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进,源于其在矿山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方面构建了全新的法律体系及配套的监管制度框架,且一直致力于执法方式的革新,包括建立基于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法律制度,赋予矿山安全监察员更为广泛的行政职权,积极推进矿山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由规制性向自我管理转变,这些经验值得我国在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改革中借鉴。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代海军,马超
关键词: 澳大利亚,矿山,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制度
来源: 中国煤炭 2019年11期
年度: 2019
分类: 工程科技Ⅰ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灾害防治,工业经济
单位: 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北京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TD78;TD79;F416.21
DOI: 10.19880/j.cnki.ccm.2019.11.021
页码: 122-127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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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59cf7fcc104a491b3b1b68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