州大学.2008

[3].徐媛媛.国际反倾销中反规避制度的法律研究[D].安徽大学.2005

[4].娄一林.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缺陷研究及改革设想[D].中央民族大学.2004

[5].沈四宝,安宁.国际反倾销规则与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完善[C].《WTO法与中国论坛》文集——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论文集(一).2002

[6].沈四宝,安宁.国际反倾销规则与中国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完善[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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