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治理视域下创新董事作为创新治理的主体,其内涵为"专家+董事+授权"。本文首先通过数学建模,形成创新董事直接和间接作用下的企业创新能力模型;然后采用德尔菲法提炼出影响创新董事发挥作用的八个因素,继而以创新董事为潜变量,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其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发现创新董事的直接作用、间接作用均与创新能力正相关,创新治理的关键是对创新者"赋权",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有效逻辑是"创新治理→科技+权力的结合→创新制度供给→创新能力提升"。故企业应设立创新董事,进行硬授权、给予话语权,构建创新驱动的制度环境。为实现企业由"生产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国企须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变,民企须从"控制型"向"授权型"转变。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杜龙政
关键词: 创新治理,技术创新,创新董事,创新能力
来源: 科研管理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基础科学,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企业经济
单位: 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基金项目:“知识网络,社会网络的互动机制及其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71772096,起止时间:2017-2020),内蒙古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产业链治理视角下的内蒙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2017NDA061,起止时间:2017-2019)
分类号: F273.1;F271
DOI: 10.19571/j.cnki.1000-2995.2019.12.024
页码: 243-252
总页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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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b92600b0fe6a863028277b3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