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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环境下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的第五管辖权制度

论文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在现代航空旅客运输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航空事故引起的赔偿案件的诉讼中,管辖权冲突的范围无疑被扩大。关于航空旅客运输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权,华沙——蒙特利尔体系已经竭尽所能,其中第五管辖权与电子商务中管辖权诉讼的适用在一定程度上密切联系,本文旨在探究蒙特利尔体系规定的第五管辖原则并结合我国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对电商环境下航空旅客运输案件的管辖权做出阐释,以提供一个更好的适用模式。

论文目录

  • 一、互联网环境下国际航空旅客运输的管辖权制度
  • 二、《蒙特利尔公约》中的“第五管辖权”
  •   (一)第五管辖权的提出和发展
  •   (二)“第五管辖权”的争议和质疑
  • 三、互联网环境下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与第五管辖权的连接
  • 四、第五管辖权对我国电子客票普及下相关法律的影响
  •   (一)华沙-蒙特利尔体系在我国的适用现状
  •   (二)我国航空私法案件实践中应适度采取第五管辖权
  • 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杜萱

    关键词: 网络购票,蒙特利尔公约,第五管辖权

    来源: 新经济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国际法

    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分类号: D993.4

    页码: 31-33

    总页数: 3

    文件大小: 952K

    下载量: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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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64c28556945a18f5e8077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