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机制的域外考察与本土化重构

论文摘要

我国在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正式提出刑事和解概念,允许特定轻微公诉案件纳入当事人和解的诉讼程序。立法并未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与刑事和解程序有机结合,对于未成年人仍参照一般刑事和解的规定,在案件范围、条件限制等方面未能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特别处理,导致司法实践操作困难,各地适用情况和效果不一,严重制约了未成年犯罪刑事和解的发展。针对目前突出的案件适用范围过窄、和解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混乱、参与调解主体不明、轻视教育改造目的、社会调查程序虚置、程序衔接困难等问题,借鉴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相关模式,在明确适用范围、建立监督体系、细化量刑标准、保障和解效果、专项社区矫正等方面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机制。

论文目录

  •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的概念剖析
  •   (一)刑事和解与刑事调解的定义辨析
  •   (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内涵阐述
  •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的问题梳理
  •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的现状
  •   (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的问题
  •     1.制度设计层面问题。
  •       (1)案件适用范围过窄。
  •       (2)和解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混乱。
  •       (3)参与调解主体不明。
  •     2.实践适用层面问题。
  •       (1)轻视教育改造目的。
  •       (2)社会调查程序虚置。
  •       (3)反悔导致程序衔接困难。
  • 三、域外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模式的考察启示
  •   (一)域外考察
  •     1.澳大利亚少年司法小组会议。
  •     2.日本非行少年和解矫正模式。
  •     3.香港康和服务。
  •   (二)启示意义
  • 四、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机制的创新构建
  •   (一)明确适用范围
  •   (二)建立监督体系
  •   (三)细化量刑标准
  •   (四)保障和解效果
  •   (五)专项社区矫正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王连昭,施兰花

    关键词: 刑事和解,未成年人,域外考察,程序机制

    来源: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公安,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司法局

    分类号: D925.2;D669.5

    页码: 90-96

    总页数: 7

    文件大小: 93K

    下载量: 402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79f2599f3b0a75ecdc3027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