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研究

税务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研究

黄细红[1]2008年在《我国税收行政执法风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为风险决策提供依据及借助各种风险分析和控制方法,以最小投资谋取最大保障的管理活动。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在《一般管理和工业管理》一书中正式把风险管理思想引入企业经营管理领域,但是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和制度。20世纪50年代,美国风险管理发展成为一门科学。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科学,风险管理理论已被公认为管理领域内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各国方兴未艾的管理运动。在中国,风险管理也日益成为国内保险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非常重视的问题。目前,我国税收行政执法案件中税务机关败诉率居高不下,税收行政执法越来越成为一种高风险的职业,基层税收执法者对执法风险怀有恐惧心理,税收违法行为却日趋增多,严重阻碍了税务行政执法的有效施行,损害了税法的威严。因此进行税收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的研究有重大的实践意义。近年来,税务部门虽然引入了一些风险管理机制,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未能有效地解决实质问题,目前的理论研究也不够深入全面。本文除了导论以外,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部分,是相关理论的阐述。主要对风险管理理论的缘起,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税收执法风险的基本内涵,特色及任务,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根源进行了论述。第二部分,从滥用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纳税评估不深入、行政执法机制不完善、税收稽查机制不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违法五个方面对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的表现进行实证分析。第叁部分,从影响税收执法风险的人员因素、信息因素、机制因素、制度因素和环境因素等五个因素进行分析并运用例证的方法进行实证。第四部分,从完善税收立法、优化执法环境、严格执法程序、建立预警机制、增强人员素质等五个方面为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运用博弈理论,以理论分析与现实例证相结合的方法,从税收行政执法风险形成的原因及具体表现的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提出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希望能对税收行政执法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借鉴作用。

和贵凤[2]2014年在《怒江地税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的不断进步,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税收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客观上对税收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以及新兴经济方式的迅速兴起也对税收执法质量提出了挑战。从税收征管工作的发展历程看,虽然不断趋于科学化和规范化,但是受到传统理念和法制环境以及干部队伍状况的影响,税收执法仍然是一项具有较高风险的工作。本文以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论为依托,综合运用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总结归纳和演绎推理相结合、共性分析与个性分析相结合,从怒江地税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近几年的税收执法实践,将风险管理理论导入税收执法管理领域中,认真梳理了怒江地区税收执法各环节存在的风险,以及税收执法风险的表现形式,对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归纳和综合分析,并从完善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建立综合治税机制,促进怒江经济发展等方面对怒江地税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陈丽丽[3]2016年在《基层税务行政强制执法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认为税务行政强制作为税收征管末端最强有力的手段,与纳税人权益有着直接关联,不轻易实施,其实际执法备受重视。随着2012年《行政强制法》的正式施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税务行政强制的相关规定与《行政强制法》规定抵触的现象逐渐浮出水面,给实际执法带来风险。试以文献理论结合温州地区基层税务行政强制执法风险管理经验对该课题进行研究,以期为基层税务行政强制执法风险防范提出建议。本文以国内税务行政强制现状及存在的执法风险开篇,道出国内税务行政强制其应用迫在眉睫、其执行存在畏难、其局面处于被动、其效果不甚理想的客观现状,并从税收流失风险、税务机关败诉风险、税务执法人员责任风险等角度引出对于税务行政强制具体风险点的讨论。接着在第二第叁章,以大篇幅从法律层面和操作层面分别尝试深入剖析税务行政强制主要风险点及其成因,得出税务行政强制在法律层面的主要风险点有:滞纳金超过税金的风险,扣押查封保管费用扣除的风险,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不予受理的风险,其他部门不予配合强制执行的风险,以及执法程序缺乏统一规范的风险等;而在操作层面又主要体现为这样一些风险点:执法人员资格不合法的风险,未达实体条件就启动税务强制的风险,扣押查封现场程序不规范的风险,强制标的物不当的风险,县级以下税务机关做出行政强制决定主体资格的风险,行政强制标的权属纠纷的风险,以及税务文书送达不到位的风险等。然后第四章介绍国外优秀税务行政强制制度并借鉴其经验,如:税务行政强制有专门的法典予以规范,税务机关被赋予较多行政权,税务行政强制同样适用于公法上其他债务,税务行政强制的监督和救济较为详细等。最后一章总结提出对国内税务行政强制执法的风险防范建议,一方面要做好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包括完善税务行政强制的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强化部门间执行协助,另一方面要打造税务机关行政强制执法的过硬素质,包括从严从紧适用法律规避风险、选择较容易的执行对象和标的打开突破口,以及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

林莹[4]2014年在《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的财政收入九成以上来源于税收,税务部门作为最重要的国家收入执法部门之一,担负着为国聚财的重任。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税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源管理也开始向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但是我国税收法制制度还不完善、征管体系还不健全、税务干部执法水平参差不齐,这使得新时期的税收工作面临的税收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同时伴随着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日益觉醒,涉税争议问题和税收执法风险的日益凸显,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的关注度日渐提高,这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近年来研究税收执法风险的文章很多,但是侧重基层税务机关的却很少,本文的研究主要侧重基层税务机关,希望对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的发展和完善工作尽一份绵薄之力。首先,本文阐释了税收执法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含义、特征等相关概念,然后对两者的相同关键点进行分析,指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是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第二,根据目前基层税收执法现状,结合当前基层税收一线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八个基层税收执法可能存在的风险环节:征收管理环节,税收检(稽)查环节、政策管理环节、税务审批环节、税收行政强制环节、税收行政处罚环节、执法证据文书与卷宗管理环节、税收法律救济环节,这些环节都融进了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工作实践中。第叁,本文对基层税收执法可能产生风险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是从外部环境和执法者自身两方面入手进行相关分析的。一方面是从税收执法所处的外部环境制约入手进行详细分析,提出立法层次低下、税法体系不健全,征管查未分开,执法权利集中,纳税不遵从,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人事考核制度不合理五个方面的外部制约因素;另一方面从税收执法者自身素质不适应岗位要求入手进行相关分析,指出了当前基层税务机关执法者风险意识不足必将导致执法程序不规范、业务素质不高必然引起执法风险、滥用自由裁量权引起越位执法。这些原因分析是笔者基于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是从一名基层税务执法者的角度进行的。第四,本文选取了具有基层税务机关代表性的日照市东港区地方税务局,对其在探索预防执法风险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进行调查研究。本文先对日照市东港区地税局的情况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对其在预防税收执法风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了简述,围绕着网络信息技术、税务预警机制、法律顾问制度以及学习培训四个方面进行介绍。最后,围绕前面结合东港区地税局的经验做法,提出了基层预防执法风险的构思——构建基层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机制。针对立法层次低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议,尤其是呼吁建立税收母法;针对征管查未分开的问题,提出来了将风险管理纳入基层日常管理的建议;针对纳税不遵从的问题,提出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的建议;针对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的问题,提出了科学编制税收计划、提高计划执行的有效性的建议;针对人事考核制度不合理的问题,提出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了解基层干部发展需求的建议;针对税收执法者自身素质不适合岗位要求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加强自由裁量权管理的建议;除了有针对性地提出的建议之外,本文还强调了加强部门协作,推动社会综合治税的建议。本文主要采用的是案例法和文献法,文中笔者从网络上搜寻了近几年具有代表性的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违法案例数据,希望能够引起更多的基层税务机关的重视,将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能够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用于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理论体系,在抓好组织收入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好我们基层执法一线的税务干部。

杨华[5]2012年在《G国税局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推进,G国税局在增强法治意识、健全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手段、强化监督制约和提高队伍素质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有力地促进了防范和控制税收执法风险工作的开展,并于实践中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也必须看到,G国税局的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工作还处于萌芽状态,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框架体系,目前的理论研究也不够深入全面,没有形成成套的理论体系和可供操作的规避税收执法风险指南,与实践的要求相比显得滞后,使实践中部分措施的效果显得差强人意。因此,如何正确认识、规避、化解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已经成为新形势下G国税局必须重视并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笔者运用风险管理理论知识,结合G国税的征管执法实践,研究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规律,对G国税防范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管理策略进行较为全面深刻的论述。本文首先从实际税收工作中引出执法风脸的管理问题,分析阐述选题的现实及理论意义,明确文章研究思路和方法;其次是在对G国税税收执法风险的现状、表现和成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识别、衡量、评价当前存在的税收执法风险;接着是针对当前影响税收征管执法风险的关键要素,从五个维度对G国税局防范应对税收执法风险提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防范和规避措施;最后得出了结论,总结全文的创新点,并提出今后的研究方向。本文通过对G国税局税收执法风险的内在认识得出了各税收执法风险环节的量化评价方式,为开发由计算机自动监控的执法风险预警系统提供了思路和支撑,并对促进G国税局以及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依法治税,推进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执法领域的实践应用,确保税务人员执法安全有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

田基平[6]2004年在《税务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社会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显着增强,客观上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发育不健全,信用体系不完备,依法治税环境还不够理想,税务行政执法工作受各种因素的约束,客观上蕴含着较大的执法风险。在实践中表现为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以及税务机关因行政诉讼败诉、行政赔偿及因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法律及行政责任等,极大地影响了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威和社会形象。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和依法治税的现实需要呼唤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切实增强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意识,并为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认真研究和防范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提出了迫切要求。然而,关于税务行政执法风险问题,目前一直未得到理论界和税务实务工作者的足够重视。对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研究对象没有准确地界定,有的甚至与税务行政违法行为相混淆,基础理论亟待重构与廓清。有据可查的相关论述也多是罗列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现象,简单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理论分析较为薄弱,特别是缺乏法学基础理论的支撑,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系统的研究成果。本文试图在以下两方面有所创新:一是概念创新,提出税务行政执法风险这一新概念,深入分析其内涵;二是理论分析方法上有所创新。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工具,对税务行政执法风险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制度分析。文章遵循从抽象——一般——具体的研究思路,从法理学出发,以行政法和税法的视角,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框架对引致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因素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并提出了防范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对策。论文共分叁章。第一章提出了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基本理论。从风险的基本理论入手,结合政府行政执法的特点,界定了税务行政执法风险这一崭新概念。即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是指税务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不一致或偏离,及其可能引起的损失。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特征,指出税务行政执法风险具有社会性、责任性、不可保性、主体的特殊性、因素的复杂性和后果的多样性等特点。详细分析了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种类,并分别从税务机关和管理相对人的角度阐述了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危害,从而为下一步的理论分析奠定了基础。第二章是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制度分析。这是论文的主体部分 。文章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对引致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和实证分析。剖析了制度影响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内在机理,指出在现实社会里,制度对人的行为要起着比人品和自律更为重要的作用。一是因为现实社会存在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类风险问题。如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不对称蕴含着巨大的执法风险。由于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信息的掌握上处于“信息劣势”,就会出现税收执法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离,如征收不足或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违法。这会进一步激励纳税人隐匿有关的纳税信息甚至向税务机关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取更大利益,因而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纳税人的逆向选择。在税务机关内部,也存在类似问题。如果把税务管理机构和税收征管人员之间的关系视为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那么税收征管人员作为代理人掌握着较多的税收信息,处于优势地位。由于两者信息不对称,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就存在税务执法人员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偷懒和机会主义。二是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人的机会主义倾向通常表现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采用非常微妙隐蔽的手段把成本转嫁给别人。如税务执法人员可以通过信息优势,使其付出的努力小于其获得的报酬;可以通过提供不完全的信息,诱导上级做出对其有利的决策,如向政府提供制定较低税收任务的信息;还可在逃避监督的情况下通过牺牲国家利益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要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也必须依靠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制度通过提供一系列规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和克服人的弱点和不足,界定人们的选择空间,从而减少环境中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把阻碍合作的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文章结合税务行政执法实践,对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实证分析。文章指出,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根源于我国现行制度中正式规则的缺失、非正式规则的软化和实施机制的不完备。具体表现为:税收法律制度的缺失,财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纳税人税收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现行税务行政执法中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第叁章是防范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制度创新。针对税务行政执法风险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具体的防范措施。一是完善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变税收计划管理方式;叁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包括税收执法风险预警机制、税收执法风险约束机制、税收执法风险应对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机制;五是增强法律意识?

施晶智[7]2010年在《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机制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社会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显着增强,客观上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发育不健全,信用体系不完备,依法治税环境还不够理想,税务行政执法工作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约束,客观上蕴含着较大的执法风险。其在实践中表现为: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不断增多,税务机关因行政诉讼败诉、行政赔偿,因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法律及行政责任等,极大地影响了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威和社会形象。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和依法治税的现实需要,呼唤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切实增强税收执法风险意识,并对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认真研究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出了迫切要求。本文以经济学、管理学理论为依托,以税收执法风险现状为研究背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为基本研究方法,综合运用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归纳法与演绎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税收执法风险的涵义界定、产生根源、种类表现、实践意义进行深刻阐述,对其形成原因、历史沿革、发展状况、防范机制建设进行深入探索,并据此提出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四项具体对策。论文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结合笔者多年的税收工作实践经验,深入浅出地对新形势下税收执法风险问题进行了探讨,较为全面系统地总结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对推动税收工作法制化进程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邢玉鹏[8]2016年在《基层税收征收管理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认为税收征收管理是税收工作的核心,规范科学高效的征收管理能有效降低执法风险,提升税收管理效能。当前,基层征收管理面临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基层管理人员能力有限、地方行政干预和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差等问题,遏制了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势头,影响了公平公正税负环境的建立,造成了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抬头。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大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基层税收管理和执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纳税人维权行动也越来越多,给基层税收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和风险。因此,建立健全税收管理风险防范体系、规范基层税收管理行为已成为目前基层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借鉴风险防范的相关理论及国外先进的税收管理风险防范经验,结合冠县国税局税收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分析调查问卷的形式,阐述了目前基层税收管理风险发生的形式、类别及成因,然后从体系化、规范化方向入手,找出了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指导基层税收管理人员有效防范征收管理风险。本文在第一章导论中指出了研究的背景、以及研究基层征收管理风险的意义,并对基层征收管理风险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了全文的整体研究框架,理清了研究本文的基本思路,指出了研究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本文在第二章税收征收管理风险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中,由风险管理概念特征引入到税收征收管理风险的要素范围,由大到小,由面到点,并通过认真查找了税收征收管理风险理论的来源,并通过风险管理和征收管理两个理论体系给予支撑;本文在第叁章基层税收征收管理风险的现状与成因中,以冠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管理风险现状为例,采用分析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刻剖析基层税收征收管理风险存在的原因,以及其表现形式;本文在第四章国内外在防范税收征收管理风险方面的经验借鉴中指出,国外在防范征收管理风险方面有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使用,如:企业征收管理风险分类制度、企业自我审计制度、信息数据取样分析制度、税源专业化管理等制度,为基层征收管理风险防范提供了多种借鉴;本文在第五章基层税收征管风险防范对策中提出新思路,从思想意识和管理技能方面提升基层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依托“互联网+”深化税收信息数据应用,实施痕迹化管理模式,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同时,探索建立法律免责防范体系、叁级税收征收管理风险防范体系、税收法律体系、内外监督体系和税收征收管理体系,有效降低基层税收管理人员的风险,提高征收管理效率,也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税收服务质量。

林婉玲[9]2008年在《略论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税务部门虽然引入了一些风险管理机制,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未能有效地解决实质问题,目前的理论研究也不够深入全面。本文以理论分析与现实例证相结合的方法,从税收行政执法风险形成的原因及具体表现的环节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希望能对税收行政执法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借鉴作用。本文论述了风险管理理论的缘起、税收执法风险的基本内涵、特色及任务,及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并从滥用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税收稽查机制不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违法、税收行政复议维持率低及诉讼败诉率高等四个方面对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的表现进行实证分析,然后从影响税收执法风险的法律因素、机制因素、人员因素、信息因素和经济社会环境因素等方面分析其原因,最后从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建立预警机制、改革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环境和增强人员素质等方面,为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勾文芹[10]2014年在《我国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研究》文中指出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对我国的宏观调控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体系也在逐步健全,纳税人对法律的认知度及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的要求随着这种趋势也在逐步提高。近年来,税务机关的各级部门在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同时,由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在没有做好防范工作的前提下,就会引起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被依法追究过错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等。这表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存在风险的。应如何在税收执法活动中强化风险意识,在风险发生之前做好防范措施,增加对税收执法领域风险规律的认识,以及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防范于控制体系,将税收执法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是税务机关需要并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首先采用文献搜索法搜集到税收执法风险的相关资料,经过仔细的阅读与分析,决定写我国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研究,在确定题目之后,本文采用规范分析法并借鉴Heynes的风险的损失可能说、Geporge E. Rejda的损失不确定说和Scott. Harrington、Williams的实际结果与预期差异说,进而归纳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导致的最终损失的不确定性。税务执法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的活动,与税收执法严格区分但又相关的税收执法权是指按照规定进行征收税款及税务管理等具体的行使行政行为的权利。基于风险与税收执法两个方面的概念,得出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当局以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违背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遭受损失,所承担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其次对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的特征进行了分析,由于税务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多复杂的因素,而且风险普遍存在于税收的整个执法过程中。如果税务主体在风险发生之前不做好风险识别工作,很难被发觉到,一旦风险发生,对国家以及纳税人造成的损失难以控制。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税收执法表现出来的特征可归结为税收执法风险无处不在、隐蔽性、可控制性、执法风险主体的特殊性、影响因素的复杂性以及它的经济性。再次从叁个标准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归类,分别是从风险的内容不同分为行政风险、执法风险和经济风险,从导致风险的因素的不同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从产生的后果的不同分为刑事责任风险、行政责任风险和民事责任风险。最后以河北省为例,对河北省的税收执法现状进行分析。从总体上看,河北省的税收收入是逐年增加的、行风建设也在逐步完善,这说明河北省在税收执法层面上做出了很大进步,但是在进步的同时,税收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着风险,为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减少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文从政策、外部环境和税务机关人员叁个因素对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政策及监管机制不健全主要是税收法律立法层次低、执法依据不明确;税收法规不完善,实际工作难度加大;税收司法保障力度不够、内部考核指标不合理以及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地方政策对税收工作的干涉;纳税人对缴纳税款的规避;其他人员的不积极对待。税务机关人员因素主要有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高;业务能力不足,执法水平较低;缺乏工作责任心。为更好地规范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及防范和控制税收执法风险,本文针对叁个影响因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第一要完善相关政策,健全监管机制,主要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建立高效的税收执法组织机构以及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的规范化管理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二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控制税收执法风险,主要内容有构造税务协作体系,让纳税人的隐性收入亮相;严格执法程序,鼓励诚信纳税;完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第叁要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主要指通过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的学习进而提高税务人员处理业务的能力;加强税收执法风险教育,强化执法干部对风险认识;增强税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

参考文献:

[1]. 我国税收行政执法风险研究[D]. 黄细红. 华中师范大学. 2008

[2]. 怒江地税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研究[D]. 和贵凤. 昆明理工大学. 2014

[3]. 基层税务行政强制执法风险防范研究[D]. 陈丽丽. 华东政法大学. 2016

[4]. 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研究[D]. 林莹. 山东师范大学. 2014

[5]. G国税局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研究[D]. 杨华. 华南理工大学. 2012

[6]. 税务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研究[D]. 田基平. 吉林大学. 2004

[7]. 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机制研究[D]. 施晶智. 河北大学. 2010

[8]. 基层税收征收管理风险防范研究[D]. 邢玉鹏. 山东财经大学. 2016

[9]. 略论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D]. 林婉玲. 复旦大学. 2008

[10]. 我国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研究[D]. 勾文芹. 河北经贸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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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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