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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的重要突破:明确设立公共图书馆的基本条件

论文摘要

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与国际主要发达国家的重要差距之一是服务质量和效能不高。《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公共图书馆设立的六大条件,配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等文件中的具体指标,为公共图书馆的基础建设提供了路径,为公共图书馆效能提升奠定基础。六大条件是《公共图书馆法》的重要突破,它明确了政府的设立责任,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程,将政府设立和社会力量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置于同等地位,有效促进了公共图书馆法治化建设。

论文目录

  • 1 设立背景
  • 2 六大条件的设立依据及具体内容
  •   2.1 章程
  •   2.2 固定的馆址
  •   2.3 与功能相适应的馆舍面积、阅览座席、文献信息和设施设备
  •   2.4 与功能、馆藏规模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   2.5 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   2.6 安全保障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 3 设立六大条件的重要意义
  •   3.1 明确政府的设立责任,提高公共图书馆保障水平
  •   3.2 明确要素建立标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
  •   3.3 将政府设立和社会力量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置于同等地位
  •   3.4 将科学实践上升为法律规定,促进公共图书馆的法治化建设
  • 4 结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晓东

    关键词: 公共图书馆法,法定条件,基本条件,服务效能,均等化

    来源: 图书馆学研究 2019年24期

    年度: 2019

    分类: 信息科技,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图书情报与数字图书馆

    单位: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

    分类号: G258.2;D922.16

    DOI: 10.15941/j.cnki.issn1001-0424.2019.24.004

    页码: 34-37+50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1569K

    下载量: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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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a372a52fd25d460ae10abb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