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立法成果,包括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六部基础性党内法规为主干的一系列管党治党的党内法规,可分为规范性、监督性、惩戒性三类。全面从严治党的立法理念包括: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以监督(巡视)、执纪、问责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衔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立法聚焦的重大问题包括: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发现和解决"三大问题",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维护和执行"六项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万纪耀,陈士宏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立法,立法成果,立法理念,聚焦的问题
来源: 宝鸡社会科学 2019年0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中国共产党
单位: 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科研处,中共黑龙江省黑河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
分类号: D262.6
页码: 12-15+5
总页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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