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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实务研究

论文摘要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办理具有体量大、争议多、财产刑执行难等特点,特别是以"四特征"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容易导致机械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法的不安感;案件体量过大,个别司法人员对本罪社会危害性的偏见,也导致相关证据标准潜意识性降低。应认识到,相关规范对社会秩序的维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存在的问题,应从法确定性、法正义性、法的适用、法的执行等角度,多维度推进本罪规范价值的发挥。

论文目录

  • 一、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1]
  •   (一)涉案罪名情况
  •   (二)涉案人员情况
  •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时间情况
  •   (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表现
  •   (五)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表现
  •   (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表现
  •   (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特征表现
  •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适用中的问题
  •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
  •   (二)积极参加和一般参加的区分
  •   (三)本罪与一般共同犯罪的区别
  •   (四)司法适用证据标准的降低
  •   (五)首要分子财产刑执行的问题
  •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办案的建议
  •   (一)从法确定性的角度,剥离本罪构成要件独特性的行为
  •   (二)从法正义性的角度,充分赋予当事人诉讼权利,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分案办理
  •   (三)从法适用的角度,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分层次评价
  •   (四)从法执行的角度,更加严厉黑社会性质组织财产刑的执行力度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吴海潮,胡公枢

    关键词: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四特征,证据标准,财产处置

    来源: 中国检察官 2019年20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刑法

    单位: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分类号: D924.3

    页码: 13-17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1054K

    下载量: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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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b767065dac40c8614d3aa8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