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要充分认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意义,立足行政诉讼监督的法定职能,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立足生效行政裁判监督、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裁判结果执行监督的责任田,改善产品,提高监督质量。要以化解行政争议为己任,立足行政检察监督定位和法律监督机关的职权优势,处理好抗诉与调处和解的衔接关系,在办案同时做好调处和解工作。要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遵循效率原则,把握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边界。要正确处理行政检察与其他监督职能的关系。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雪樵
关键词: 行政检察,行政诉讼监督,法定职能,监督边界
来源: 人民检察 2019年Z1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
分类号: D925.3;D926.3
页码: 8-12
总页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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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a86b71115c9ae026608f75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