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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人主观恶意的认定

论文摘要

<正>【裁判要旨】恶意属于故意的范畴,与一般故意的区别在于意志因素的程度不同,显现出侵权人的动机不纯、目的不端及手段恶劣,可以通过侵权人的行为表现予以推定。除重复侵权、规模化侵权、对权利人警告置若罔闻等表现外,有预谋有组织地实施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侵权人恶意的一种典型表现。案号一审:(2017)沪73民初471号二审:(2018)沪民终285号【案情】原告:瑞基特·戈尔曼(海外)有限公司[RECKITT&COLMAN(OVERSEAS)LIMITED],系英国利洁时集团(Reckitt Benckiser)旗下的全球知识产权管理公司。被告:张细飞、广东省汕头市金

论文目录

  • 【案情】
  • 【审判】
  • 【评析】
  •   一、商标侵权恶意的认识要点
  •   二、有预谋有组织是恶意的一种表现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斌,唐震

    来源: 人民司法 2019年3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民商法

    单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分类号: D923.43;D920.5

    DO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9.35.003

    页码: 4-7

    总页数: 4

    文件大小: 1096K

    下载量: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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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0257a32787f5f6b7cebb4f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