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3款规定一般法律原则为国际法的渊源之一,但是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不同,一般法律原则存在的模糊性导致其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地位受到质疑。例如,一般法律原则与国际习惯在概念上相混淆;一般法律原则起源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在国际法院很难适用等。但其实,这些质疑主要来源于对一般法律原则含义的错误解读。拟着重分析一般法律原则的含义,从而反对对一般法律原则的质疑,进而证明一般法律原则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峰涛
关键词: 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渊源,国际法院规约
来源: 对外经贸 2019年10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国际法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分类号: D99
页码: 34-36+68
总页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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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9d09526785cb312d41024c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