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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非法集资类案件社会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非法集资类案件具有受害者众多、涉案财产巨大、追赃困难等客观特性。在查办此类案件时,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受害者实施危害社会秩序的风险。其重要原因在于案件查办过程中被害人参与程序不足,具体而言表现为集资参与人被害人身份模糊、办案信息不公开、被害人财产救济途径有限及涉案财产处置参与不足。程序参与对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为解决这一冲突,应充分借鉴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参与理论,着眼于化解被害人不满情绪,以是否因犯罪行为遭受到人身、财产等损失为标准分类型认定集资参与人是否具有被害人身份、建立被害人诉讼代表人制度、完善查办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并探索此类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财产救济途径及被害人财产分配参与机制。

论文目录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问题的成因:被害人参与程序不足
  •   (一)集资参与人身份认定不明
  •     1. 在立法层面,1979年《刑事诉讼法》至2018年《刑事诉讼法》均未界定被害人的概念和范围。
  •     2.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体现于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个具体罪名上。
  •   (二)被害人诉讼权利难以实现
  •   (三)办案信息不公开
  •   (四)被害人财产权利救济参与途径有限
  •   (五)涉案财产处置参与程序不足
  • 三、程序参与对化解矛盾的意义
  • 四、对策:可能的弥补机制
  •   (一)明确集资参与人被害人身份
  •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   (三)构建诉讼代表人制度
  •   (四)附带民事诉讼实现机制
  •   (五)财产分配参与机制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温丽萍

    关键词: 非法集资,被害人,诉讼代表人,信息公开

    来源: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刑法

    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

    基金: 2019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YC2019-S220)

    分类号: D924.33

    页码: 20-26

    总页数: 7

    文件大小: 1378K

    下载量: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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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2a3d281b0c088cba9b4537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