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研究
论文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民事纠纷呈现出数量激增、主体多元、诉求多样等新特点,多元化纠纷解决成为民事纠纷司法改革的趋势。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多元化特征不明显、过分依赖诉讼、各制度间缺乏衔接等问题。通过分析美国"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借鉴意义和我国新时期不断发展的"枫桥经验"的优势,从横向和纵向上探讨我国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
论文目录
一、民事纠纷多元化解纠纷成为司法 趋势 (一)从民事纠纷到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民事纠纷的理论界定 2.民事纠纷化解机制理论现状 3.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引入 (二)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义 1.多元化解机制有助于合意达成 2.多元化解机制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 3.多元化解机制有助于社会和谐二、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务中多元化特征不明显 (二)各纠纷解决机制间衔接不当 (三)调解、仲裁中政治色彩浓厚三、我国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 域内外借鉴 (一)美国的ADR制度 1.针对纠纷特点设定相应化解程序 2.充分调动闲置法律资源 3.坚持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当事人中心主义” (二)“枫桥经验”的核心四、我国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 完善建议 (一)深化程序体制改革 1.完善程序对接机制 2.分类处理类型化案件 (二)加大队伍培养建设力度 1.提高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各项素质 2.加大基层纠纷化解力量的队伍建设 (三)更新纠纷化解理念五、结 语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孙艳鑫
关键词: 多元化解机制,枫桥经验
来源: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与犯罪学学院
分类号: D926;D925.1
页码: 45-50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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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71c469f8b7d7194ed460a2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