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校园欺凌的理论研究,存在不明确、不规范、不具有可操作性等问题。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必须首先准确界定校园欺凌的概念及其内涵。应当明确校园欺凌和校园霸凌没有本质差别,可以等同视之和替代使用,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存在较大差异,对于二者的关系应当否定"同一论",肯定"区分论",在坚持"区分论"的基础上,应当否定上下位概念间的"种属关系论",坚持具有部分交叉包容关系的"交叉论"。应从法治的规范性、明确性准确把握校园欺凌的内涵:在涉事主体上,加害人与受害人都是学生;在涉事学校类型上,应限定为中小学校;应注重从时间角度进行认定,而非限于空间地域环境;不应把受害必须遭受痛苦作为要件认定校园欺凌的成立;校园欺凌应限定于故意型侵害行为,并具有持续性、反复性特征。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李思
关键词: 校园欺凌,校园霸凌,校园暴力,同一论,区分论,交叉论
来源: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分类号: D922.16
页码: 67-72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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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https://www.lunwen66.cn/article/cff456f2f750de63f913979c.html