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之辩"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命题,在《左传》《国语》等先秦文献中都有阐发。《论语》中提出的"和而不同"原则,是对"和同之辩"的发展,不仅代表了孔子的理想,也是"和同之辩"的正解,即肯定差异性的和谐统一("和"),反对不顾事物之间差异的强行统一("同")。在此,"和"的价值被肯定,而与之对立的"同"则被摒弃。但是,由于"和"的逻辑是在尊重复数他者的前提下构成的新的统一体,故"和同"本身又可看作一个新的概念即"由和而同"。在这个层面还有"剸同"和"齐同"。"剸同""齐同"虽与"和同"不同,是在差异性基础上的类同和强同,但都是"同"的子概念。"剸同"与"和同"不同具有对抗性,"齐同"则因具有化解二者紧张的性质而具有过渡性。因此,"齐同""剸同""和同"就构成了"和同之辩"中与"同"相互关联的三种理路。最终,共同体的未来需要通过"和而不同"的逻辑,使"和同世界"成为"和合世界"。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林美茂,黄世军
关键词: 齐同,剸同,和同,和而不同
来源: 哲学研究 2019年11期
年度: 2019
分类: 哲学与人文科学
专业: 哲学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日本学研究中心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重大项目“江户时代日本朱子学的发展与演变”(编号18XNL006)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 B21
页码: 64-74+127
总页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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