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使用费合理与否,关系到集体林区的区域稳定与林业重大工程的实施,关系到林权制度深化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效。将顺昌县作为研究区域,以26年生杉木人工纯林作为研究对象,结合不同年度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及研究假设,比较林地使用权理论价格与不同时期各级政府政策规定价格的差别,研究结论为:第一,通过比较理论价格与国营林场、采育场租赁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地价发现,虽然各级政府不断调高林地使用费,但二者的差异总体较大,实际地价显著低于理论价格,政府规制价格具有不合理性。同时发现,近年来林产品价格上升、林业税费减免等市场与政策红利并没有给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个体林农带来显著增收效应。第二,不同的立地质量上,Ⅰ类地的理论价格与实际价格之差最为显著,定价最为不合理,该类地也成为村社集体、林农青睐的主要对象,政府定价依据与定价策略值得商榷。第三,测算2018年顺昌县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支付的林地价格与其理论价格发现,定价较为合理,极大提升农户合作经营积极性,充分体现政策目标的精准性。同时,双方的林地合作方式也更为灵活、更为丰富。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祖军,吴肇光
关键词: 集体林地,林地使用费,合理分析
来源: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哲学与人文科学,农业科技,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林业,农业经济
单位: 闽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组织处
分类号: F326.27
页码: 154-160
总页数: 7
文件大小: 123K
下载量: 139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6cc07ee45aa8378e5492de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