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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后的承包地法权配置

论文摘要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重要方面,也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三权分置"政策的指导下,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承包地的产权结构确定为"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其中前者派生出后者;原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以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重构为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身份属性的用益物权,承包方可以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为他人派生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是市场化的财产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经登记的土地经营权具有类似于物权的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均可充任抵押财产,但土地承包经营权上之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仅得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价款优先受偿,不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变价受偿。

论文目录

  • 引 言
  •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身份属性的确立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完善
  •     第一,“流转”含义的重新界定。
  •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规则的修改。
  •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规则的确立。
  •   (三)稳定和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则的修改
  • 三、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的土地经营权
  •   (一)土地经营权的性质
  •   (二)土地经营权的体系化
  •   (三)土地经营权的入股流转方式
  •   (四)土地经营权的担保规则
  •   (五)工商企业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准入、监管规则及其评价
  • 结 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高圣平

    关键词: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三权分置,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

    来源: 法学研究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农村土地权属制度改革研究”(16JJD820013)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 D922.32

    页码: 44-62

    总页数: 19

    文件大小: 207K

    下载量: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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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80a89d9c5591aeced53e2b9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