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实践看,虽然在环境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现行财政税收制度的制约以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方法,地方环境资源保护的主观能动性依旧不足,现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管主体的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与国家强制力相比,市场的经济导向作用能更好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在资产证券化理论架构设计下,环境资源的价值属性使其具有被证券化的可能。采用中央政府监督与补缺,地方政府主导的方式,通过环境资源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操作,盘活地方政府环境资源的经济效能,利用金融市场的手段将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变得具有流动性,这不仅有助于地方环境资源的保护,更有助于地方发展绿色经济,达到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作用。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苏航
关键词: 环境资源,经济效能,证券化,金融市场
来源: 市场研究 2019年07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经济理论及经济思想史,金融,证券,投资
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X196;F832.51
DOI: 10.13999/j.cnki.scyj.2019.07.017
页码: 45-47
总页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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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8ca8ec9ea53383421b3e4a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