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体系存在日益增长的任务需求和有限的资源与能力之间的矛盾。为寻求解决之道,联合国系统从未间断探索。合并报告、统一机构等结构性改革提议因涉及对人权条约的修改而不获采纳;而工作方法的修补调整效果并不明显。2012年起,缔约国开始主导增进条约机构体系的进程,为这一体系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难以否认,条约机构突破条约规定的肆意膨胀是导致今日困局的一个重要原因。未来增进条约机构体系效力的路径应回归人权条约,铭记联合国人权保护机制设立的宗旨和运行原则。在这一过程中,缔约国需担负起条约拥有者应当发挥的决定和引领作用。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戴瑞君
关键词: 联合国,人权公约,条约机构,个人来文,国家报告
来源: 国际法研究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国际法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分类号: D998.2
页码: 60-73
总页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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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7b08d1c320cd374ec37ecf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