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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与类主体:人类如何与AI相处?——以波音737MAX坠机事件为例

论文摘要

AI技术正通过改变人类生存境遇的方式,改变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并改变人性。应当重视人类如何与AI相处的问题。尽管AI具有智能,拥有自我学习与自主自抉能力,但是由于AI没有意义世界与自由精神,AI不是主体,只是类主体。人类与AI的关系不是主体间关系,而是人与自身创造物及自身生活世界的关系。AI缺失想象力与怀疑批判精神,缺失意义世界,AI的认知、判断、行动选择能力有不可忽视的局限性,人类对AI的信任是有条件信任。人类自身命运的最终选择权不能无条件地交给AI。人类使AI置于自身有效控制之下的努力有可能造成一种新的生存悖论:人类通过极少数专业人员控制AI,这些人有可能通过控制AI而控制人类,人类在努力摆脱一种控制时,有可能陷入另一种新的控制。

论文目录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高兆明

关键词: 主体,类主体,人类与关系,信任,生存悖论

来源: 哲学分析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哲学与人文科学,信息科技

专业: 伦理学,自动化技术

单位: 上饶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暨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智能机器人”伦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BZX021)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 TP18;B82-057

页码: 4-13+191

总页数: 11

文件大小: 12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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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31c2c7209ce56fd222f8ae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