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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乡村治理逻辑的农村宅基地改革制度表达

论文摘要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进入新的阶段。新《土地管理法》的内容表明,宅基地改革试点尚未达到最初的目标定位,各试点地区普遍存在措施保守的现象。继续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应当按照优化乡村治理的内在逻辑,消除一户多宅、违法占地等引发农村空心化现象的因素,通过完善村庄规划,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并结合农村人口城市化和乡村振兴的现实要求,重塑我国宅基地权利结构,实现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市场化流转。宅基地改革必须保障进城定居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可借鉴当年承包地改革的经验,一次性解决宅基地分配问题,从而实现乡村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繁荣。

论文目录

  • 一、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重要目标在于改善乡村治理
  •   (一)农村宅基地空心化现象严重
  •   (二)现行宅基地制度成为我国农民市民化的障碍
  •   (三)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非商品化削弱了新型农业主体的融资能力
  •   (四)宅基地浪费与宅基地缺乏现象并存
  • 二、宅基地改革应当在总结试点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推进
  •   (一)《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改革较为谨慎
  •   (二)重退出轻流转的指导思想导致试点地区普遍缺乏有效资金支持
  •   (三)大部分宅基地改革试点没有触及宅基地权利结构
  •   (四)市场因素不足难以形成农民房屋财产权流转的有效途径
  • 三、以优化乡村治理的逻辑构建新型宅基地制度
  •   (一)制定科学的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宅基地
  •   (二)加快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为宅基地各项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   (三)以适当限制的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实现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
  •   (四)按照现有人口基数一次性解决宅基地分配问题
  •   (五)宅基地改革不应当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他权利
  • 四、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魏盛礼

    关键词: 宅基地改革,乡村治理逻辑,宅基地权利结构

    来源: 江西社会科学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农业经济

    单位: 南昌大学法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优化乡村治理的农村土地流转研究”(14BSH033)

    分类号: F321.1

    页码: 216-223

    总页数: 8

    文件大小: 3683K

    下载量: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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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91d6db16b42138fe97bd57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