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体系完整,保持了权益保护的开放性,兼有裁判规范和行为规范,在功能上实现了预防与救济的结合。草案严格区分了人格权、人格和人权的概念,采用了利益衡量的方法,细化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规则。草案规定了人格权请求权、诉前禁令、人格利益经济利用、预防和禁止性骚扰、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都成为人格权编草案的亮点。作者建议,草案关于物质性人格权和姓名变更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草案应增加未成年人人格权保护和人格权特别保护的规则,且应将个人信息确认为权利。在结构安排上,将人格权编置于分编第一编更为妥适。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王利明
关键词: 民法典,人格权编,体系结构,亮点,立法建议
来源: 中国法律评论 2019年01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民商法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人格权立法研究”(项目批准号:18ZDA143)的成果形式
分类号: D923
页码: 96-108
总页数: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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