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政府会计制度下工资业务处理的探讨

论文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实施。新制度相比以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要求平行记账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而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每月发生的工资业务,由于各人理解不同,因此在执行中会计业务处理也不相同。对于预算会计的业务处理上,新制度中预算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在工资业务处理时,确认预算支出的时点分为工资实际发放、单位实际交纳社保费、单位实际交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本文针对政府会计制度下工资业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合理化的改进建议。

论文目录

  • 一、政府会计制度下工资相关业务处理的规定
  •   (一)工资相关业务的确认与计量
  •   (二)工资业务主要的账务处理
  • 二、工资相关业务处理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
  •   (一)业务处理不符合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科目之间的规定相互矛盾
  •   (二)预算会计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不完整
  • 三、针对工资业务的改进建议
  •   (一)明确界定预算会计核算范围,理顺会计科目使用规定,保持口径前后一致
  •   (二)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的收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三)按照以上建议,工资业务的主要账务处理应修改如下:
  • 四、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赵玉棠

    关键词: 政府会计制度,工资业务处理

    来源: 纳税 2019年3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财政与税收,会计

    单位: 新疆奎屯市教育局核算中心

    分类号: F810.6

    页码: 77-78+81

    总页数: 3

    文件大小: 1753K

    下载量: 51

    相关论文文献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947114c5a1a08312dd8f0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