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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地的树行间种甘薯是否合法

论文摘要

<正>甲承包某村退耕还林地,并在树行中间种植甘薯,后乡政府以《退耕还林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林粮间作为由责令拔除。经查证,甲所承包退耕还林地的树行中间的确种植了甘薯,但数量有限,未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而且树木长势良好,对于缺苗地方甲还进行了补种。在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是否合法?

论文目录

  • 一、甘薯属于粮食作物
  • 二、林业法律法规逐渐提倡林粮间作, 并非完全禁止
  • 三、退耕还林地区有条件的林粮间作应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限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郭翼飞

    来源: 中国土地 2019年03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农业科技,工程科技Ⅰ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分类号: D922.68

    DOI: 10.13816/j.cnki.cn11-1351/f.2019.03.024

    页码: 61

    总页数: 1

    文件大小: 10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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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086cdfbd8a2a9d83a22bb1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