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绿色原则的提出使湖泊法律保障成为现今关注的焦点。南太子湖水质的水资源法律保障已基本完善,但其水质仍较差,且多年来难以得到提升。导致该问题的原因主要有环保法制宣传不到位、生态补偿机制不灵活、管理与工程不配套、专门保护执法人员不足、信息公开不足。针对以上原因建议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环境税的使用,灵活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综合管理制度、提升水质监测频率且及时公开信息供公众监督。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李雨虹,夏淑琪
关键词: 南太子湖,水质,法律保障,环境税,湖长制
来源: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08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工程科技Ⅰ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民商法
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
分类号: D923.1;D922.68
页码: 93-96
总页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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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1a865eae1e7bdfa20eb7db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