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营林与林产品加工利用分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林产品,加工,营林,林区,森工,论文,企业。
阚艳莉[1](2002)在《国有林区营林与林产品加工利用分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有林区国有森工企业是集营林、采运、林产品加工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其生产内容在产出目标、产品性质等方面具有很大差异,很容易出现企业经济目标与产出生态效益目标的矛盾。国有森工企业长期以来处于“矛盾经营”的境地,国有森工企业是企业却不能完全按市场组织生产,是提供生态效益的公益部门却又要有生产经济效益的责任。本文从国有森工企业“矛盾经营”的实际出发,提出在国有林区实行营林与林产品加工利用分制经营,从根本上清除国有森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制度障碍。实施分制目的是建立起全新的森林资源经营运作机制和真正面向市场的林产加工利用运作机制,这不仅符合林业分类经营的总体思路和林业“两大体系”建设要求,而且对实现林业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最终达到林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深远意义。(本文来源于《东北林业大学》期刊2002-05-01)
[1].阚艳莉.国有林区营林与林产品加工利用分制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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