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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现场执法规范化的建设

论文摘要

规范执法行为,可防止刑事执法者为了片面追求实现揭露犯罪目的而侵害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收集证据的合法性,有效避免执法人员经验执法、随意取舍、主观臆断与遗漏重要证据。命案现场,执法范围从实体空间向虚拟空间拓展,执法行为从单警种作战转为多警种协同配合,执法目标从执法主体的一元化价值的实现向兼顾被执法对象、公众利益多元化的实现转变。应处理好传统侦查措施与现代科学技术、规范与灵活、系统与局部、效率与效益的关系。

论文目录

  • 一、执法规范化对于命案现场执法之意义
  •   (一)防止刑事执法者侵害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   (二)解决程序违法及保证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的有效路径
  •   (三)能有效避免执法人员经验执法
  • 二、命案现场执法行为面临的新形势
  •   (一)从实体空间向虚拟空间拓展,从单警种作战转为多警种协同配合
  •   (二)执法目标从执法主体一元化价值的实现向兼顾被执法对象、公众利益多元化的实现转变
  •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 三、命案现场执法规范化应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   (一)传统侦查措施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关系
  •   (二)规范与灵活的关系
  •   (三)系统与局部的关系
  •   (四)效率与效益的关系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莫永成,李朗爽

    关键词: 命案,现场执法,执法规范化,侦查决策

    来源: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广西警察学院侦查学院

    基金: 2018年度广西警察学院“三全育人”专项项目(2019KYZ04)

    分类号: D925.2

    DOI: 10.19736/j.cnki.gxjcxyxb.2019.0607

    页码: 45-50

    总页数: 6

    文件大小: 133K

    下载量: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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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80f3a48adbcccc4d5dfa7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