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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一般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债务属性的立法研究

论文摘要

"夫妻一方‘一般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债务"属侵权债务、过错侵权债务、损害赔偿债务、单独债务。在此类债务的归属上,欧洲国家和美国9个州的"所得共同制"分为两类:(1)将它全部规定为个人债务;(2)将为了夫妻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规定为共同债务,将为了夫妻一方本人利益而发生的债务规定为个人债务。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缺乏明确规定。从立法论的角度而言,我国所得共同制应借鉴第一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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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学军

关键词: 一般侵权行为,个人债务,共同债务,替代责任,夫妻一方侵权立法建议

来源: 社会科学战线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

单位: 苏州大学法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BFX136),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6FXA003)

分类号: D923.9

页码: 178-190

总页数: 13

文件大小: 23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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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3fc55e0d0a7852ff5578de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