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上,《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市、县(区)、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统筹推进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采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小型人工湿地、生物滤池等处理方法,确保农村污水达标排放。”山东省?关键词:
类型: 报纸
作者: 周雁凌,董若义,甄健
关键词: 农村污水,人民政府,生物滤池
来源: 中国环境报 2019-04-08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
分类号: X703
总页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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