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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自杀的认定与经验法则的运用

论文摘要

在人身保险法律实务中,认定被保险人自杀既是热点也是难点。以获得保险赔付为目的的自杀,通常具有较高隐秘性,行为人甚至可能通过刻意的安排,使死亡看上去更像是意外事件所致。此外,法官在认定被保险人自杀时,不但要面对死者亲属、公众质疑所形成的压力,而且要面对"恻隐之心"对心证形成的影响。为了克服认定自杀的主观和客观困难,应坚持"事实认定三段论",即以生活经验为大前提,以案件中各种间接证据所佐证的阶段性事实为小前提,运用事实推论的方法,获得被保险人是否自杀的最终事实心证。应以经验法则为桥梁,在证据与事实之间实现有效连接,是提升判决说服力的有效路径。

论文目录

  • 一、自杀与保险欺诈的区别以及不同法律效果
  •   (一)反对保险欺诈的基本原则
  •   (二)保险欺诈的本质特征在于非法获取保险金
  •   (三)“自杀仍赔”的观念
  •   (四)我国保险法的规定
  • 二、裁判三段论的构建
  •   (一)法律规范
  •   (二)案件事实
  •   (三)裁判结果的推论
  • 三、被保险人自杀的认定
  •   (一)自杀的主观要件
  •   (二)自杀的客观要件
  •   (三)自杀在诉讼中的证明
  •     1. 保险金请求权利人就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2. 保险人就被保险人自杀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3. 保险金请求权利人就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4. 上述举证证明责任的关系
  •     5. 本证与反证
  • 四、经验法则与法官心证
  •   (一)法官的困境
  •   (二)认定被保险人自杀应当坚持“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   (三)被保险人自杀认定中的法官心证与经验法则
  •     1. 裁判三段论内所蕴含的“事实认定三段论”
  •     2. 事实推定与经验法则
  •     3. 经验的客观性与主观性
  • 五、结语:“经审理查明”抑或“本院认为”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建勋

    关键词: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自杀,经验法则

    来源: 法律适用 2019年2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经济法

    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

    分类号: D922.284

    页码: 3-14

    总页数: 12

    文件大小: 1196K

    下载量: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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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8bb15455ad64185ea5db68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