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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分级体系的构建

论文摘要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能实现对犯罪低龄化趋势的遏制。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对其罪错行为应根据不同类型建构起教育矫治分级体系:对于一般不良行为采取福利类措施;严重不良行为采取教育矫治类措施,完善工读教育及收容教养制度;犯罪行为除刑罚外应更多采用保护处分措施;运用社会调查报告确定适宜的教育矫治措施,真正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

论文目录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种类
  •   (一)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     1.一般不良行为
  •     2.严重不良行为
  •   (二)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 三、不同罪错行为处遇现状及教育矫治分级体系的确立
  •   (一)一般不良行为
  •   (二)严重不良行为
  •   (三)犯罪行为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李国莉

    关键词: 罪错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工读教育,社会调查

    来源: 法制博览 2019年3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公安

    单位: 南京工业大学

    基金: 2015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一般项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15FXB06)

    分类号: D669.5;D926.8

    页码: 72-73

    总页数: 2

    文件大小: 75K

    下载量: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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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266e489031f658e26ec4a0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